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事件”给出的知识产权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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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己的 CPU?

前一段最热的话题就是4月16日美国政府对中兴公司实行了禁令,禁止任何美国公司向中兴通讯销售零部件、商品、软件和技术,禁令有效期是7年。

中兴被实施禁令本质上是一个参与了国际贸易的公司多次不遵守签下的协议,最后遭到了惩罚这么一个事件。

人们在讨论中兴禁令本身,很容易就会提出疑问: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己的 CPU?

熟悉中国电子产业历史的人都知道,我国一直就没有放弃过做自己的CPU,并且也投入也是相当大的。可以说整个开发过程就是一段可歌可泣的血泪史。

翻开这段血泪史,除了叹息,惋惜,痛心,还有很多值得特别深挖的启发。

这里想就有“中兴事件”留给我们知识产权启示做个小结。

业内人都知道,影响我国半导体业产业发展的有两个特别重大的事件。

第一是,汉芯事件;另一个就是,方舟一号。

对于这个两个事件,不少人这样评论:一个是骗足了钱,没给后人留机会,中国的半导体行业伤了元气;

另外一个是用足了力,结果发现绕不开专利。

暂且不提汉芯事件;我们重点谈谈 “方舟一号”。

这个项目的资金投入大约是几亿的规模,从1999年开始启动,这个项目历时12年,我们也努力尝试做了很多方面的工作,比如设计出能够绕过 X86 专利的芯片。做出自己的专利本身就不容易了,但是要命的是,做出来之后没人买,没人会用这个开发者套件。最终导致我们的研发投入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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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导致了我们的研发投入付之东流  ?

为什么呢?这里重点谈三点心得:

1.首先,绕开别人的核心专利,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领域。

比如,半导体行业几十年来这么激烈的竞争,筛选出来的核心专利都是极具竞争力的,如果打算所有的专利都避开,推倒重来,面临的风险是及其高的。

这个就有点像盖大楼,一栋摩天大楼该怎么盖,其实整个流程都已经很成熟了。那有一个公司说,我就不要用钢筋混泥土,因为想避开钢材,钢材价格太贵了。其实你根本就避不开,你真的不用钢筋的话,最后整个楼都得塌了。

好的专利就是这样的,它使得规避设计不可能,或者没有必要存在。

2.有些规避设计在技术上没有什么问题,甚至可能说性能、效率还更高;但就没有发挥的机会。

做出超越在先技术的成果有没有可能性呢?就技术层面,肯定是有的。

但有些时候,就是很难活下去,为什么呢?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抢占先机”的战略意义所在。

抢占先机,为什么重要呢?

首先,因为先出现的系统、产品,可能会引导这个技术的方向,并且相关配套的技术,研发都是在它的基础上去继续发展出来的。晚出现的技术,不仅要在性能上超越此前的技术,且还得和相关配套技术密切兼容。若干兼容性不够,重新在新技术的周围,匹配生态系统的代价是巨大的,成功的几率也就非常的低。

其次,某一个其他的产品早就把盈利点给占上了。

如果还有兼容性稍微有那么一点不好,给用户造成的成本就会偏高,有的是金钱上的成本,有的是更新上的时间成本。

也许新的技术成本只比用户预期稍微贵了10%,但最终市场就是跟它擦肩而过了,今后这个方向上的技术进展,就只能以当前的基础继续往下走。也就是,后续的研发路径失去了竞争的机会。

有这么一句话:竞争就是这么残酷,留给从业者的空间就是很小,排在整个行业第5名以后的公司都随时可能饿死。

所以说,我们一定要绕过所有的 X86 专利,自己打造 CPU,还要自己打造开发平台,还要设计出可用的操作系统跟基本的软件,还要求整个系统全部运作起来之后的水平,能够跟现在全世界整个芯片行业跟软件行业的水平是大致相当的,这个成功的概率实在是太小了。

3.一味的追求颠覆式创新,也许有时候,就是一条死路。

由此得出,拥有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于:

占据有利的位置,有可能主导后续的研发方向。同时,很可能最节约成本、最节省时间。

因此,我们说专利的战略意义,有时候就是阻拦竞争对手,浪费对方的研发资金,拖延其产品的上市时间。在竞争对手被成功阻拦的空挡,自己抢先占据市场。

我们目前能买到英特尔的酷睿 i7 处理器、AMD 的锐龙 Ⅱ 处理器,它并不是一家公司的辛勤跟智慧创造出来的。实际上它是几十年以来,几百家上千家企业一起做出来的,只不过现在还活着的几家最有实力的公司,把这些产品呈现给你,其他上千家全都死掉了。

科技行业无所谓先来还是后到,什么时候来都有机会超越前面所有的人,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把前人积累的成果充分地利用上,在这个基础上再作出一点点自己的突破,那就是超越了。

科技跟科学有一样的道理,那就是成果是可积累的,也就是后人能够站在前人巨人的肩膀上。

华为在这方面已经作出了榜样,

华为做的海思的芯片,还有龙芯的芯片,都是交了授权费的。如果,华为选择砸钱另辟蹊径,想避开所有的芯片的专利,那么它花费的代价比缴纳100倍的专利费的要少的多的多,最后还不一定能成功。

很多文章都谈过专利对技术创新有阻碍,但是不可否认,专利有益处,也有害处,加和之后还是益处更多,专利总的效果还是保护了创新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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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总的效果还是保护创新者的利益

因此,就知识产权而言,对于研发者和技术需求者,有这么几个启示:

对于,研发者:

第一,在设计开发、申请保护的时候,要尽量考虑所有规避的可能性,绕不过去的专利,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专利;

第二,设计中尽量把前人积累的成果充分地利用上,在这个基础上再作出一点点自己的突破,那就是超越了;

第三,一味的追求颠覆式创新,也许有时候,就是一条死路(也许,理论上行的通,但是市场上行不通)。


另外一面,对于技术需求者:

一个最重要的启示:必要的专利费,还是要付的;不是任何时候,都要坚持自己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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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尽量把前人积累的成果充分地利用上,而不是一味地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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