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荒原--我看过很多道理,却最想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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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坦白,我并没有像告诉老师的那样为了陶冶情操而读书,大多数时候我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毕竟纸张和印刷体对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儿来说并不能带来太多的刺激。我从前的执念在于记住托尔斯泰那些大部头里那些冗长的俄国名字,以至读完一整本书就只记得那些名字。

        古代章回小说不受少年儿童的喜欢,里的才子佳人实在怪没趣的。烦闷的午后,睡眠和人家的夸奖我更想要前者,那些时候我第一次感觉到书本和生活的疏离,夸奖常常抵不过一场黑甜的美梦。躺在云下面,那些古老的故事,外国的故事躺在我胸前。我想,生活需要一些扎实的东西,比如热了有片阴凉,冷了有盆炭火。

        虽然如此,我那些厚重的,有着高傲颧骨的书本并没有些许的影响我对这世界新鲜的看法。倒是它们曾经固执的向一个孩童絮叨着的朱阁绮户,繁华旧事让她碰到了美学的衣裾。所以我视它们是我固执又美丽的祖母绿。

       我很少看书的时候,个头长得很猛,我丢了那衣裾,对秦琼和黛玉了无牵挂。那时候常常看Discovery频道,看旅游纪录片,看亚马逊雨林的树面目狰狞、青筋暴起,在一场飓风来临前低吼着“大风起兮云飞扬”;看墨西哥沙漠里的仙人掌在毒日头下站着,仿佛普罗米修斯接受着神的惩戒;看斐济群岛是被世人遗落在海上,白色的沙滩仿佛人最初的心地。他们使我的梦想开始具象,以为着生命的辽阔,没了山岳,没了高墙,原野上只有光。

       在我十几岁的年纪,我见过了方圆一百里内所有的树和它们秋天落叶的样子,见过我脚下的大地是如何的迎接一场风、一场鹅毛大雪。以致我习以为常,然后厌倦。我顶着这座小城的秀美云朵,顶着我茂盛的头发,却企盼着一阵干燥的,金色的风。

       有时候有风,但大多数的时候天地静穆,众生奔忙,人间有笔直的欲望和炊烟,我学着大家接地 气,在没等到风的日子里。比如繁星高挂的夜晚、炎热漫长的午后我抱着西瓜陪我妈看电视剧。有些电视剧不知所云,热衷于五分钟制造一个戏剧冲突并且为了制造冲突而让人物和故事扭捏造作,我跟我妈于是嗤之以鼻,共同声讨,这样倒是很利于家庭和睦。

       有些电视剧很可爱,有土地的温热,但也渗透着东方特有的保守自抑的价值观,像是一方天井,一竖高墙,有着南方六月梅雨的味道。我老爸说他更欣赏美国电影里长驱直入的阳光,喜欢万物生长,喜欢炸薯条也带着金灿灿的太阳。

       播放着电视剧的电视机在黑夜里忽明忽暗,在人们失去星星的时候忽明忽暗,我喜欢它对生活的一唱三叹,喜欢那里面的人们欢笑爽朗而热泪滚烫。

       不过我最怀念还是在姥姥姥爷的乡下,我那时候活得很野,像狗尾巴草那样的野。

       我常常坐在一截杨树墩儿上,四季是一块会变颜色的幕布。我见着蝴蝶儿立在一朵粉白的洋芋花儿上,假装着自己也是朵洋芋花;见着老杨头家的花母鸡低着头在墙根下无目的的刨着土,忽然就缩起一只脚来听着蛐蛐叫发呆;我见着那背着几捆柴火的人弓着腰往家走,仿佛在爬一座很陡的山坡;见着我姥姥远远的看见我姥爷出现在巷口的身影,便直起腰来,追着他的脚印开始絮叨,直到人家的炊烟终于袅袅的升起来。

       那里人和生活在我面前和在一株草的前并没有两种样子,以至我常常觉得自己和它们一样。

       是的,那些年我没怎么学习,很少受什么教诲,就这样和世界野在一起,三观混沌,像是天地初始。情绪不被放大,也没有人嚷嚷似是而非的道理,一切都很自然,可以向一个孩子说得过去。

       后来,我长大了,看了一些书,走了一些路,偶尔也陪我妈看看电视剧,也有了很多美丽或奇怪的念头,算是个受了教育的人了,可我仍然想念那几年,想念那泼墨山水前的留白,万物生长之前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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