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里,每个合格公民都应有法律思维
一、什么是法律思维?
法律思维就是用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社会问题的一种思考问题的模式。其最重要的特点就是重证据,没有证据支撑的要求都是耍流氓。
换言之,具备法律思维的人看世界的方式和别人是不一样的,他们是一群姿势特别的吃瓜群众。
比如婚姻中的高价彩礼问题,一般人想到的无非是爱情破碎,男女比例失调,有法律思维的人想的则是彩礼是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保留好证据,一旦分手了还可以要回来。
看明星出轨离婚时一般人想的是“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有法律思维的人从来不在爱情上浪费口舌,因为爱情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他们想的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没有出轨的实锤证据,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可以说,法律思维点亮了普通人的第三只眼,看世界更深刻,吃瓜更有滋味。
二、法律思维的背后是什么?
法律思维是以法律知识为基础的,这些知识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法学理论、法哲学等。没有这些知识的支撑,法律思维就是无源之水。
但是法律思维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独特的价值观,也就说它取决于你认为法律具有哪些价值,这些价值之间的先后顺序是什么。不同的价值观造就了不同的法律思维。
在秦始皇眼里,秩序、效率远胜过人权、自由,而在华盛顿眼里,人权毫无疑问应该放在第一位。不同的价值观,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治国方略。对于法官而言也是一样,一个认为秩序最重要的法官,必然会在秩序和自由之间牺牲掉自由,限制人的权利,增加人的义务。而认为自由最重要的法官,则会不可避免的增加权利,减少义务。
所以说,法律思维的背后是法律价值观。不能进行价值判断的人,不可能具有法律思维。要注意的是,这些价值观并没有对错、高下之分,因为思想是自由的。
三、法律思维的进阶之路
在我看来,法律思维有三个阶段:
初级阶段: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了解基本的法学理论、学会某一部法律的知识(比如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典型案例等),并且掌握了三段论等法律基本方法。这一阶段的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去分析、判断具体的案件,并得出一个大致正确的结论。缺陷是教条僵化的适用法律,并非他们不想全面准确的适用法律,做到合乎情理,而是能力不够,驾驭不住,知识“贫穷”限制了他们的想象。总之,他们进入法律的王国,但迷路了,穿不透层层迷雾,前途又多歧路,奈何!奈何!
大部分人都止步于初级阶段,原因很多,一是不能继续学习,虽然法律人大多会终身学习,但很多人都只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继续学习,把某一部分学的十分熟练,成为一个优秀的“匠人”,却舍弃了进一步成长的可能性。二是缺乏名师指导。法律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学科,既要求智力在线,悟性充足,还注重师承和圈子(说到这里,莫名想起了厨师),有名师指点,绝对会是事半功倍。从这一点来说,法学院的本科生就是外门弟子,硕士生是内门弟子,博士生则是嫡传弟子。所以,选一个好学校继续深造,读研读博无疑是融入法律圈,提高法学知识水平最平坦的路径。自学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一个散修,能得到多少资源呢?白眼和歧视倒是挺多,因此,也就需要更大毅力去坚持。
中级阶段: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打破了部门法的壁垒,将各部门法知识融会贯通,形成了法律体系,这一阶段的人已经登堂入室,但还没有成为法律王国的主人。作为打通任督二脉的高手,他们可以熟练精准的适用法律,内心自洽(这一点很重要,个案中法律的适用本身就充满了价值判断,各种利益衡量,比如秩序与自由的冲突,很容易让人头昏脑涨、内心波澜起伏),可以和谐一致的进行价值判断,迅速解决纠纷,轻松化解难题,做到结果公正,同时兼顾情理,可谓是法律王国里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到了这个境界,看山已经不是山,而是峰峦叠嶂、群山连绵;看水也不止是水,而是江河纵横、大海汪洋。
虽然中级阶段的人已经是精英,但他们仍然带有“匠气”,学到的是“术”而非“道”。他们对于法律有着精准的把握,但在思想上还欠缺一次升华。
高级阶段:看山依然是山,看水依然是水,只不过已经跳出具体的山水之外。这个阶段的人,已经在自己的法律体系之上,构建起了完整的法哲学体系,有了独特的法律“世界观”和“价值观”。换言之,他们摆脱了现存法律规定和理论对其的羁绊,脱胎换骨,手里握着那个可以一生二、二生三乃至无穷的“一”,成为自己法律王国的主宰。
这个阶段,应当是每一个法律人的毕生追求。
四、怎么才能具备法律思维?
