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辩稿的一点思考

尊敬的主席评委,各位观众大家晚上好。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是“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不是正义”。我方观点是,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正义。

打好一场辩论赛,首先从辩题入手,先破才有后立。

对于这个辩题----“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正义”----首先破题:

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正义

两对反义词 ---- 牺牲/拯救+少数/多数

一个判断词 ---- 是

一个限定词 ---- 正义

如何理解这些词涉及到查找资料与准备阶段的讨论,思想框架一旦成型不宜临时更换,这里不再赘述如何破题,只基于现有的一辩稿进行内容补充。

开宗明义,牺牲是指为了达成目,舍弃利益甚至生命。正义是指符合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与认知并维护其利益的行为。我方判断是否正义的标准是,是否使集体利益损失最小化。我方认为讨论应在一定要有人牺牲,牺牲少数定会使多数人获救,双方无罪以及少数与多数相差大幅的前提下,讨论此辩题。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一一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是定义阶段,下定义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在接下来的辩论赛之中我方将会站在什么样的立场,换句话说站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持有什么观点或角度,用如何的方法去做出判断进行论述。

牺牲 ---- 为了达成目的舍弃利益甚至生命

正义 ---- 符合大多数人认知维护大多数人利益

首先这里并没有给出所有关键词的定义,假设多数与少数这种词勉强算得上大家达成共识即按下不表(其实作为正方也应该或多或少有些表述以免被盘问时随口回答造成失误),但这个辩题里很关键(下文也很想强调的一个观点就蕴含在这个词语之中)的一个词语“拯救”却没有定义,或许是因为拯救这个词语不太好表述清楚,也可能是辩手的疏忽导致的,如果可能尽量补充完整吧。

这里要说明一点,辩手在讨论时总是思维发散几天下来谈及的东西很多,可能自己心里面脑子里面会对很多东西留下印象,但是评委(大多数客观公正的情况下)作为白纸裁判是不知道或者说没思考过这个辩题的,如果一个词语只有一方定义的话那必然是接受那个唯一的定义,所以如果有遗漏的话很容易将自己陷入被动的局面。

没有写明的定义这里将不做重点讨论(并不意味不重要),关于给出的定义(以及写明的论点)我将会从如何巩固防御以及如何展开进攻两个方面进行分析,适当的地方会根据我的理解进行补充。

牺牲叫做为达成目标舍弃利益,这个利益不可能非常小,小到微乎其微那就没有必要提了,所以一定是舍弃很大的利益,当然这个利益不光是物质利益,可以是方方面面的利益,那么这个利益大到什么程度呢?我们看这个辩题所写,大到甚至可能要舍弃我们最大的利益----生命,也就是我们对牺牲一词的最直观的理解。

这里有一个隐含的点,就是这个目标目的他到底是什么是好是坏是正是邪,汉语里面有两个词,一个叫做舍生取义一个叫做不择手段,可以理解理解。

然后是正义,给出的定义叫做“符合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与认知并维护其利益的行为”,这个可能是有点危险的,因为我们对大多数人这个群体有一定的刻板印象在里面,而且很重要的一点,辩题是牺牲少数人拯救大多数人,这个大多数人本身就是被救的,现在又以他们的认知为标准,这种正义合理吗?这里先留一个漏洞稍后再看怎么填补。

接下来一句话可以看作是阐述了比正方的理论基础:“我方认为讨论应在一定要有人牺牲,牺牲少数定会使多数人获救,双方无罪以及少数与多数相差大幅的前提下,讨论此辩题。”

分析一下正方的这个基础意义在哪里,正方或许是想说明事情是到了那个危机的关头,这也就是突出了定义缺失的拯救二字的意义,然后正方确定了一个预测的结果也就是两边无罪的情况下最后必然成功拯救,这一点正方是要强调的,因为有这个情景在正方才能论述自己的观点,没有这个隐含的必要条件在正方很容易被反方扣上各种帽子,有这个情景在我们才会讨论谁牺牲谁被拯救,有这个情景我们才会讨论正义,没有这个东西在讨论什么利益权衡完全没有意义,所以正方一定要时刻记住这个情景内讨论。

接下来是正方的标准:集体损失最小。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标准,我们讨论正义,正义的定义叫做损失最小,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不是不计代价的追求正义吗?那就回到那个最原始的问题了,什么是正义?不过既然有一辩稿,而且这个问题一人之力也说不明白,所以就不展开讨论了,针对这个定义说一点东西罢了。

集体损失最小就是正义,如何来解释这个命题或者说如何推导这个命题?

