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门·杖下冤魂

我比较喜欢故宫的奇闻异事,尤其是官方文献或私人笔记中各种离奇古怪的小故事。我希望将这些故事重新写出来与大家分享,一起感受这将近600年沧桑历史的紫禁城。文末我会注明史料来源,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查阅原文哦。

午门·杖下冤魂_第1张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民间一直有“推出午门斩首”的传说,其实午门乃紫禁城的正门,皇帝们是不会让它变成血腥晦气的刑场的,那时有专门杀人的地方,明代在西市,清代在菜市口,都设在闹市,也能起到震慑百姓的作用。那这个传说又是怎么回事呢?

午门五行属火,对应南方的朱雀神,其“凹”字形结构,让人有一种很压抑的感觉。我觉得之所以民间会有这个传说,主要是因为在这里死的人不少。当然,不是推出午门斩首的,而是被打板子打死的。

午门前打板子主要是明朝的事,朱元璋时就有了,叫做廷杖,专门对付那些不听话的大臣,大庭广众之下打一顿,主要目的在于羞辱警示一下,只是象征性的惩罚,并非要他的性命。在成化朝以前,打板子时不但不用脱裤子,还允许犯人自带厚厚的棉垫子,以减轻痛苦,一般卧床数月,调养将息,便可痊愈,很少有死人的。但保不齐后来监刑的太监、锦衣卫暗中做手脚,公报私仇,以至于打死人,皇帝还以为是身体太差不经打,也不好追究。

打板子也是很有讲究的,首先要找一些年轻的泼皮无赖充当打手,然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

技能一:外轻内重。用皮革做一假人,里面放上砖头,外边穿上衣服,要求看上去打得很轻,实则内劲十足,打完解衣一看,砖头全碎。

技能二:外重内轻。在假人外边裹一层纸,仍穿上衣服,要求看上去打得很重,实则力道很轻,打完解衣一看,纸张完好无损。

只有完全掌握了这两种技能才能正式上岗。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暗号需要察言观色,用心领会。如上面发令:“着实打!”那就意味着犯人性命无忧,敷衍打完了事,如果改为“用心打!”那基本上就要见阎王了。

另一种暗号则更为隐秘,监刑官根本不用说话,打板子的人偷眼看一下他的脚,如果是两脚外张若簸箕状,那就是放人一条生路,如果脚尖一合,则必死无疑。这些临时工经过严格培训后,就成了太监和锦衣卫的帮凶。小混混们心狠手辣,每打五棍就换一人,要死要活,完全服从长官意志,造成了很多杖下冤魂。

正德时期,太监刘瑾专权,人称“立皇帝”,他禁止使用棉垫,脱了裤子打,廷杖死亡率很高。廷杖时,犯人身穿囚服,两手用绳子捆结实了,从监狱押送午门。每进入一个门,门扉便随之关闭。来到午门广场,周围早已列队校尉数百人,个个身穿襞衣,手执木棍,肃穆而立。时辰已到,司礼监大太监宣读驾帖,驾帖就是秉承皇帝意旨,由刑科签发的逮捕人犯的公文。监刑太监高声将其罪状数落一遍之后,便将犯人押过来准备廷杖。

首先是四个校尉先用布兜把犯人抬起来,左右厉声喝道:“阁棍!”一人手执木棍应声而出,搁“囚股”上,等待着监刑太监的口令。开打之后,每打五棍则换一人,左右仍然厉声高喝“阁棍!”环列在侧的上百名校尉等军士群起呼应,喊声惊天动地,震耳欲聋,这强大的声势和气场吓得受刑的犯人浑身颤抖,万念俱灰,只求速死。打完之后,再高举布兜把犯人重重仍在地上,这样十之八九没打死也要被摔死。要注意的是,这里打“囚股”,不是打屁股,而是打大腿,只打得人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站都站不起来,有的即使侥幸没打死抬回去也因失血过多而死了。

而大太监刘瑾,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也有遭受廷杖的一天,在午门之下被扒了衣裤痛打一顿板子,这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原来,随着权势的膨胀,刘瑾竟然对皇权起了非分之心,加上他作恶多端,激起众怒,终于被朝臣合力扳倒,起初正德帝朱厚照看在他侍奉多年的情分上,并不相信他要谋逆,因此没有想要他的命,只打算将其贬到凤阳去看守皇陵,结果在他的家中抄出了御玺、龙袍、兵甲、穿宫符牌等大量的违禁物品,尤其是刘瑾随身所带折扇中竟然藏有两柄锋利的匕首,这下正德帝勃然大怒,骂道:“这奴才果然要造反!”于是下令捉拿刘瑾,并命刑部、大理寺和锦衣卫等会同文武百官公审此案。

然而,审理还没开始,刘瑾就稀里糊涂地挨了一顿廷杖。当日,刘瑾刚被抓住,官员中突然有一人高声喝道:“圣上有旨,将逆贼刘瑾押到午门受杖!”大家群情激奋,也不管真假了,不由分说便把他拿到午门御道东边跪下。这时候,锦衣卫掌卫事指挥刘璋出班跪奏:“启禀圣上:请旨打多少?”然而久久不见奏事太监回来传话,整个午门广场的空气仿佛凝固了,寂静得令人可怕。

只见刘璋突然站起身来,对众人道:“有旨打四十!”

当值官员、校尉齐声答应:“是!”

