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火币区块链研究院出品,报告发布时间2018年5月16日,作者:袁煜明、闫思
摘要
从1991年科斯获奖算起,仅博弈论和科斯定理两个大方向上,与通证经济学相关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瑞典国家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就达11个之多。
通证经济学, 可研究的方向绝不止关于比特币的私营货币(private money)理论一个方向。 那只是区块链1.0时代的可研究话题。以太坊诞生以后, 学界还没有对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给予足够的重视。 智能合约,就是加密的能够自动执行的,在合约订立双方之外不需要一个公正的第三方或担保的情况下,只要一定条件触发,就可以自动执行代码的嵌入式合约。 在这种执行层面的缔约双方的信任成本几乎为零的情况下,合约理论会如何发展,学界还没有进行过深入的探讨。
随着公链技术逐渐成熟, 跨链技术图谱越来越清晰, 区块链3.0的萌芽逐渐诞生。在这种人人可发通证的情况下, 真正的通证经济生态如何运行, 通证社区的治理问题, 开发团队、矿工和持币人之间的博弈问题,公链和联盟链的超级节点之间的博弈和联盟问题, 通证生态的激励相容问题, 都是非常有必要去探讨的。 更不用说对于通证的估值和总量设计如何与传统的估值理论相结合的问题(估值模型由于尚不清晰,所以本文没有涵盖)。
诺贝尔经济学奖作为经济学的最高奖项, 汇集了经济学理论上主要的备受关注的理论。本文总结了可能作为通证经济理论基础的1991年以来的历届诺奖得主及其主要理论, 并不是一篇严谨的学术文献综述, 而是试图汇总并聚焦可能的研究方向, 为广大经济学学者们抛砖引玉。通证经济学理论基础的发展, 需要全学界的共同努力。
一、通证经济学相关诺奖得主及其理论
如前文所述, 从理论方向上看, 大致有两条脉络,一条是博弈论——机制设计——新制度经济学——激励相容条线, 用于研究通证经济的生态设计和社区治理及激励问题, 另一条线是科斯定理——合约理论——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的智能合约研究条线。 对于通证如何估值的问题,可能传统的估值理论和模型都可以有用武之地, 由于技术路径还不清晰, 所以在此并未列出。
本报告收集和汇总了1991年以来与区块链存在着联系的历届诺奖得主及其理论:
二、思维导图
三、简要介绍:
1991年,罗纳德·科斯(Ronald H.Coase)
相关度☆☆☆☆☆
科斯理论中关于产权、企业边界和交易成本的界定, 是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理论基础。
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本人并未提出或准确表述过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由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根据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the nature of the firm” (企业的本质)而总结出来的,比较流行的表述有一下几个:
(一)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不管权利如何进行初始配置,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二)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
(三)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不同的权利界定和分配,则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所以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达到帕累托最优)。
科斯本人也因为“发现并阐明了交易费用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for his discovery and clarification of the significance oftransaction costs and property rights for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andfunctioning of the economy”)被授予了1991年的瑞典国家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
科斯的经典论文有两篇:《企业的性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1937)),以交易成本概念解释企业规模。 科斯在文中说:“由于预测的困难,关于商品或劳务供给的契约期限越长,那么对买方来说,明确规定对方该干什么就越不可能,也越不合适”。这说明两点:第一,科斯已经从契约的角度来理解交易行为了;第二,科斯暗示了,如果契约越是不完全,企业就越是可能替代市场。《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1960))主张完善产权界定可解决外部性问题。这里注意第二点, 契约越是不完全,企业就越可能替代市场, 反过来, 契约越是完全, 企业就越没有存在的价值。 这一点, 科斯他老人家在1937年就已经预见到了。完全契约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一种契约;委托人和代理人能够预见到未来所有的或然状况,并制定最优的风险分担和收入转移机制来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次优效率。科斯提出了“企业的本质是对市场的替代”。
在通证经济学背景下, 科斯的第一篇论文, 给我们的启迪是, 由于交易成本中的信任成本被区块链技术大幅降低,所以企业已经越来越没有必要存在;而第二篇文章给我们的启示是, 由于区块链技术对于各种低阶和高阶权利的划分异常清晰, 所以外部性问题可以得到很好地解决。
从科斯定理我们可以看到, 通证经济体系设计的几个准则:
1.权利的划分和界定越清晰,整个经济的资源配置就越有效率;
2.一切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设计都是好的;
1993年,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C.North)
相关度☆☆☆☆
道格拉斯·诺斯的产权理论, 是通证经济学的产权界定提升经济效率的理论基础,该理论主要内容有:
产权理论是诺斯制度变迁理论的第一大理论支柱。诺斯认为有效率的产权对经济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曾提到“增长比停滞或萧条更为罕见这一事实表明,‘有效率’的产权在历史中并不常见”。很显然,经济能否增长往往受到有无效率的产权的影响。有效率的产权之所以对经济增长起着促进的作用,因为一方面产权的基本功能与资源配置的效率相关,另一方面有效率的产权使经济系统具有激励机制。这种机制的激励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降低或减少费用;人们的预期收益得到保证;从整个社会来说,个人的投资收益充分接近于社会收益(在产权行使成本为0时,充分界定的产权使得个人的投资收益等于社会收益)。所以诺斯认为产权的界定、调整、变革、保护是必要的。