首先,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有利于集体发展。

第一个论点叫利于集体发展,乍看之下很对,追求保留实力,追求为了集体的利益少数人做出牺牲,很符合我们的常识,我们的历史,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身体,甚至自然界的规律不都是这样吗?我们付出小的损失,去得到一些大的收益(辩题是拯救,这里就可以换成付出小的损失去拯救一个别的更大的可以说是东西或者神么形容词,突出拯救),革命者总是牺牲自己去拯救万民于水火,消防员缉毒警察总是出现在危急关头,哪怕我们的身体在特殊情况也会牺牲少数细胞去拯救多数细胞(这不能算作正义,但这是典型的自然选择),所以说正义总是要去首先保障集体发展的,而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恰恰是这样一种和正义相符的行为,所以说从这一点去切入也是可以的。

一个集体要想去发展就需要,要求集体本身拥有可以支持发展的实力。所以在集体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保护集体的实力。

这句话是有漏洞的,所谓恃强凌弱,弱肉强食就是这么个道理,我们要牺牲少数去拯救多数,自然而然的就会有一种想法,让别人去牺牲拯救自己,因为是多数人就可以让少数 人去牺牲吗?真理掌握在谁手中?正义掌握在谁手中?谁来决定谁牺牲谁被拯救?

但是这时候我们要回到我们的讨论基础来看了,现在是这么一个情况,没人对没认错,是大家现在都在危机中了,必须要有人牺牲了,这时候我们出发点是什么,是保留集体的实力,是让这个集体发展下去,这样我们选择牺牲少数去拯救多数,而且尽量保证是自愿牺牲(其实这个结果更多是指自愿在这种条件下被迫牺牲自己以拯救集体,但在此不予论证),这样的一种做法我们为什么不能称之为正义呢?我们抛开少数多数这种论调,我们只是牺牲部分拯救集体,首先是正确的符合常理的做法,其次满足了保证集体利益。

当然不能说凭空给出一个使集体利益损失最小即为正义就站得住脚的,要论证为什么这样定义正义是合理的,这里要划重点,要论证清晰,要不然会给别人生硬突兀的感觉。最忌讳凭空给出一个标准一个定义不讲道理死咬着不放。

我们都知道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需面临挫折的,这样牺牲就在所难免,那么在牺牲已成定局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发展理应权衡利弊做出理性的判断使损失最小化。壮士扼腕,弃车保帅,在牺牲必须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应当舍小保大。综上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有利于集体发展,满足我方对正义的定义。

其次说一下这一小段话,这一点小段话是有点问题的,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这段话,首先说,一切事情都有挫折牺牲已成定局云云,这里倒还是没问题,到了后面直接提出,弃车保帅让损失最小化利于集体发展,根据定义利于集体发展是正义的,所以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正义的。问题出在哪里呢,处在这个利于集体发展就是正义了这个定义是我们自己凭空定出来的,我们要说一个东西是正义的,因为它符合我们我们对正义的定义,又没有解释为什么要这么定义,这有点强词夺理了,就像考试别人告诉你选A就是对但不告诉你为什么要这么选。

尤其是最后一句话我认为措辞不是很好,给人的感觉就是,我觉得这件事是对的,因为它和我的主观意识很相符。我们回顾一下前提,我方定义是正义要符合大多数人认知并且维护集体利益,我们就要坚守这一条,所以说这个东西他是正义的不是因为满足我方对正义的定义,而是这个行为客观的满足了达成正义的行为的条件,哪怕有也尽量不要突出主观的意识在里面,哪怕改成“满足正义的定义”也比“满足我方对正义的定义”更能给人亲切感。

所以第一个论点就是在说,正义就是满足集体损失最小(集体利益最大保留),而牺牲少数拯救多数可以保证集体利益,所以这是正义的,这是在强调一种底线或者说这是防守的一个点。

这个点的根本目标就是坚守住,正义一定是顾全大局考虑集体,是大写的正义而不是一时的义愤填膺之类的,正义是要维护集体利益,万般无奈中做出的可以合理的维护集体利益的行为就是正义的行为。

