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漫舞

注:作者实地暗访半纪实情感文章,因考虑地区隐私及和谐社会文化需求,对某些地名,人名做了特殊处理。

正文:

黑暗中,总有一些人留恋的地方,光彩夺目,流光溢彩,让人无法自拔,自古便有英雄难过美人关,牡丹花下死等等佳句。

作者经常逛窑子,但是不喜欢嫖娼,千年流传下来的,加上存在即合理的哲学,窑子这种东西,就有了自己的文化和研究价值。人分三六九等,窑子里的客人三教九流,窑子里美人们,也有花魁画鬼之分。

阳光有照射不到的阴影,黑夜中,总有融不进黑夜的光彩。正如我披着黑暗的长袍,却不安分游走在黑暗的光彩中。

曾创下一夜去了七八家窑子的惊人记录,没错,如果可以去做记者,恐怕就没有狗仔什么事了。如果有人最无聊的是什么,莫非作者这种逛窑子还不嫖娼的人了,正常人都可能会不禁的问一句:是神经病吗?

作者当然不是神经病,起码作者不会这么认为,想要了解社会,学习学校里学不到的,你就得在黑暗中多走几回。在阳光里寻找阴影,不然你在夏日会被热死。

一回,在淑女坊中,以前的美人已经辞别,又来了两个年轻的,我像一个十分有经验的嫖客一样,挑逗着这两个更年轻漂亮的新人,同样的笑容,看着就感觉有点恶心,我知道我自己不花钱,肯定待不久的,被唤作妈妈的人,肯定要赶人的。两个年轻的女孩,我微微一笑,留下一个背影,对于作者来说,习惯在黑暗中行走,就渐渐习惯在行走中沉默,毕竟,大晚上走夜路的人还高声说话,不是被当疯子就会引来恶狗的。

作者曾去过一家凤巢,那里的老板,长的并不漂亮,带着两个孩子,男人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作者与她仿佛恩爱缠绵,她也似乎是爱恋上我了,明知道不可能长久,却把我当做她的依靠与男人,只因为作者承诺和常把两个孩子也挂在嘴边,可见,母亲都是伟大的,不论是一个男人还是数不清的男人上过的,只要是母亲,就是伟大的。现在的女人,很难说谁是小姐,还是谁是小姐。

作者去过一家夜色,一进门,便直接对作者道,来,我们这里有特服,100、150、200、300、400、600等,一口气报上了一大串,我很不解,问她,你不怕我是暗访的警察,她很不屑,有人,不怕!有人?!恩,有人确实好一些,或许也有人沦陷在温柔乡了。

策马奔腾在床上的男人,也不知道还有几个能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经得起策马奔腾。

作者很少与嫖客聊天,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家里没有对象麽,单身很辛苦,可是留恋在这种地方,有什么意义呢,一旦得了花柳病,那就是害人害己了。本曾想热血少年,站出来举报,转而想想,人的欲望不会因为几个小姐而散,蝴蝶扇动的翅膀,可轻易被折断,也能引起可怕的蝴蝶效应。

我习惯了在黑暗中行走,在行走中沉默,像黑暗中飞行的蝴蝶,而不是见光便迫不及待的飞蛾。在黑暗中行走,首先你得学会沉默,学会生存,因为你也是动物呀。

我们不仅要阳光,也要敢于直面阳光下的阴影和黑夜中的漫漫黑暗。不如在黑暗中行走,学会聆听黑暗之音,从黑暗中寻找亮光,最终,让光回归阳光,让黑暗渗透进不属于黑暗的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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