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征稿(都市) 《我知道的,你爱我》

终于走到毕业这一天。

这是她们毕业前班里最后一次聚餐,虽然没人提起,但是大家都很默契地知道这也将会是未来人生中最后一次相聚。

在人长成一个大人的过程中,为了减轻负重来扛起未来来自孩子和房子的担子,总会丢掉一些东西。而眼下这些彼此说熟悉也熟悉,说不熟悉也不熟悉的大学同学,无疑就成了最优选——转个地方,换换电话,足可以把曾经的四年彻底删除,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变成一个全新的人。

所以酒桌上觥筹交错,群魔乱舞,所有人似乎都想赶着这个尾巴让在座的人把自己记住,每个人都变成了彼此四年从来都不认识的样子。

她不擅饮酒,也不想叫人念念不忘,于是就坐在包厢的角落里,拿着不知道从哪捡来的打火机,咔哒咔哒,玩的不亦乐乎。

手机响,是他的微信,说小曼加班,他接过她之后八点半会过来。

他来不来,她其实一点也不担心,或者说就冲他那种天秤座社交狂人的性格,除非小曼死了,不然他爬也会爬着来。

她看着这一屋子说过话没说过话的人,想象着多年后同学聚会的场景,心里有点惋惜。

“我一定要好好看看他们。”她想,“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啊……”

他还是那么准时,前脚刚刚踏进包厢,手机上的数字就从29噔地蹦到30。

她看着他这恪守多年精准守时的习惯,好像和谁斗气的滑稽,觉得有点想笑。

他果真长袖善舞,闲闲地站在人群里,和不熟的女生淡定地寒暄,和室友开着男生下道的玩笑,迟到的罚酒整整齐齐码在桌面上,他也不推辞,喉咙翻了又翻,重新又把房间里刚刚有点凉了的气氛炒热。

和无数次班级聚会一样,不管什么时候,只有他到场,狂欢才算真正开始。

诸人重新落座,他还是老样子,在她的身边,完全不顾忌女同学暧昧的嘘声,给自己找了个位置,她们说“你在这金屋藏娇就不怕你家小曼姐生气?”

她一声不吭地夹起一块苦瓜,咀嚼的瞬间,她听见他说,“怎会,小曼知道我和她很投缘。”

真苦。她猝然皱眉,毫不掩饰,又在同学们一副看热闹的神情中摆着手,“就是,谁再乱讲就罚谁吃苦瓜啦!”

好在大家对他们的亲昵习以为常,玩笑只是聚餐的例行公事,谁都知道做不得数。她看着大家表面上的八卦瞬间偃旗息鼓,心里有点恼火。转念又想,时日无多,这样的玩笑也是听一次少一次,还是珍重点好。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点上头,他喝的也有点多,毫不顾忌地把头搭在她的肩膀上,眯起眼睛昏昏欲睡,可能是受周围气氛的感染,他也开始絮絮叨叨地追忆起往昔。

说小曼,说室友,说寝室楼跟前总是撅着屁股蹲在马路牙子上的老猫,说来说去,总算是没有漏掉她。她一杯一杯地喝酒,好像有有点不耐烦,又有点期待,她好像影子一般追逐陪伴着他也有四年,他从不宣之于口,她也从不过问,却还是想要知道自己在她心中是个怎样的位置。

当时太清纯,说是蠢也不为过。她是入学第一天注意到他的——一个老套到偶像剧都懒得去拍的桥段。八月的北京热的不行,她正在楼下对着自己一堆抬也抬不动的行李发火,心里埋怨说去停车转眼就不见了的父母。他走过来,一言不发直接拎起最大的那个箱子,还有点抱歉地和她讲:“我拿不动更多了,你住哪个寝室?”

其实光这一件事难免显得单薄,对于行李她也买了瓶水给他做报答了事。最主要的是他最先注意到她的,迎新晚会上,EXO横行的时代,她却选了一首林忆莲的伤痕,低低哑哑的声音盘旋在舞台上,用他的话讲,觉得她是一个“并不很显眼却很干净的人”。

而对于她而言,那天她坐在台上,有点尴尬地面对着嘈杂着,心不在焉着的人群,看见的只是他在舞台上向她看去时,那双专注的眼睛。他们亮亮的,好像天上的星星。

她低着头,听他说起当年入学时的那些事,他说当时你那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可真有趣,站在那里,像一只小鸭子。

鸭子?她叹气,原来她在他心里像只鸭子,那小曼呢?是不是就是天鹅了?