如果对于这一点的进攻的话,也许对方会从弃车保帅是一种自私的行为是一种多数人的暴力行为来进行攻击,这时候第一要坚守住那个危机的情景,不要妄想脱离这个情景来考虑怎么办不能忽视情境中的急迫性,在这个情景中是必须要有牺牲的不可能有皆大欢喜的局面,然后还可以大胆一点强硬一点承认正义不一定非要是温柔的,为了大义就要有血有泪有牺牲,追求正义的途中我们不扭扭捏捏我们也不怕牺牲,我们对记忆的铭记于对正义的宣扬就是对牺牲者的最好的告慰,我们不要没有意义的惋惜呻吟。

这里也可以稍微转守为功,壮士断腕弃车保帅是要勇气的,而勇气也正是正义必不可少的一个因素,嘴上说不愿意牺牲少数拯救多数说于心不忍说不人道,其实只是自己不愿意一腔热血为目标付出害怕自己会是要牺牲的少数人,但多说无益,这里还是防守为好。

所以第一个论点的推进关系就是: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有利于集体利益→做有利于集体利益的事情就是正义的

这里明确一个事情,“有利于集体的就是正义的/正义的有利于集体”这是两个不一样的观点,千万不要被误导将其混为一谈防止被扣上一顶帽子还浑然不觉。

这个第一个论点还有一个给人的感觉就是,只看结果,不怎么看过程,只要最后是有利于集体,那么中间的过程只要不是出大问题就是正义的。这个一定要强硬的论出来,对方很容易扣帽子,一定要摘掉,而且态度要强硬,正义就是一个不能妥协的事情,正义就是要付出代价的事情,正义就是以集体利益为重的事情。这是我认为的可以拿来当底线的三句话了。

第二,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满足大众主流道德观。

第二个论点叫做满足主流价值观,与其说这个观点是在论证这种做法是正义的,倒不如说是在论证这种正义的定义标准符合大众的观念。所以第一个论点已经论证完整了为什么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正义的,第二个论点是在试图解释为什么这就叫做正义,这也是一个攻守兼备的点。

然而人与人之间没有一致的道德观,因此每个人对正义都有各自不同的定义,那么什么是广义上的正义?即能被大众认可的、符合大众主流道德观的行为。而正义原则要想在一个社会中通行关键在人们能否接受并相信他。

说实话感觉是这里有点重复啰嗦了,无非是想说明每个个体的想法各有不同,客观的正义要符合大众的普遍价值观,后面接下来不用看也知道是要说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很符合大众价值观的。

首先站在个体的角度上讲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在一个必须存在牺牲的情形下任何一个人都不想成为牺牲者,因此会希望自身牺牲的几率降到最小,显然在一个必须有所牺牲的群体中,牺牲的人数少了自然每个人被牺牲的几率就小了。

我是很不明白这里想说明什么问题?首先说每个人都不愿意牺牲,人性本恶趋利避害,接着说需要牺牲的人数越少每个人越小概率被选中去牺牲,我反正不知道这里要表达什么,就是宁愿牺牲一个人的所有也不要每个人牺牲一部分?这叫什么逻辑?每个人都是趋利避害所以集体也要趋利避害所以集体就要让损失最小化所以要牺牲一小部分去拯救另一大部分么?这个逻辑真的站得住脚么?

这一个论点我个人是很难理解的,如果我是反方我一定会在这里着力攻击。在模辩的时候这个点也是一个大的战场,反方可以肆意攻击正方侵犯了每个人平等的权利,可以攻击正方暴力决定他人的生死存亡,可以抨击正方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压榨牺牲他人,牺牲如果从一个形容词变成了一个动词,那它的含义也就从某个人牺牲了拯救了我变成了要牺牲他人去谋求自己的苟活,这样一下子就处于下风。

对于集体来说最正确做法就是使其效用得到最大化,也就是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整体的幸福,快乐水平,既然牺牲已成必然也就是说痛苦是一定的了,出于本能我们会想办法使这份痛苦即牺牲最小化,自然而然的会接受牺牲少数拯救多数这样一个解决方案。

