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标准有明确规定,但小微企业授信包括多种统计口径
目前小微企业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的定义为准,具体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进行划分。但银监会、央行、商业银行内部对小微贷款的认定存在多种统计口径,这可能会对政策的连贯性和精准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小微企业对经济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
从拉动GDP 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大致测算出2017 年小微对GDP 的贡献度约为34.2%;从促进就业的角度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的结果,每户小型企业能带动8 人就业,一户个体工商户能带动2.8 人就业;从创新的角度来看,小微企业体制机制较为灵活,创新能力强,全国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完成新产品开发占比80%,完成专利占比65%。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25%左右
一方面,国有行仍是服务小微的主力。2015 年至今,国有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平均为14.29%,占商业银行小微贷款余额的比重维持在30%以上。另一方面,农商行、城商行对小微的支持力度在加大。近年来,农商行、城商行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远高于其他银行。此外,外资行在国内小微领域开始加速布局。
■小微企业发展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但融资“贵”只是表象,融资难才是核心问题。
根据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易纲行长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的主旨演讲: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来自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的比例大致为6:4。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国内至少40%的小微融资是能够承受高利率的,央行通过定向降息的方式可能并不能解决这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对这40%的融资来说,融资渠道(或者说能融到资金)更为重要,融资成本反而是次要的。
■银行开展小微业务面临三方面的障碍
获客难,单体服务成本较高;信息不对称造成贷款定价困难;由于不良贷款核销和税务处理的差异致使小微不良贷款的处臵途径不顺畅。
小微企业金融政策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贷款余额稳步增长,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重在25%左右。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并在年初单列全年小微信贷计划,执行过程中不得挤占、挪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从2015 年一季度末21.4 万亿元增长至2018 年一季度末31.8 万亿元,占金融机构总贷款余额的25%左右。
1) 国有行仍是服务小微的主力,但农商行、城商行对小微的支持力度在加大。一方面,国有行作为我国金融系统的基石,一直践行着服务于实体经济的理念。2015 年至今,国有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均比较大,其小微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例平均为14.29%,占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的比重维持在30%以上。
另一方面,我们从最直观的数据对比可以发现,2015 年一季度末,国有行、城商行、农商行小微贷款余额占商业银行全部小微贷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5.02%、20.13%、20.74%,而到了2018 年一季度末,占比变为31.12%、23.19%、26.34%,城商行和农商行的占比明显提升。
2) 农商行、城商行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远高于其他银行,外资行在小微领域开始加速布局。一方面,2016 年一季度至今,和其他银行相比,农商行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最快,城商行其次。城商行与农商行服务小微会事半功倍,因为它们深耕当地市场,银行员工多是本地人,在地方习俗、企业维护、政府关系等方面的优势相对明显。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外资行的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在不断提升。外资行在国内业务的定位更多是母公司全球业务的补充,在中国由于受到资本金的限制,以及面临网点约束,在争夺行业领先的大型民营企业时,与中资银行相比并无优势。因此,外资行必须采取基于风险的定价方式,利用母公司相关的技术和能力,发展小微业务。像汇丰、渣打等外资行在2014 年开始便将小微业务作为突破口,寻求更大的市场机会。
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来说,开展小微业务也将获得政策支持。监管层为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的授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具体来看,包括:
①提高小微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银监会允许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出全行各项贷款不良率年
度目标2 个百分点以内(含);
②商业银行发行小微金融专项债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该债项所对应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
“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③小微贷款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
④自2017 年12 月1 日至2019 年12 月31 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
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⑤自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
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小微企业发展困境
融资难,融资的可得性差,融资渠道单一。小微企业融资难是由其资质禀赋决定的,不仅是中国面临的问题,也是世界其他国家的通病。一方面,我国是以银行信贷为主的间接融资体系,银行资产投放时的风险偏好相对较低,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期,往往还会惜贷,只会选择对大型优质企业放贷,而拒绝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
另一方面,中国小微企业整体存续时间要低于国外,且在初创期获得贷款的难度非常大。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数据,美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8 年左右,日本为12 年左右,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 年左右,成立3 年后的小微企业还正常营业的约占三分之一。而小微企业平均在成立4 年零4 个月后才第一次获得贷款,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必须熬过“死亡期”之后,才能获得贷款。
在目前商业银行信贷额度受到资本约束、央行管控以及MPA 考核的情况下,实体经济对资金的需求往往会大于银行体系的资金供给,信贷是比较稀缺的资源。在信贷投放时,银行作为理性经济人会充分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以往央企、国企、地方融资平台具有政府隐性背书,获得银行融资的难度最低,其次是大型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等,最难的是中小微企业。而症结在于目前融资供给的结构性问题和部分实体部门的“刚性兑付”,因此,单纯通过商业银行体系或者货币政策工具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能存在一定的瓶颈。
融资“贵”。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资产收益率=无风险利率+风险溢价,和大中型企业相比,金融机构对小微的风险溢价要求会更高。央企融资可能给予的是基准利率,但小微企业可能要上浮50%才能申请到贷款,部分企业即便愿意承担显著上浮的融资成本,仍然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换个角度思考,小微企业由于缺少抵押物,银行对其惜贷,但为什么民间融资体系(如小额贷款公司、民间借贷、网络借贷等)却敢于放贷?小微企业面对民间融资体系10%以上的利率为什么还要贷?