小曼是大她们一届的学姐,系花,校文艺部,追求者如过江之鲫,说是天鹅也不为过吧。这个世界到底是不公平的,她自认性格品行脑筋没有一点不如她,却就因为小曼长了一张酷似高圆圆的脸,于是就在人群中第一时间获得了他的注意。

她胡思乱想的当口,听见他说,小曼说她妈妈着急,我可能快要结婚了。

她一口气梗在胸口,整个世界瞬间天旋地转。

应该是真的喜欢吧,他大学才刚刚毕业,曾经无数次在天台上抽烟喝酒聊梦想的时候他也无数次表达了想要先立业再成家的意愿。她还曾很天真地相信,甚至在得到他对于“将来小曼姐不要你的话我接盘你呀”的肯定答复时窃喜了整整一个晚上。

是她当时的口吻太像开玩笑,所以他也没当真吧。

她看着他手机来电显示上小曼的照片,长长的风衣,栗色的头发飞在风中,像是鼓风机吹起来的一样。

但确实漂亮,是真的漂亮,漂亮到她觉得肖想他都是一种罪过。

“电话。”她终究不想给他惹麻烦,所以出言提醒。

和小曼的盛世美颜相得益彰的,就是她一言不合就翻脸咬人的坏脾气。朋友吃饭,小曼说想吃抹茶蛋糕,他就跑出三条街去买,大汗淋漓回来之后,她又说不吃了,又要他去买三文鱼寿司。只要他说一个不字,甚至耽误一会,小曼就是一股脑地大吵大闹,一顿饭谁也别想吃消停。

无数人明着暗着和她讲过受不了小曼的臭脾气,她好言相劝,却也心下暗暗爽快,然后在每次看着他一副为小曼当牛做马的样子时,恨铁不成钢。

她看着他紧张兮兮拿起电话就往外跑的样子,想笑。脸上的肌肉像是僵住一样,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

她想她对于他来说,就像是那块提在他手里的蛋糕,尴尬,不上不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四年了,距离她爱上他的那个夏天已经四年了。旁人对于总是出现在他身边的她已经可以熟视无睹,从一开始的“她真是死皮赖脸啊,长得也挺好看的干嘛总是占着人家的男朋友呢”到言之凿凿的“他们真的只是好朋友啦你们不要乱讲”。他也已经要把自己的一生交代了,还能记得这段感情的人,大概只有她自己而已。

他们的彼此吸引都是觉得对方有趣,这一点倒是莫名其妙地把二人的心境画上了等号,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她唯一庆幸的就是她自始至终都摆正了自己的位置:对于他而言,她唯一的价值就是陪他走过一段不长的日子。

她曾经同闺蜜说过,不能结婚的恋爱,无论给人留下怎样美好的回忆,都是桩投入产出不成正比的赔本买卖。她总以为自己活得通透,却还是在对上他的时候果断地画地为牢,一门心思投入了这桩比谈恋爱还不如的叫人赔个底儿掉的买卖。

自此,他成了她生活的大部分,其实她一直都明白他终究是会离开她的,所以才格外地投入,尤其他作为一个天秤男,温柔体贴,又格外善于维护像她这种恋爱之外的关系,既让她过足了女主角的瘾,又让她尝够了悲情女备胎的苦。

她没有不甘心,真的没有,文学作品里能看到的暗恋桥段她都做了尝试,还创作性地发挥了不少,不做赘述了,想想都觉得丢人。只能说能做的她都已经做了,能丢的脸她都已经丢了,大三下学期学校分配实习,她连着磨了系主任半个多月,才把她从本来能够留在北京住学校宝贵的实习机会,硬生生换成了跑到没房住没饭吃,每天只补助五十块的上海。

“人家都有女朋友了,你这又是何苦呢?”系主任有点头疼地把她的名字敲在了他后头,“留京的名额多难得,七月的上海,热死个人。”

“老师我不怕。”为爱勇敢的女生,永远比四月枝头的桃花还要明媚。

作为一个备胎,她也算是尽职尽责了,在上海的两个月,他们心照不宣地合租在了一起,他没有告诉小曼,她也没有告诉其他人,所幸大四下学期的小曼学姐被各式各样的工作面试折磨得没了脾气,这才给了她那一点甜蜜苟延残喘的机会。白天一起上班,晚上共同回家,压力大的时候会一起坐在阳台的塑料椅子上喝一点小酒,微醺之际,她问他你喜不喜欢我,他每一次都会说,喜欢啊,我当然喜欢。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 真的,就凭着这一点看不见摸不着的喜欢和一厢情愿地倒贴,坚持了这么久。