我暂且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解释正义定义成目前这样的话比较容易被接受,就是说明自己定义的合理性,后半句出于本能我们会选择一种方式来尽可能降低痛苦选择一个少数拯救多数的结果,这半句还比较好理解一点,但前半句“最大限度的提升整体的幸福水平快乐水平”这样的表述有很严重的问题,第一是这样的表达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谓的追求集体快乐水平集中痛苦于少数人让他们承受这种话是在逻辑上很难站住脚,被对方稍微抓住一点表述的偏差再加上一点点曲解,这一点很容易就成为导致整个理论框架崩塌的死穴,因为从一个正常的第三方的角度去听这句话,这个价值观是已经崩塌了的,我们要将世界上的痛苦集中在一个人(少数人)身上,这样大家就不用痛苦了,整体的幸福感就会上升,这是一种将活生生的人现实的生活当成了一种数学的加减法去计算,已经违背了伦理道德了,如果思路已经无法纠正了的话起码表述要修改一下。其次将牺牲拯救和痛苦不痛苦挂钩本身就值得商榷,我们是在危机中,可我们不是要分担痛苦的感受,我们只是要度过这个难关而已,对方如果要抓住这一点说你离题了偏离了讨论也是很难反驳的。

按照我的理解,既然是想表达正义定义的合理性,不妨说为了在危难中牺牲少数拯救多数这样的行为是被大众(主流价值观)接受的做法,舍小家顾大局为了集体利益做出牺牲也是人们普遍认为的正义的行为,所以在集体面临挫折的时候我们会去主动选择牺牲少数去拯救多数这样的解决方案,这是一种合理并且正义的行为和价值观。按我个人的理解这个价值观应该是这样建立起来的,而不是我们要把痛苦集中起来以此提高大家的幸福感这种表述。

在考虑一个事情是否正义的时候我们不能仅仅从事情本身上判断他是否正义,我们还应思考这种正义是否在社会上真正实施开来,与其树立一个至高至上的极少数人可以接受的正义,我们更应切实的树立符合大众道德观的正义。

这句话是想提前对反方进行攻击,做了很有意思的一个假设,就是反方会仅仅从事情本身上来判断而不去考虑在这个社会能不能推行,并且直接预判反方的正义是所谓的“至高至上的少数人接受的正义”,首先说这样预判并不是不可以,正方固然可以合理的预判反方的观点,但是我们来看这样的表述到底合不合适。

首先正方会写出这样的句子就说明正方是想象出了一个仅仅在事情上本身判断的关乎少数人的正义的定义出来,那这个定义很明显就是不要牺牲少数人,是要维护少数人的利益的。倘若反方没有这么立论怎么办?那就放了个空枪?在我看来放了个空枪倒还是好事,可这么一说如果我是反方我会立即抓住正方的一个软肋,因为一方急着要进攻的点往往也就是自己薄弱的地方或者说有争议的地方。正方这么说等于直接暴露了自己的论点放在事情本身上会有一些不妥,因为看起来太残忍了太无情了太不讲道理了,只是单纯的利益对比交换毫无半点情义,这样凶残的东西怎么能说是正义呢?

我理解正方写这句话是要攻击什么,如果是我的话我应该把这句话的大意表述成没有什么完美的正义的方法可以不付出就得到,那种所谓的不忍不舍不公只是存在于我们脑海中的乌托邦世界里,现实世界中在我们面临危机的关头我们必然要做出选择的,现实的正义不是什么皆大欢喜十全十美的东西,现实生活中追求正义到了必须行动必须付出代价的时候我们就要去果断地选择哪怕牺牲,与其坐以待毙犹豫不决妇人之仁不如壮士断腕弃车保帅,根据我们社会认可的一些原则一些行事方式去处理就很好了很正确了,究竟什么是完美的正义也只能口头争论争论,唯有切实的行动才是渡过难关追求现实的正义的不二法门。

表面上看确实是牺牲少数拯救多数,这里可以稍稍转变一下思路,其实我们要论述的是牺牲少数拯救集体。为什么我说要转变一下呢?隐为前面已经说了我们不能就事论事,我们要看到这个事情背后的象征意义,譬如战争,军人保家卫国,可以说是牺牲,譬如革命者的鲜血,可以说是牺牲,但倘若是以多救少怎么办呢我们怎么去解决呢?举一个例子,现在有一个灾难,我们牺牲很多消防员可能只为了救一两个人,我们牺牲很多士兵可能只为了救一两个人,或许还有很多见义勇为,牺牲了多数,拯救了少数,这时候叫做“牺牲多数拯救少数”吗?我们要破解这种逻辑,就要像刚才说的,跳出这件事情本身,我们在考虑拯救的时候不是考虑让少数人去救多数人这样划算这样损失小,我们考虑的是,只有少数人有这个能力,那么他就为此付出努力付出行动去拯救很多人,这样是符合集体利益的,我们不能量化几个士兵去救了几个人,几个消防员去救了几个人,几个好心人见义勇为救了几个人,这样就真的是陷入了一个惟利是图的狭隘的价值观里面了,我们要考虑的是,我们是牺牲士兵去拯救国家,牺牲士兵去拯救人民,牺牲消防员去拯救民众,我们牺牲缉毒警察去拯救人民(哪怕是解救吸毒的人,这也是一个矛盾点,牺牲有价值的少数拯救无价值的多数,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了降低那些不在危机中的人跟着一起陷入危机的可能,这当然是正义的,这当然也可以算作牺牲少数拯救多数了,这也是很好的对于反方反例的反驳),这里少数与多数代表的绝对不是具体的人数,而是指那些有能力去拯救的是少数,他们牺牲了去拯救剩下的大部分。

