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8岁,过去真的很惨(一)

     没有华丽的辞藻,这篇文章就是写我小时候有多惨的。


        这些事情都是听我的家人们说起的。

       小姨妈家以前挺有钱的,在一个游乐场里开了个电话亭,那时候的电话很容易坏。

        过年的时候小姨妈的儿子,也就是我表哥上大学回家,我也在我小姨妈家玩,听说我是在玩一个坏掉的座机,表哥不知道是坏的,一把将电话从我的手中夺去,我哭着要去跟小姨妈告状,这时姨妈打了一大盆烧得滚烫的水靠在墙边准备打凉水掺在里面,不想我一脚踩到了水盆的边,一大盆热水就这样全部倒在了我的腿上。

        治疗腿上的烫伤疤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

        现在就要说说我那个混蛋爸爸了(暂且还承认他是我爸爸吧,毕竟他给了我生命),他是个赌徒,爱喝酒,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经常带一些酒肉朋友到家里来让我妈妈照顾,照顾不好就打骂。据我姨妈说有一次在他们又吵架了,这个混蛋爸爸竟将我举过头顶把我重重的摔在地方,我现在一到冬天冷得厉害的话右大腿就没有知觉,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时候留下的。

     前面说了治疗腿上的疤痕花光了钱,那些钱都是我妈借来的,为什么?因为爸爸没有钱给我治伤疤所以和妈妈离婚了,从此妈妈就到广州打工,一打就是18年,我也就跟着外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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