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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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则孕妇跳楼事件不知道牵动了多少人的心,两条生命就这样在世间陨落,惋惜声一片。哀叹之后,大家的关注点在于究竟发生了什么,都马上临产的母亲竟然不顾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就这样跳了下去,这是发生了什么才会导致这种惨剧。到这里,不妨回顾一下整个事件,再做评论。

据新闻报道,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报道显示,产妇由于疼痛两次走出分娩中心想剖腹产,但家属坚持顺产。医院三次通知家属均被拒绝。

然而,在家属公开的一封“声明”信中,家属表示并非如此前媒体报道所言:“医院通知,家属不同意”,而是丈夫已两次同意进行剖宫产,均未果。目前,双方各执一词。

当看到这则新闻时,只是感觉到一种历史既视感,老舍在《我这一辈子》中也写过这么一则故事,婆家不同意儿媳刨腹产,差点一尸两命,虽然最终还是大人孩子都死了,只是那是因为封建思想而造成的悲剧,如今21世纪上演的闹剧却令我汗颜。

暂且不问对与错,不问责任出在谁的身上,仅就这件悲剧发表的感受是惋惜,本来有着即将新生命诞生于大家庭,本来有着初为人母的喜悦,却画风急转变成了人间惨案。我想,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这都是无可否认的灾难。

事件发生之后,各种声音出现,各种文章涌现。有说宁愿晚婚成剩女,也不要把一生交给这样一个男人,把矛头指向了丈夫;有人说生孩子才能见证这个男人对你有多爱,一如保大保小;有人说择偶要看家庭,嫁一个人其实是嫁一家人,遇到了不好的婆家,难逃的难免是悲剧;有人批判医院不作为,那么大的一个大活人,就这样从众目睽睽之下翻窗跳下,人都哪去了;有人批判家属太冷漠,两次下跪无动于衷;有人呼吁女性权利,母亲生子之不易,批判男权社会;有人大谈产前产后抑郁,女性承受的痛苦无法想象;有人则斥责这个母亲,怎么不为肚中孩子考虑……事件一经报道可谓是一片哗然,不知真相的我们在各种揣测、各种联想和感慨。

可就这件事而言,悲剧的发生不是三方的责任么?亲人倘若坚持……医院倘若坚持……孕妇倘若坚持……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只是事实上谁都没有坚持,即便是悲剧发生了之后,还在演绎着相互推卸责任的闹剧。

退一万步讲,假如错在家属,拒绝剖腹产才造成的孕妇无法忍受疼痛而选择轻生,那医院当时做了什么呢?医者为大,不是应该遵循病人的意愿,产妇是完全可以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怎么还迟迟不肯动刀,究竟在等什么?病人在你医院出现事故,无论何种原因不都有你的责任么?网上有人质疑,产妇从产房跳楼,医院竟然找不到人,这是何等的可笑,不该有人守着产妇么?监控有什么用?工作人员有什么用?悲剧的发生,医院难逃其咎。

假如错在医院,家属在孕妇两次跪地后采取了什么措施,如果当机立断而不是犹豫不决,后果一定不是这般。我实在不相信医院会拒绝剖腹产这种有利安全的方式,可即便这种情况真的发生了,家属难道一点办法都没有么?我怎么感受不到家属为之做出的努力呢?

孕妇已逝,可我还是觉得身为一个母亲,选择这种方式过于残忍。也许是对于世间的绝望,无论医院还是亲属,当两次下跪后没有任何解决措施,能想到的唯一解脱方式便是死亡。其实,我更愿意相信是亲属拒绝剖腹产,价格昂贵也罢,为生二胎也罢,一定是足够的绝望才会选择死亡,当沦为生育工具时,才会感受到此生无望吧。也许这和抑郁有关,也许这和心态有关,也许……此时的猜想终究只是猜想,我只是知道产妇跳楼时是带着绝望,不然怎么会毅然做出如此决绝的了断。

既然事情已经成事实,再去批判再去斥责也毫无意义。看着每天更新的医院和家属撕逼推责,我只想说,你们都不是无责之人,包括那位纵身一跃的待产母亲,也包括电脑前妄下评论的吃瓜群众。我们现在该做的究竟是什么,这才是此刻应该讨论的关键。搞清楚责任方无疑,但是此刻更多的不是该为逝世的人去祈愿,希望在天国可以没有痛苦么?争执、赔偿、推责却成了天路上最多的交响,这条路最后也是不平坦的吧。

其实,这件事引发出来太多的社会热点猜想:医患关系、大龄剩女择偶、抑郁症、手术发言权、科技发展等等,我们可以就其中的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可是不要强加在这件事上,事实我们终不可知,我们有什么资格去妄加评论。

最后的最后,还是希望逝者已矣,活者珍惜,不要蒙昧了良心,让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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