所以到最后,睡在一起也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吧。实习结束之后,他以“还有后续工作需要收尾”的理由再一次搪塞过了好似一只打盹的老虎的小曼姐,他们又在上海逗留了三天。

这三天,他们就像正常情侣一样,去外滩吃冰淇淋,手拉着手逛田子坊,在上海拥挤的地铁里把拉不到扶手的她抱在怀里。

只是这种时候,她没有留意他脸上的神情,他也没有。珍贵的关系都是因为自身的朝不保夕,他们都懂,所以这三天的一分一秒,他们都很快乐。

他陪她做了许多事,他也觉得对她有亏欠,那种生猛彻底的劲头,似乎是想把这些年的亏欠在这三天一次性补齐。彻夜上海的许多长巷小街他们都一一走过,漆黑的夜和朦胧的灯火比较容易让人掏心,她和他站在黄浦江边,几颗星星升了上来,她想到即将到来的分别,满脸的无依,或许是心头突如其来的柔软,他吻了她,而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不说话。

她见他的眼睛直视前方,一脸恬淡又那么热烈,她想起那个总是在生气的,美丽又锋利的女生。他和她在一起时的表情她见过,是僵硬的,紧张的,无时无刻不堆起笑的。

因为他的生活复杂,她终于开始决定把自己世故、孤僻的一面在这几天暂且收起,用纯真,善良的一面对待他,希望他能在小曼给他若漫长黑夜的凉中,收获来自自己的一点点暖。

在上海的最后一天,两个人都没有出门,两个人窝在沙发上,电视里在播球赛,他对着一盆拌鸡架吃得正香。她无心看球,就捡了本杂志来看,看到好看的口红就会把书往他眼前一推:“你看这个好不好看?”

他屈尊从电视中抽身出来,假么假事地看了看,说:“好看,我女朋友涂什么都好看。”

好啊,真好。

她拿过杂志,装作如无其事地一页一页翻过去,翻到后来就坐在那发起呆来,泪水一颗颗淌下来,他不知道,她也不想让她知道。

晚上做过之后,她说饿,他勤快地下床给她煮面。她坐在飘窗上抽烟,九月的风,吹得她心底打颤。

很快面端上来,她坐在飘窗上吃,他又点燃了一颗烟。

对面的大厦几乎全黑,只有几间办公室白色的冷光灯还直勾勾地亮着,她的心像压着一块大石头透不过气来。行李什么的已经打包好丢在一边,衣服统统洗过,下午的时候她还甚至帮他检查了一边里面有没有留下属于她的任何痕迹。

没有了,干净了。她喝干净最后一口面汤,将空碗递过,刚想赞一句“这面真好吃”,却被拦腰抱住。他把头埋在她的腰腹间,不说话。

“怎么了?”她伸手摸了摸他的头顶,微凉的暖风吹过,把她已经麻木了的心掀开了一条小缝,那些躁郁和忧伤的灰尘,似乎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扫开,陡然之间变得明媚起来。

“我觉得我爱上你了,”他深棕色的头发软软地蹭了蹭,没有看到她眼中燃起的期待和瞬间熄灭的寂寞,“我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煮面给你吃。”

房间里很静,东方明珠的塔尖像是梦站在远方,她听见自己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没说话,只是把她抱得更紧,好像他们只有彼此一样,没有别人。

她忽然很庆幸人有体温,这样她才不会被爱情冻死。

从上海回来之后,他的生日就快到了。

毕业越来越近,剩下这不到一年就是她离开的最后期限,他不可能离开小曼,她都知道。他是那么一个坚韧又懦弱的人,坚韧到忍受着小曼的脾气几年如一日,懦弱到只敢在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正视他对她的心意。

他在感情中的费心挣扎,每一字一句都是他告诉她的,对于这些她从来不做回应。作为当事人之一,她没有任何立场。

他的生日,她花了大心思,大概是觉得以后再也见不到了,所以格外珍惜每一个彼此人生中有意义的时刻。他曾经无数次说过喜欢她唱歌的声音,于是她找了录音棚,录了十首歌,一首《伤痕》,她唱哭了无数次,唱到嗓子哑掉也唱不好,录音棚的时间也要到了。她急到崩溃,蹲在地上哭到岔气,录音棚老板看她可怜,从不催她,也不安慰,只拿两罐啤酒,坐在外面一根一根地抽烟。