所以正方绝对不能逃避这一点,站在正方绝对不能对牺牲有什么不舍怜悯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在,在面对反方的感情牌的时候一定要斩钉截铁的站在自己追求正义维护集体利益并且符合大众认知的一边抗住进攻。

说到这里可能对于牺牲又有一点模糊了,什么叫牺牲?根据上文定义,为了达成目的舍弃利益甚至生命。这里一定要注意,我们说士兵牺牲我们说消防员牺牲我们说任何人牺牲,我们不是说他们刚开始的时候就注定要牺牲,我们当然希望他们安然无恙,我们当然希望他们哪怕受伤也不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对于很多对方扣得帽子的破解方法也就是这里,我们说有战争士兵冲锋陷阵,有火情消防员义无反顾,就算有伤亡有不幸,我们不是一开始就说他们注定要牺牲的,我们都希望他们不牺牲,只是结果出来了之后我们评价的时候说牺牲了少数拯救了大多数,这是正义的。我们不去逃避这个现实,我们不去故作高冷的去批判谁,我们不哭天抢地我们也不盲目抨击社会黑暗损人利己,我们只不过冷静地说,为了集体利益这样做值得,下次如果我有能力我也会这么付出,这才叫坚定,这才叫正义,这才叫理性,这才叫勇气。也就是这样一个逻辑:事前谁也不想牺牲,事情发生时必须要作出决定,这个维护集体的选择就是牺牲少数拯救多数,事后我们评价这样的行为是正义的。

总之这个第二点是一个很好进攻的点,也是一个脆弱的点,如果不改的话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战场,成在此败也在此。

这个论点还有一个防守的角度就是讨论正义不光是讨论一件事情为什么这么多,还要讨论这种做法的普遍意义(也就是原文中的可实施性),或者换个说法,一个做法是正义的,下次我们就依然可以这么做,一个东西我们应当去或者自然而然主动去选择的,那当然很大程度上说这个东西是正义的。回扣到辩题里面,就是大众价值观就是认为当集体陷入危机时应当寻求一个让集体能够留存的解决方案,这就是正义的行为,一个集体下次再碰到这样的危机情况依旧可以这么去考虑这么去做。在遇到一件事情的时候可能很多做法都是对的,可能很多做法都是正义的,正义不是一个唯一的思维方式或者行动方式,按照标准,是维护集体利益的是大家接受的合理的那就是正义的方式,喊口号进行反思可以是我们激励自己缅怀他人的方式,但绝对不可以反客为主本末倒置,解决困难走出逆境才是真正的正义。

第二个论点的逻辑应当是:集体陷入危机→主流的价值观就是保证集体利益为先→牺牲少数拯救多数就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大众接受的可以实际解决问题的并且主要目的是保障集体利益拯救集体→这样做是可接受的正义

第三,履行正义的根本目的是是为了生存。

这里是由守转攻全面升华的开始,这句话够直接的展现了现实是没有问题的,我们行为正义是为了什么?我们不是为了什么高尚的道德情操我们不要扯一些假大空的,我们就是为了生存,我们既要个人的生存也要集体的生存,危急关头集体利益为重,可以,这很正义,正义强大起来的时候只有坏人和懦夫会颤抖。

世界上一切的规章制度道德要求,其目是为了保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长久稳定的延续下去。实际上就是为了生存。正义本身的目的也是如此。