又有一官厉声喝道:“打四十!摆着棍,五棍一换打!”众人齐声答应,声震殿庭。于是刘瑾被扒去衣服,反绑双手,两位当驾官上前揪住他的头发,另用一棍插背挺直,又用一阔皮条将其两膝扣住套牢,一棍压定,行刑官便用阁棍专打他的前腿,这一招有个名目,叫做“拦马”。打完五棍,一官发令,换人再打,呼喝答应,一一如前。打完四十棍后,方才问话。

刘瑾何曾受过如此毒打,奄奄一息,垂头不语。过了一会,刘瑾稍稍缓过劲来,仍然淫威不减,睁开眼睛环视一圈,傲慢地看着昔日臣服在他脚下的大臣们,呵呵冷笑道:“满朝大小官员都是我起用的,今日你们竟敢打我?”刑部尚书刘璟等在场许多官员低下头,不敢回一言,甚至不敢和他对视,现场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驸马蔡震见此情形,厉声喝斥道:“朝廷用人,如何是你起用的,来呀,给我掌嘴!”左右上前,连扇了他十个耳光。

刘瑾仰面道:“你是何人?难道忘了我的好处了吗?”

蔡驸马怒道:“我乃皇亲国戚,何须仰仗你?”又问道:“你为何私造兵甲、穿宫牌以及御用宝玺?快如实招来!”刘瑾企图蒙混过关,拒不认罪,辩称绝无此事。这时,旁边有一官员道:“大胆刘瑾,死到临头还敢嘴硬!你还不知,圣上已抄了你家,这些违禁之物都已没收在官了!”

刘瑾这才觉得大势已去,瘫倒在地,一一招认。蔡驸马于是命人为刘瑾松绑,让他在供状上签字画押。而刘瑾的双手被束缚太久,已然僵硬麻木不得动弹,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见状,于是不断地揉搓其手指,舒筋活血,过了很长时间才能略微扶笔,歪歪扭扭勉强写了十个字,如此才算画招认罪。当日,如果没有蔡驸马挺身而出,怒斥不可一世的大太监刘瑾,这次审讯还真不知如何收场。

这次廷杖有些蹊跷,究竟是正德皇帝亲临午门下旨廷杖,还是文武百官假传圣意,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已经无从查考了。无论如何,在大明王朝众多的廷杖记录中,这一次算得上是大快人心的。

据不完全统计,明代在午门前的廷杖超过五百次,死伤难以详计。明代正德和嘉靖时廷杖最狠。正德十四年(1519年),群臣劝阻武宗朱厚照到江南游龙戏凤,武宗暴怒,将一百四十六位官员押出午门打板子,当场打死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年),世宗要为亲生父母争皇帝皇后名份,将上书反对的一百三十四位官员全部廷杖,当场打死十六人。置身于如今的午门广场,想象当时撕心裂肺、血肉横飞的残酷场面,真是不寒而栗。

接着说刘瑾,廷杖之后还有更加惨无人道的刑罚在等着他——凌迟。相对于廷杖的棍棒来说,凌迟千刀万剐的场面则更为血腥骇人。刘瑾认罪之后,刑部将会审结果上报正德帝。朱厚照下令不用再奏,直接凌迟三日,枭首示众,并画影图形,榜示天下,以儆效尤。

行刑当日,议定由刑部陕西司主事胡远负责监斩。胡远闻讯,错愕不已,感觉不能当此大任,便对刑部尚书刘璟道:“下官如何当得?”

刘璟道:“但去无妨,另外我让你的同年张文麟帮你。”胡远这才应承下来。张文麟为刑部河南主事,二人同年中举,私交甚好。张文麟在官衙吃过早饭之后,便有小吏前来迎接,会同该司掌印正郎一起前往西角头监刑,到时,刘瑾已开刀凌迟了。

凌迟的刀数,按例应该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而且要慢慢地割,不能让犯人速死。头一日按例应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每一刀下去,都要割掉指甲片大小的肉。刽子手从刘瑾的胸膛附近开割,初动刀时,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却不见血了。据传言说,这是因为犯人受惊,血全部涌入了小腹和小腿肚,等到剐完开膛,则鲜血都会从此流出。

割完三百五十七刀之后,刘瑾居然没有死。当晚便将他押至顺天府宛平县大牢寄监,狱吏为其松绑。过了一会,刘瑾突然喊饿,看守拿来了粥,没想到他竟然连吃了两大碗。张文麟听说此事,也难以置信,叹道:“反贼乃如此!”

当夜无话。次日一大早,又将刘瑾押至东角头,继续开刀。因前一日用刑时,刘瑾嘴里说个不停,当众讲了许多内廷秘事,为了防止他继续妖言惑众,这日先将一个麻核桃塞入他的口中,然后再开刀。结果,数十刀之后,刘瑾已经气绝。

当时,一轮红日刚刚升起,张文麟遂与同监斩御史将行刑过程具本上奏。不久,圣旨传下:“刘瑾凌迟数足,剉尸,免枭首。”其实刘瑾根本没有凌迟数足,剐了一天加一个早上,大概不到四百刀就死了。四面围观的人们欢欣鼓舞,甚至妇女儿童也向刘瑾的尸体抛掷石头瓦块。受害之家更不用说了,纷纷上前争抢刘瑾之肉以祭死者。有的仇家没抢到,更是用一钱买一块肉,当场生吃下去,一泄心头之恨。

最后,刽子手对这刘瑾的尸首,当胸一大斧,碎骨和着血肉飞至数丈开外。亲眼目睹了如此惨烈场面的张文麟也叹道:“逆贼之报,亦惨矣!”纵观整个明代,刘瑾应当是所有太监中遭受酷刑最重,下场最为凄惨的一个。

参考:

(明)张文麟:《端岩公年谱》

(清)胡承谱:《只麈谈》卷上《廷杖故事》

(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卷四十三

你可能感兴趣的:(午门·杖下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