终于她录好,满脸通红地从录音棚走出,急急忙忙差点撞到门框上,老板才慢悠悠地开口,“不要紧张,来这唱《伤痕》的,你不是最惨的一个。”

她还是没有长成,思绪会到包厢,他接完电话回来,本来应该云淡风轻地她,到底忍不住问了句“老婆查岗了?”,醋味十足,她自己都忍不住呕。

可她又瞬间安慰好了自己,本来嘛,问问怎么了?他们是朋友啊,连小曼姐都知道他们投缘得不行。

朋友这两个字真的好,掩盖了很多辛酸,又解决了很多问题。

“小曼说十一点来接我。”他重新旁若无人地靠回她的肩上。

夜很深了,他们开始沉默,偶尔看对方一眼。他们其实也快一个月没见了,时间并没有给他们的关系带来陌生或者亲近。她看了看手机,十点半了,他很快就要回家了,他的女朋友会来接他。一直以来都是他先说——走吧,太晚了。她虽有不舍,却也痛快,心里有时也会存着回去太晚跳窗会吵醒室友的担忧。但是现在,他们的夜晚变得特别珍贵,不能浪费,她缓慢而又沉重地点点头,想要像之前一样痛快,却又按不下心头那股气,说:“我要去上海工作了,就是之前我们实习的那间公司,以后可能不会回来了。”

他抬起头看着她,长长地嘘了一口气,说的不是为什么她不回来,而是她怎么进的那间难于上青天的公司。

“实习之后他们就和我签了合同。”她忽然想起来现在还在一家小公司里给人打单子的小曼姐,想到她新月般狡黠的侧脸和花瓣一样的嘴唇将会毫无建树地枯萎在墨盒和硒鼓中,恶毒的甜蜜就渐渐蔓延开来。

“你当时怎么不和我讲?”他看她精神恍惚,摇摇她,她笑笑,说:“讲了有什么用?你又不会来。”

他沉默,她接着笑,像是在上海深夜的大街上一样,不同的是,那时她对他有无数的话,而现在,她已经无话可说了。

上一次她对他无话可说还是在半年多之前,他们一起去招聘会,约好了上午八点见,他下午两点才来。电话打不通,她站在路边六个小时,腿都没法打弯,北京干燥的冷风锋利地拍在脸上,她没有哭,却被吹落了一脸的眼泪。

他突然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已经麻木了。他伸手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开始对她讲话,说的不是工作的事情,而是小曼姐。他说小曼姐怀孕了,一大早叫他去,对他连骂带打,他问她要不要生下来,她说不要。那么做掉,她又怕疼。她哭了睡,醒了就接着哭,想起来了就随手给他一巴掌。

她看着他脸上红色的掌印只觉得触目惊心,她想起了无数次他说起小曼怀孕时的眼神,疼惜的,珍重的,无奈的,又是热烈的,她捏紧的拳头几乎把指甲折断在手心。

有那么一瞬间,她是能看出的,那个自在如风的男生,那个在午夜的上海抱着她说想给她一辈子做饭的男生,是想和那个美丽的女人生一个孩子的。

他问她:有钱吗?借我五千。这种事情,不能问家里要钱。

她没有说话,他也自知失言,没有再问。

她没有去招聘会,回寝室躺了一整个下午。她的脚冻伤了,半夜躺在被窝里又痒又痛,她怕吵醒室友,死死咬住棉被夜里不出声,高烧,冻伤,呼吸困难,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就像是这四年他对她的回应一样。

第二天一早,他接到她的短信,钱已经转好,叫他查收。

他回复谢谢你。

她握着手机,想了半天,觉得无话可说,又重新重重坠入了梦里。

爱一个人多难啊。那段生病的日子里,她一次又一次地听自己录的那首《伤痕》,爱情很难吗?很美好吗?因为美好所以伤人吗?那么为什么在她的这段旷日持久的恋情里,她一直都在承受伤害,而那些所谓的美好和销魂,似乎从来都没有来过。

就连那段在上海的日子,她的甜蜜都是被浸泡在分离的绝望里的,怀揣着朝不保夕的小心翼翼和被小曼姐发现的惴惴不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在一起。

半个月过去,她的病好了,心却生锈了。

他没有来看过她,一个电话也没有。

大概是在忙着照顾小曼姐吧,她为他开脱,毕竟是一条人命,总比她这感冒发烧来得严重。

她给他最大的反击就是,她开始收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买给她的东西了。无论是鲜花,还是礼物,炖的粥煲的汤,照单全收。

