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远的羊皮纸

That there's some good in this world, and it's worth fighting for(这世上一定存在着善良,值得我们奋战到底).

――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

那年我的初三刚刚结束,有一个很漫长的暑假和一颗懒散并且稚嫩的心。我还不知道什么是中土世界,也尚未听说过托尔金这个名字。彼时的世界还很单纯,好奇的种子也正在发芽,亟待开花。

那时我还坚信一定会有更好的电影技术来为魔戒呈现出更加完美的荧屏效果,直至如今,我才恍然明白,电影的技术在更替,演员在老去,而作为观众的我,也已经长大了。

世事变迁。

从翻译过来的文字再到放映室里那轰隆隆的回响,我看到了厚重的书籍在我眼前缓缓翻开,看到了未知的世界璀璨耀眼,就这样让我迷失其中,再也无法抽身离开。

记忆里的魔戒有一大片一大片奇幻的景象,那是我在这现实世界中永远无法触及到的妄想。刚铎的白城与魔多的烈火遥遥对峙,于昏暗的天空之下屹立不倒,精灵的湖畔有鲜花芬芳,澄澈的夜空星光熠熠生辉似音符跳跃不休。我看到了一路烽火,从黑夜燃到日出,看到了千万铁骑俯冲而下,在低沉的提琴声里奏响哀歌。

那是我的痴心妄想,也是我永远无法离弃的美梦。

记得那年,于托尔金的笔下第一次领会了崇拜的滋味,惴惴不安地攥着几元几毛的票子去看那呈现在荧屏上的故事,看着那年林谷斜阳正好,小莱同学纵身下马回眸一笑,将众生倾倒,我的心,也就此搁浅。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

彼时彼刻放映厅里的一片倒嘶凉气声,对我来说就是故事的开端。

一直惊艳于莱戈拉斯的模样,精灵的美貌长存心间就这样日久弥新。十年后的霍比特人里的开花,多了肃杀,少了曾经那种不管不顾对人对事都是跃跃欲试的年少稚嫩。有点心疼,不知道是为谁,但却又仿佛早已了然。

还记得在自己的小屋子里一遍遍地温习着碟子的日子,和那抓着圆珠笔,笨拙地在练习册上描摹着精灵的头饰、夏尔的烟花时的欣喜雀跃。如此兴奋,乐此不疲。

羡慕着弗洛多和山姆的友情。不止一次为此热泪盈眶。“我不能替你背负这个重担,但我可以背你!”魔多的火焰日夜不止,哈比人的小身体却在忠诚和友情面前变得高大,高大到可以踏上炙热的岩石,将彼此送到末日火山的尽头。

长久以来,我对魔戒远征队九个成员之间那彼此深厚的友情一直心驰神往,并深深地企盼着有这样一般伟大的情义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每次重温魔戒,就仿佛又回到了第一次眼睁睁地看着甘道夫坠落深渊时的心情,焦急又溢满悲伤。“快走啊,你这个傻瓜。”睿智的法师或许可以为了中土的和平毁掉一个小小的哈比人那闲适的生活,但同样的,他也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和责任,拱手送上自己的生命。

还有波罗莫,在充满诱惑的魔戒面前,人类的贪婪是显得如此可悲可怜!谁能体会他那在伸出手想要夺取魔戒时的矛盾和疯狂?在力量的诱惑下英勇如他亦是如此脆弱不堪,在背叛时便葬送了一个战士之名!明明约定好了要一路保护着弗罗多直至末日火上的,到头来却抢先夺取!但是,但是啊,波罗莫,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喜欢你的勇猛善战、心系子民,喜欢你那最后一刻的幡然悔悟,并为了朋友生生战死,保全英名。