1994年, 约翰·纳什(John Nash),约翰·海萨尼(John C.Harsanyi),莱茵哈德·泽尔腾(Reinhard Selten)
相关度☆☆
三人因在博弈论方面的贡献而获得1994年的诺奖。 博弈论, 可以用于分析通证经济体系中的社区治理问题, 比如超级节点、开发团队和持币大户之间的博弈问题。
1996年, 詹姆斯·莫里斯(JamesMirrlees),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rey)
相关度☆☆☆☆☆
二人在信息经济学, 特别是不对称信息下的激励理论,可以作为通证体系设计的理论基础。
2001年, 迈克尔·斯宾塞(MichaelSpence), 乔治·阿克尔洛夫(George A.Akerlof),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
相关度☆☆☆
三人对信息经济学这一分支的研究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其相关理论可以用于研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2005年, 罗伯特·奥曼(robertj.aumann), 托马斯·谢林(Thomas C.Schelling)
相关度☆☆
二人的贡献仍然是沿着博弈论1994年纳什、海萨尼和泽尔腾的脉络进行研究, 其贡献可用于研究通证经济中, 代理人的非合作连续博弈均衡问题。
2007年, 莱昂尼德·赫维奇(LeonidHurwicz),埃里克·马斯金(Eric Maskin),罗杰·迈尔森(Roger B. Myerson)
相关度☆☆☆☆
“机制设计理论”最早由赫维奇提出,马斯金和迈尔森则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这一理论可以用于通证经济的设计,如何通过机制设计来达到“激励相容” 的目的。“机制设计理论”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解释何种制度或分配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
赫维奇的一篇题为《资源配置中的最优化与信息效率》,拉开“机制设计理论”的序幕。赫维奇也因此被誉为“机制设计理论之父”。
1973年,赫维奇在最著名的《美国经济评论》杂志上发表论文《资源分配的机制设计理论》。解决了机制设计理论框架中的两个核心问题——激励相容原理和显示性原理,奠定了机制设计理论这门学问的框架。激励相容原理简单说就是能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容,也就是政策能够达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效果。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失灵,因此可以设计某种激励机制诱导经济人显示真实信息。“其实激励机制无处不在,科学、社会学、甚至婚姻家庭学都用得到。显示性原理则可以使得参与者说真话,以此消除信息不对称从而可以达到次优结果。赫维奇的机制设计更多地是从中央计划者的角度考虑问题,而马斯金最突出的贡献是将博弈论引入机制设计。他对于选举制度和拍卖制度的研究, 和迈尔森对于投票体制的研究,都可以用于通证经济和社区治理领域。 迈尔森对于寡头垄断的博弈论研究,非常适合用于研究类似于EOS超级节点竞选的事件。20世纪 80年代,美国加州的电力改革要打破电力垄断的弊端,可是电力行业实行完全竞争又不可能,最好的办法是寡头垄断。迈尔森用“机制设计”理论,运用博弈论很好地为加州电力改革设计了方案,效果良好。
2009年,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 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
相关度☆☆☆☆☆
奥斯特罗姆对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 可以用于通证经济中的组织体系研究。威廉姆森的相关度则更高, 他总结并发展了“科斯定理”, 细化了交易成本,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 正是由于他的贡献和推崇, “科斯定理”才重新回到了大众的视野并登上高峰。 新制度经济学包括组织理论、法学、经济学在内的大量学科交叉和学术创新,逐步发展成当代经济学的一个新的分支。
2012年, 埃尔文·罗斯(Alvin E.Roth), 罗伊德·沙普利(Lloyd S. Shapley)
相关度☆☆☆
二人因稳定分配理论和市场设计实践而获得诺奖。 这两个理论都可以用于通证经济体系设计。
2014年, 让·梯若尔(JeanTirole)
相关度☆☆☆☆
梯若尔在经济学的很多方面都开花结果, 具有敏锐的洞察力,他在企业理论、规制与激励和博弈论上的理论贡献, 完全可以用于通证经济。 他的新产业组织理论, 对于通证经济的组织运营研究也颇有帮助。
2016年, 奥利弗·哈特(OliverHart), 本特·霍姆斯特罗姆(BengtHolmstrom)
相关度☆☆☆☆☆
此二人因对合约理论的贡献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合约理论跟智能合约天然契合,非常适合用于研究智能合约。 霍姆斯特朗关于完全合同下的信息度量,实际上也有非常重要的含义。在激励合同设计上,他有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如果有两个变量,一个可度量而另一个不可度量,如果给可度量的变量提供非常强的激励,不可度量的那个变量就不会有激励。这个理论最简单的应用就是教育,其中有两个变量:一个是容易度量的,如发论文或者高考成绩,还有一个是不容易度量的,比如育人,培养人的素质、人的创造力。如果只给容易度量的高考成绩或论文发表提供特别强的激励,那就可能会摧毁育人的激励。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有意地减弱对容易度量的变量的激励,不让它那么强。霍姆斯特朗的这个理论很有洞见,它表明,并不是所有激励都越高越好,它取决于变量的可观察度以及变量之间的关系。这些年我在做教育,发现在我们的教育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正是由于在育人和论文发表之间,在培养创造力和考试成绩之间的激励不同而导致的扭曲。(参见:钱颖一:合同理论的中国意义) 霍姆斯特朗的理论,对我们理解这个问题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在通证经济治理中也是一样, 如果在设计通证体系时, 给予可度量的变量非常强的激励,比如工作量、持币时间和代码贡献频率等变量, 那么长期来看, 不可度量的变量激励就会越来越弱, 比如社区贡献度、运营贡献度等。
参考资料:
http://mp.weixin.qq.com/s/2eZInRESemoA2gsWZaQqdA
http://mp.weixin.qq.com/s/_pBqLn1tBMcR_vo7eoYBHw
https://www.jianshu.com/p/eaafcf00f98c
http://www.sohu.com/a/126212013_61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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