她开始放纵自己的感情,不再拒人于千里之外,对着每一个愿意对她好的人都眯着眼睛,一点色气,一点清纯的笑着。闺蜜问她怎么转性了,她摆弄着刚刚拿到的项链,低声说:“情深不寿,我也该对自己好一点了。”

十点四十五,他们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小曼随时都有可能来,她不想给她和他惹麻烦。转念一想,又怎么会有麻烦呢?毕竟在那个女神小曼姐的心里,她所拥有的一切,她所做的一切,也不过是一个跳梁小丑在自娱自乐而已,当不得真。

大二的时候,早晨她和他一起上课,那个时候小曼姐已经没什么课了,天天早晨在寝室睡觉,那天早晨,快迟到了,他拖着她的手腕往教学楼跑的时候,她看到了她。一大清早,每个人肿胀着一张脸,只有她,月白风清,神采奕奕。她很大方地看着看见她的她,和没有看见她的他,从距离她不远的地方跑过去——没有愤怒,也没有嫉妒,也不把她放在眼里,她原本被他拉着的手腕,不知不觉收了回去。

到了教室,很重要的一门课,她这个年年拿奖学金的好学生,连最基本的题目都不会做。她侧过头,他就坐在她身边,有点担忧地看着她,一副“你是不是没睡醒”的表情。

那天早晨之后,她才明白,她一直以来的对手,一直以来的假想敌,是个对她根本就没有情绪的人。她想对他说什么,也没说,只是挺直了身子努力听课,手指紧紧攥住笔杆,垂眼看去,骨节煞煞的白。

她觉得她就像是他的情妇,看破一切地跟着他,无怨无悔;小曼姐就是他的正房,随便你们这些小妖精怎么扑腾,就像是小孩子和他的玩具一样,借你玩玩可以,晚上还得和我回家。

她倒是宁可小曼姐骂她一顿打她一巴掌,起码证明她在她和他心里还是有位置的。

可是她始终没有。

也是,对比赛稳操胜券的人,压根就没必要气急败坏。

十点五十五,门口传来了高跟鞋的声音,声音不大,房间里又很吵,可是她和他就是听见了。他从她身边站起,说:“那……我走了,有缘再见吧。”

她的世界再一次天旋地转,喉头一甜,再被她重重咽下。她苦笑,除了再一次感叹情深不寿之外,她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走吧。”她不想没有风度,站起身子,僵硬地和她握了握手。

很奇怪,她没有哭,大概是她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克制,克制她身上叫嚣着的每一条神经,每一个细胞想要拉住他拥抱他不让他走的冲动。

桌子上不知道哪个男生偷偷换了水剩下的白酒,她看着他的背影,一口饮下。

多少年来,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秉承着“关我啥事,关你啥事”的八字箴言,自以为活得还挺舒服的。

然而在他面前,她的心被抽成了真空,是透明的,里里外外,一览无遗,他想看的,都看得到,她想要的,她都能给。

她跌坐在椅子上,狠狠地揪住胸襟,大口大口地喘气,像一条濒死的鱼,有不熟的女同学从她身边经过,看到她这副样子有点惊讶地拍着她的背,问她可还好?她说没事,没事。我只是丢了东西,想起来有些难过罢了。

女同学大概是不想惹事,给她倒了碗水就走了。她双手捧着碗,终于让泪水顺着脸颊落尽碗里,然后一口一口,将这碗冰凉的苦涩统统咽下。

“对,我来接他回家。”

包厢瞬间安静,之后一片交叠的“小曼姐”声响起,她连忙擦干净眼泪,人还未转身,笑容却已经挂上了嘴角。小曼姐一定还是那么的光彩照人,精致的妆容,锥子一样的高跟鞋,小巧的下巴和流畅的黑色眼线微微扬起,还是那种高傲的,盛气凌人的样子。

那副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的样子。

她站在人群里远远看向他们,体会这种“吃瓜群众对金童玉女的羡慕”,别有心境。大家都争抢着和小曼姐说话,她也得体地一句一句应答。远远的,她看见他在看她,他的手没有拉着小曼姐,却在身子两侧攥成了拳,他看起来不是想要拉过小曼姐或是搂住她,他的动作好像是要逃离,只是她在他身边四年,从未见过的动作神态。