这句话是对这个论点的进一步补充,就是要说明,这个世界上的规章制度也好世俗约定也好惯例准则也好其实都是为了生存下去,要谈正义首先要保证的不是乌托邦的美好世界,要谈论的是生存在这个赤裸裸的现实中,所以很好点明了在危机的情况下必须要采取措施行动起来拯救这个集体(若反方给出其他的解决方法则要快速分析出他方所提出的方法其实是披了件外衣的牺牲少数拯救多数,并且针对其方法所暴露出来的诸如可行性低理想化换汤不换药等缺陷进行有理有据的攻击)。

反观本辩题一个集体在面对必须有牺牲的绝境时为了生存定是追求最小的牺牲来保全自己,战争年代若没有军人的牺牲何谈国家的存在,民族的延续,如今的社会,每一个集体也好,物种也好,为了延续其群体生命,牺牲少数拯救多数就是完全正义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方坚定的认为,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正义。

这句话看过去是没什么问题的,就是太枯燥了,太干,没有什么内容在里面,既然是升华,就可以稍微文藻华丽一点稍微有气势一点。

这里其实是一个轮回,这里又回到了我们对正义或者说这个辩论前提的探讨上面了(所以说有一点循环论证之嫌,但只要论证主线清晰及时摆脱对方胡搅蛮缠完全可以跳出这个圈子),我们讨论这个辩题必然是在一个“集体”的意识里或者说框架里去讨论,那这个正义当然是要保护集体的有利于集体的,所以集体有危机的时候首要任务就是让集体生存下去,而这种符合常理公理的维护集体利益的做法自然而然地就可以称为正义的行为了。

第三个论点的逻辑我理解的是:履行正义的基础是生存→在一个集体中最重要的就是集体的生存→集体陷入危机的时候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最好的保证生存的方法+集体的正义的底线就是保证集体利益→这种做法是在履行正义→是合理的正义的并且需要这样去做

这篇稿子我理解的基本就是这样,现在来总体看一下:

1·少数拯救多数有利于集体利益→做有利于集体利益的事情就是正义的

2·集体陷入危机→主流的价值观就是保证集体利益为先→牺牲少数拯救多数就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大众接受的可以实际解决问题的并且主要目的是保障集体利益拯救集体→这样做是可接受的正义

3·履行正义的基础是生存→在一个集体中最重要的就是集体的生存→集体陷入危机的时候牺牲少数拯救多数是最好的保证生存的方法+集体的正义的底线就是保证集体利益→这种做法是在履行正义→是合理的正义的并且需要这样去做

有可能我的理解与写稿及讨论的思路不太一致,但总体来说这份一辩稿就是一个单一论点的稿,是一个论证式的稿子,看似三点其实是在一直论述第一个论点的合理,第一个论点得证之后就立住了,标准很简单就是要利于集体,越是简单的方法就越考验辩手的掌控力,越考验辩手的演绎能力,越考验辩手的逻辑性,所以场面上一定要咬死这个简单的论点,并且四个人都要拧成一股绳,对己方的框架十分清晰,对于其他三个人的演绎要很清楚的能够回归到一辩稿的框架里面,并且还要及时的能够弥补化解一些己方表达不到位的地方,毕竟越是单一越是难演绎,但是打得好也越有优势,没有完美的普适的一辩稿,但是有随机应变的辩手,不管怎么样,在一辩稿给出的情况下,辩手个人素质与团队之间的配合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反方我的理解是将牺牲拯救于少数多数剥离开,关于牺牲拯救是正义的这个战场可以主动放弃(因为两边基本可以达成一致也无关紧要),也就是说牺牲与拯救确实是正义的行为,但正义与多数少数无关,注意一下论证的是无关,就是既不是正义也不是非正义,这里只是提供一个思路参考,没有细想也没有办法写出具体的一辩框架和一辩稿。

关于这场比赛的一种猜想,反方肯定也是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然后死咬着不放,穷尽各种方法来自洽,然后归谬正方(其实这份正方一辩稿也是这种套路),所以给正方的建议是一人进攻三人防守,切忌一时冲动就脱离一辩稿自由发挥,这样只会陷入被动中与反方纠缠。理解好自己的一辩稿,花大力气说明白自己的观点论据,用简短有力的方法痛击对方,一二辩防守,三辩进攻,四辩先攻后守,各自完成各自的任务,四辩结辩记得稍稍回归一辩稿,不能凭空陷入场上无谓的争论中,这样差不多就够了。

勇气和冷静是取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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