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4:32-5:16

□Study 8 Acts 4:32-5:16

在这个对初期教会团契的透视中,将巴拿巴真诚的自我牺牲,与亜拿尼亚和撒非喇之假冒为

善与贪婪,作了鲜明的对比。

1. 在4:32-37节里,彰显了团契的哪些本质?请参考33节其中的一个结果。

2. 是什么是亜拿尼亚和撒非喇的罪显得这样严重,是什么原因使他们犯这种罪呢?为什么神

必须施行这种审判呢?它产生了什么效果呢?

3. 你能从巴拿巴的行动学到什么榜样?你从亜拿尼亚与撒非喇的态度,又能避免什么危险

呢?

注:

1. 5:4。这节经文就证明,4:34-37所说的奉献完全是自願的。

2. 5:9。「试探」:这词的意思是使神受考验,向祂挑战或激怒祂。比较出17:2,7;徒15:

10。 

你可能感兴趣的:(徒4:32-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