她的心中陡然升腾起一种期待,而这股期待的烟还没来得起汇成一种笃定的情绪,就被她生生压下。她站在原地,浑身颤抖,怎么?被他戏弄的还不够吗?她还记得之前每一次他在不知不觉中给了她希望然后在漫长的时光中让她绝望,又想起刚刚他说他快要结婚了的话。

如果她再相信她,那她就是傻!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生气,“你到底想要什么?”她恨恨自言自语,把这句话重复了好多遍,伸手狠狠扯过挂在椅子上的提包,她攥着包带,压着快要跳出来的心,朝着包厢门拔腿就走。

然后就听见他喊她的名字。

那是一种带着哭腔的,不舍的声音,是她在他口中,从未听到的声音。

她好像被施了定身咒,站在那里。她引以为豪的理智和生活经验告诉她,此时此刻,头也不回地走开才是最优解,此时此刻发生的一切都将成为在座同学们口中会被一次一次提起的谈资。

但她不忍心再这般苛待自己,都要离开了不是吗?再也见不到了是吗?她早就决定,连带着这些老同学们,把她对他这段生生剪个干净。反正都要丢掉的,反正她和在场的所有人都再也见不到了,让他们当做八卦当做花边说上几年,又能怎么样呢?

她回头,望着他那张年轻、干净的脸。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悲伤的爱情故事,不需要再多加一个了。这个世界上有太多自苦而死的女子,也不需要再多加一个了。

很晚了,酒店对面的大厦几乎全黑,只有几间办公室的冷光灯白寥寥地亮着。她看着喊住她却不说话的他,她其实早就习惯了不再追问。至于现在,散伙饭也吃了,也毕业了,他也要结婚了,她终于不需要再为他考虑和坚守了。

“怎?”她吐出一个单字,北京的晚上,忽然升起了一整片星空,她越过他的肩膀看过去,璀璨熠熠,美不胜收。

他原本焦躁的眼神,才对上她微微的笑脸,整个人便安静下来。眼里都是感动,不知道是为她还是为了自己突如其来的勇敢。他眼圈发红,两步走到了她身边,紧紧抱住她,紧紧地好像要把她肺中的空气抽空一样,他用只有他们两个人听得见的声音在她耳边小声说:“你别走好吗,求求你了,你别走。”

她被他抱在怀里,他抱了很久,或许像一个世纪那样长,她没有动过,夜晚风凉,她看着小曼姐站在远处笑着看了半天,终于踏着她的小高跟走了过来,眼中的敌意和愤怒昭然若揭。

只是她一点感觉都没有,终于轮到她去做那个没有情绪的人了。

“你一定是喝多了,”小曼姐笑容甜美地把他从她身上拉下,“你女朋友在这呢倒是跑去抱别人,可别让大家误会了。快给你朋友道个歉,我们回家了。”

她刻意咬重了朋友两个字。

他大梦初醒,愣愣看着她。她故意看不见酒店墙上禁止吸烟的标志,站在他们对面点了一根烟,就这样想和他们对峙一辈子似的。包厢里,空气静的出奇,一双双渴望八卦的眼睛灼灼地亮着,烟草燃烧的声音刺刺拉拉格外大声。

他就这么看着她抽完了一根烟,偶尔瞥一眼站在边上脸上将将挂着笑的小曼姐,不说话。

他的目光像是轻柔的掸子,把她心上对他的喜欢、爱和不甘,期待,温柔却不容拒绝地拭得干干净净,留下一颗完全透明的空心。

他的爱情太奢侈了,也太沉重了,她付之不尽;她也觉得自己看破一切,只求一晌偷欢,真正陪他走上一段然后彻底离开,却发现自己还是有欲望。

就算是情妇,也有渴望一日三餐,两两相对的欲望。

可她一早就看破了,从头到尾,她都没有过机会。

或许在小曼姐美艳的皮囊之下有她并不熟知的叫他无论如何也不想放弃的曼妙和甜蜜,从前她不愿知道,至于现在,她也不想知道。

她叹了口气,甩脱了他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她眯起眼睛笑了笑,无尽的开怀和怅惘。把烟熄灭,她站在他面前,想说很多话,想说很多很多的话,她却捡了最戳心的一句,她把嘴附在他的右耳边,恰好临着小曼的左耳,她看着这只孔雀公主一脸紧张的表情想笑的不行,故作出欲言又止的姿态,终于看到一丝气急败坏攀上她的眉角。

“你爱我的,我知道。”

说到这里,她没有再说下去,并赶着小曼姐的巴掌落下来之前,迅速逃离了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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