即便是现在,具备法律思维的法律从业者也是不多的,尤其是具备中级高级的法律思维之人,更是少之又少,大多数人都只是初步学会了一点粗浅的法律知识,记住了一些法律条款,思维局限在某一个部门法里,甚少更为宏大的视野。包括我自己,也只是一只井底之蛙,幻想着高处的无限风光。
那么,我们该怎么培养、锻炼自己的法律思维呢?
首先,系统的学习法理学、法律史、部门法,法律方法等知识,这是一切的基础。把这些学完,基本就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迈入了初级阶段的门槛。如果想省事,可以直接买一套法考的书,把培训课程完整的听下来,效果也是不错的。很多法本学生瞧不上非法本的人,觉得他们没有法律素养,其实本科的法律课程不见得比法考内容深奥。同是要做司法民工,就没必要互相伤害了。
当然,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为了巩固境界,我们必须坚持锻炼。锻炼的方法就是学以致用。你可以帮别人打官司,可以去法庭旁听(需要机会),可以没事找事、鸡蛋里挑骨头起诉别人,等等……最省时省力的方法就是做题,做法考的真题。法考真题可以说集生活万象于一身,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出不了的,既可以不断刷新你的三观,还可以考验你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实在是锤炼智力、考验人性的必备秘籍。每天做几道题,把自己当成法官带入角色,学的法律知识就这样活学活用了。可以在网上搜一些法考的APP,粉笔公考也有法考的真题,做的还不错。
此外就是到裁判文书网或者北大法宝下载一些典型案例,研究这些案例,也是一个不错的练习方式。不过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案件结论或者法律适用有不当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睁大双眼,尽量选择级别高的法院做出的判决。
最后就是阅读法学经典。这是提升自己必不可少的关键一步。站在巨人的肩膀,能让我们更早的领略到更高处的风景。每一本书,都是一位前辈在向我们授道传业解惑。现在网络上名著导读类的资源也有很多,尤其是哔哩哔哩上,搜索一下,边听导读边看原著,效果更好。
在初级向中级进阶的时候,我们还可以选择一个部门法重点学习。法律表面上看是记忆性的知识,实质却是技术性的学科,它的技术就体现在思维方式上。如果能掌握某一领域法律的思维方式,其他部门法的思维方式,也就很容易掌握了。所以,学习的重点应该放在思考问题的方法和模式上。
初级和中级都是在“术”的层面上,二者的学习方法可以通用,但是当我们想从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进发的时候,就必须增加一项学习内容,那就是哲学。学习法律史和法理学的时候很容易就能发现,所有重要的法学家,几乎同时都是哲学家,或者哲学素养深厚。他们不是成了法学家,然后才有了法学理论的创新,而是思想上的突变引发了法律观念的改变,是哲学成就了他们。哲学就是法律的基础学科,哲学上没有进步,法律界也不会有根本性的创新。
写在最后的话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法律应该是所有人的信仰,因为真正能够促使法治社会成功的不是少数的法学家和法律从业者,而是具备了法律思维的社会大众。所以,法律思维不应被过分的拔高,也不能专属于法律人,它应当是每一个愿意学习法律的人都可以获取的,事实上,也都能获取。当一个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具备了法律思维,对法律有了敬重和信仰,讲证据,重规则,那么法治社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否则,即便是法学界的理论水平再高,法官的素养再深厚,法律体系再完备,也一样无法实现法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