汉纪四十一

1 殇帝元年七月,曾下敕诏,说:“之前郡国明明有水灾,秋天收成不好,但是又为了政绩,为了丰穰虚饰之誉,就隐瞒灾害,还多垦田,收留流亡之人增加户口,掩匿盗贼。所以后面要对这种事进行考核。”--隐瞒灾害受苦的是那些灾民不言而喻,但想到和当今见过的一个现象很像,就是会有些贫困县,为了面子和某些人私利,摘除贫困县的帽子。这还是我见过的,想到的想不到的欺下瞒上当然更多。总说千古文章一大偷,腐败又何尝不是源远流长,相似度极高的,所以要看这些腐败背后的利益,和抽象出来这些腐败找解决方案。

2 “时诸降羌布在郡县,皆为吏民豪右所徭役,积以愁怨。”--读《西夏史稿》就知道西夏叛于中国是很多被迫的原因的,还有之前也读过西南那边土司之叛,都是受官吏欺压反抗的。所以为了边疆的安宁,有些地方的官员绝对要更精心调选。当然西南少数民族融合比较成功,也是经过多次镇压,并促进通婚,习俗风化,文化交融的。最开始当然是政策通融,其次物质交融,最后精神文化杂糅。

3 太尉徐防以灾异,寇贼策免。三公以灾异免,自防始。--司马光在这句下面贴了仲长统议论。说根由还在光武帝,政不任下,虽然设置了三公,但是并没有太大权力,事归台阁。而且经常外戚,近臣手握大权,导致政治腐败,天下失调,从而灾异变得更严重,但每每担这个责任的却是三公,真是冤枉。而且东汉选三公往往选的也是那些因循守旧之人,举用失贤,“今任之轻而责之重”。

4 安帝时连年水旱,樊准上疏1)减少皇宫用度2)说受灾郡拨下去的赈给虽有其名,但无其实,应该派遣使者慰安,将一些无法生活的灾民迁徙到一些富庶的郡国。--第一条没什么好说的,第二条我觉得是个好主意,但其实没有这些使者灾民也自然的会往富庶区域乞讨,有这些使者沿途提供些方便米粥那就减少迁徙过程中死亡了。其实还有一点是,这些灾民大批涌入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好好处理,很容易造成暴乱,民难以为生,饿了如果这富庶区官吏不赈粮又或不够的话,会引起抢劫,然后也会有投机者进行煽动,然后官府镇压,更大的暴乱,恶性循环。所以这些使者还需要做好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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