1) 民间融资体系的资金风险偏好较高,能够承受较高的风险。不同于正规金融机构,民间融资体系的资金来源渠道相对有限,必须以较高的收益率吸引资金,小微借款人通过这种渠道融资的资金成本也就相对更高了。以网络借贷P2P 为例,陆金所最新发行的一期慧盈-安e+产品的期望年化收益率达8.4%,如果再加上平台的服务费等业务成本,债务人最终借款的利率至少也要10%以上。
2) 小微企业融资“贵”只是表象,融资难才是核心问题。根据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易纲行长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的主旨演讲: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来自于正规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的比例大致为6:4,但台湾地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接近7:3,与金融市场更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在小微融资中的占比还有明显的提升空间。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国内至少40%的小微融资是能够承受高利率的,央行通过定向降息的方式可能并不能解决这部分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对这40%的融资来说,融资渠道(或者说能融到资金)更为重要,融资成本反而是次要的。
银行开展小微业务面临的障碍
获客难,单体服务成本较高。小微金融更像是零售业务,大部分银行也将其划归到零售条线进行管理,对银行客户经理来说,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障碍:
1) 单笔小微贷款金额小,期限短,需要采取批量获客的模式。作为客户经理,可能维护一家大型企业就能完成其考核指标,但若是小微企业,则可能需要50 家才能达标。因此,从业务人员的角度出发,做小微的性价比确实不高,如何通过批量、场景模式进行获客,是银行需要解决的难题。
2) 小微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类似,存款派生能力较弱,是比较消耗信贷资源的。客户经理发放一笔500 万元的小微贷款,平均存款留存率可能仅为10%,则该笔业务派生的存款仅50 万元,站在银行的角度,需要发放十笔类似的贷款,才能再派生出500 万元可放贷资源;如何通过资产业务拓展小微的负债业务,是银行在产品设计方面需要思考的。信息不对称造成贷款定价困难。和大企业相比,小微企业没有透明以及可持续的财务信息,公开市场可查询的资料较少,办公地点存在频繁变动的可能性,对于银行信贷人员来说,很难通过简单的对企业人员的访谈来识别风险,使得银行对小微贷款的定价比较困难,具体看有以下两点:
1) 全国性的小微数据库建设不完善,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太高。国内银行对小微企业授信采取关注“三品三表”的方式,三品即企业主人品、产品、可抵押物品;三表即电表、水表、税表等。但这部分数据的可信度存疑,且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相对其单笔业务的收益较大。
以美国为例,从20 世纪40 年代开始便成立了扶持中小企业的官方机构—美国联邦中小企业局,一方面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包括融资和业务咨询,另一方面还负责建立全国性的小微企业数据库,随时观测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减少信息不对称,对银行贷款的定价有极大的帮助。
2) 小微企业可用的抵押物较少,单纯信用借款,银行的风险敞口较大。银行作为信用中介,赚取不同信用主体融资的利差,但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尚不健全,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会要求借款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抵押。小微不良贷款的处臵途径不顺畅。根据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易纲行长在“第十届陆家嘴论坛(2018)”上的主旨演讲:截至2018 年3 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2.75%,比大型企业高1.7 个百分点。虽然银保监会鼓励银行提高对小微不良的容忍度,并允许银行将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不超过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2 个百分点的水平,但对小微不良贷款并未给予顺畅的处臵途径。
1) 个人经营性不良贷款不得批量转让。根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各类不良贷款不得批量转让,该规定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开展零售不良资产转让的手段和渠道,影响了商业银行发展小微业务的能力。
2) 小微不良贷款核销政策与税务处理政策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方面,从小微不良贷款的核销政策来看,财政部于2017 年9 月颁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 年版)‣,较前些年大幅放宽了小微贷款呆账核销的认定条件,并且上调了自主核销金额的标准,给予银行更大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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