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做淑女的理由

女人做淑女的理由,细细品来,却是可深可浅的。浅,仅就女性的社会角色而言,单要求女人贤淑,的确是有些不公。深,倘就社会公共资源的维护来看,让女子贤淑却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情了。(这个命题好象争论了100多年了)

一、清除淫亵是人类普适的价值观,如何清除?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是无论男女皆要系紧裤腰带的。对通奸之人也是男女皆诛,没有性别区分。唯一有区分的就是男人可以纳妾。这成了女人们心中最大的不平。这真的是不公平吗?

做个比较吧,在母系社会时(蜜蜂现在就是母系社会),女人是可以和多个男人交媾的,因为女人养活了这个社会。那时的男人估计每天无事可干,受“赳赳勇夫,淑女好逑”之影响,苦练体形和床第功夫(彭祖之说据传源自上古,想来必是母系社会的畅销书籍),很少有人会想:我是不是没有尊严了?要这么想会饿死的。到了父系社会,女人堕落成了男人的玩物,原本也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事情,不想,女人却不干了。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女人的确在很多领域里和男人不相伯仲,女人不想成玩物有了物质基础:我可以养活自己。

这就是所谓的“独立”。对这样的女人,我想是没有一个男人会想去玩的,因为玩不起。

因此,性,作为某种权力,是与其社会地位也就是对社会的贡献相配的,这也符合优生学的观点。在这点上,应该是与淫亵、烂交无关的。

二、清除淫亵为什么会选择让女人做出牺牲?

这里选牺牲这个词,是觉得可能这是很多女人的想法。性,是两个人的事情,人类也有单人的性活动,比如自渎,但在快感上是与二人世界无法比的。既然为两人之事,当禁止时,就存在这么几种可能:A、两人都禁;B、男人禁;C、女人禁。在这几种可能中,A,即所谓禁欲主义,好象男人女人都反对,成功的可能不大(人的本性是寻求快乐的,也就是说,人的本性是追求多次和多人,哎,人性好象很可悲)。选择B或C。这里面要考虑的就是家庭与繁殖的问题。女人是要怀孕的,虽然现代的避孕方式很多,但都会影响性生活的质量,因此很多时候女人也会倾向于不安全性交,这样,女人怀孕的可能就始终存在着(不考虑疾病)。一旦怀孕,是否需要补偿呢?从女人的角度考虑,当然要获得补偿了,但由于性行为的发生没有任何契约作为保证(有契约的就是婚姻,也是一种补偿),因此,在性行为上,女人是存在风险、存在潜在损失的。从理性人的角度看,女人相比男人会主动规避这类行为,因此,选择C。

女人要不满,应该怪上帝,当初造人时为什么要让女人怀孕呢?不过,让谁怀孕都不行,因为怀孕=女人。

三、尊重社会公共资源。不劳而获是人类最可耻的行为,这点恐怕反对的不多。那么,那些被人养活着的人,以所谓男女平等为幌子,找寻性的多次与多人,这恐怕才叫淫亵。在现在,这样的人已无关性别了,其实在古代也存在男人被女人养,所谓面首。面首背叛是要车裂的。

因此,这也是一种道德,为被养活守贞:官,在上面给饭吃的社会里,就要对上级忠心耿耿;在百姓给饭吃的社会里,就要对百姓俯首帖耳。

因此,女人做淑女的理由里面蕴藏着人类最大的道德。要尊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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