你抵挡不住诱惑攻击弗洛多,但临死前又保护了他。在弗洛多眼里,你们是朋友,并且永远都是。

聪慧果敢的刚铎之子亚拉刚,终于迎来伟大的第四纪元,莱戈拉斯和金雳作为罕见的能成为朋友的精灵和矮人,最后携手在一起乘船离开中土大陆。这对很萌很萌的好基友,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有一个安宁的晚年,在回首圣战的日子时,也一定会彼此相视而笑吧。而至于皮聘和梅里,我想身为哈比人的他们,也一定会幸福地生活在夏尔,并将他们这段伟大的冒险得意地讲给更多的小哈比人听,将魔戒远征队之间的友情,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很温暖的感觉,没有太多的负重和压力,所有的一切都是发乎于情,我想这也是魔戒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魔戒是一部宏大的作品,除了对友情那充满真挚饱满的描写,它还寄寓了人性当中的黑暗与光辉。当初年少不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看不懂为什么背负着毁掉魔戒这个重任的不是英勇的亚拉冈,也不是睿智的灰袍甘道夫,而是那个小小的平凡的弗洛多,现在我才终于有点明白,其实现实中的我们,很大一部分都和弗洛多一样,渺小得微不足道,遇事会害怕会担心,会在噩梦中惊醒泪流满面,贪婪着家庭的舒适与温暖,但却又或许在某一个清晨睁眼醒来,披荆斩棘地一路前行,去收获那份最美好的芬芳和果实。

小人物也有自己的伟大之处。就像是背负着中土命运的小哈比人,除了悠闲地吐着烟圈之外,还会机智地与兽人战斗,抵抗着诱惑完成任务。嘛~还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任务。

每个人都是不平凡的不是么?

我想这也是托老之所以会让弗洛多去毁掉魔戒的用意吧。我甚至能想象得出,这个牛津大学的古英语学家,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嘴角一定是带着丝洋洋得意的狡黠:“看吧,就像我说的,人其实就是这个样子的嘛。”

我仿佛看到托老,在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用蘸满墨汁的笔,在巨大的羊皮纸上建起了现实与奇幻之间的山川城池,遮天蔽日。

其实真的喜欢一个东西,是无法用语言真切地来表述清楚的。我喜欢着这部作品,也喜欢着它衍生出来的电影,甚至爱着着里面的每一个角色及至演员。他们那么可爱又可敬,就像魔戒远征队的那九位扮演者,身上至今还留着16年前的刺青:用精灵语绘出的“9”。

魔戒远征队,九个人,一个都在,不曾离弃。

哈,我说什么来着,喜欢一部作品,就将是长久的记忆。演员如此,观众如此,读者亦是。刻骨铭心而又满心欢喜。

不知道如今已为人父的开花,倘若再回想起当年扮演莱戈拉斯时的那段时

光,是否还会粲然一笑。而演员表上的那群人,无论是已然谢幕还是继续活跃于荧屏之上,是否还会记起曾经的感动,又是否已经辜负了最开始的初衷。

而曾经疯狂如我的那一群观众,痴迷于托尔金为我们构建的奇幻的中土世界的这群人,现在,也应该都或长大,或成人,或娶妻生子了罢。那段战火纷飞的岁月,搁浅在了厚重的书籍里,也不知道现在再从书阁里拿出来的时候,是否会飞起一片尘土呢?

毕竟都要长大的啊。

Three rings for the Eleven-kings under the sky(三大戒指归属天下小精灵诸君),

Seven for the Dwarf-lords in their halls of stone(七大戒指归属石厅小矮人列王),

Nine for Mortal Men doomed to die(九枚戒指属于阳寿可数的凡人),

One for the Dark Lord on his dark throne( 还有一枚属于高居御座的黑魁首).

In the Land of Mordor, where the shadows lie摩多大地黑影幢幢),

One Ring to rule them all, One Ring to find them( 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

One Ring to bring them all, and in the darkness bind them(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

等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定会很欢喜地把这本书,还有电影介绍给他们听。我想他们也会喜欢的吧,那个如此美好又如此遥远,有着黑暗又溢满了光芒的故事。我想他们一定也会美滋滋地抱着书,凭借着丰富的想象抓着笔描绘着这奇幻的世界,沉醉在精灵的美貌和轻盈当中,做一个午后夏尔的梦。

我于冬日的斜阳中留下这段记忆,阖上厚重的硬壳书看着发光的书名微笑:The Lord of the Rings(魔戒)。

(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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