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罪犯安度晚年,到底是人性还是伪善?对犯罪,究竟是惩罚还是鼓励?

让罪犯安度晚年,到底是人性还是伪善?对犯罪,究竟是惩罚还是鼓励?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最近几天,除了弑母无罪的12岁少年,还有另一条新闻也引起了人们的极度不安:

88岁的林伟,是上海南汇监狱年纪最长的服刑人员。除了常见的老年病之外,还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八年前监狱安排了相对年轻的服刑人员张辰作为“护工”,照顾他的生活起居。林伟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由于改造表现好,他在狱中多次获得减刑。2018年12月14日,林伟终于等到了刑满释放的日子。他的直系亲属都已离世,针对这种“无家可归、无亲无故”的情况,相关部门安排他搬进闵行区一家养老院,安度晚年。

杀母和这个安度晚年的新闻真是颠覆了我们的世界观!正是由于烂好人太多,所以坏人才能横行霸道。好像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老年碰瓷、为老不尊的原因了,原来无论怎么做,他们都是“赢家”:如果管理部门怕麻烦,纵容他们,他们就屡屡得手,更加有恃无恐;若不怕麻烦,对他们绳之以法,好了,老年生活彻底有保障了!这简直就是鼓励老年犯罪!

养老自古以来一直就是个大问题:人到了老年,收入下降,花费增加,这就需要人在年轻时就为老年做好准备,无非是三种方法:一是养孩子,而且善待孩子,把他们教育好,让他们有能力,如果虐待孩子,没有尽到养育义乌,那么,他们不尽力照顾老年的父母就是正当的;二是赚钱,积累了足够的资产,老年到来时,支付得起昂贵的医疗、养老费用,日子也不会差,相反,老了没钱,则必然悲哀;第三种养老状况可能最佳——既能得到孩子的尊重,又有钱。

安度晚年,也像其他一切好的商品一样,是稀缺的,不是人人都能享有的。现在好一点的养老院,要么你支付得起昂贵的费用,要么排队等候空缺,并非想进就能进。大家都心知肚明,靠社保那一点钱,根本无法安度晚年,还得有前半生的勤奋与善良做铺垫。

也就是说,一个安分守己的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如果运气不好,或钱不够多,老来“无亲无故”,也未必能够安度晚年,他只能听天由命,或者依靠他人的施舍与同情。可是,一个罪行深重到需要坐一辈子牢的人,在狱中有“护工”照顾,出狱后无缝对接进入养老院“安度晚年”,这养老的费用,也还得由纳税人承担。

多好呀,仁慈的法律并没有因为一个人犯了罪而抛弃他,仍然爱他,让他安度晚年。但是正常人,都会觉得这动摇了社会的根基——罪犯的晚年比良民都好,那不就是鼓励犯罪吗?上年纪了,需要养老了,犯个重罪,抓进牢里,从此安度晚年。这样的社会,大家干嘛要勤奋?为什么要善良?

对犯罪的仁慈,对受害者而言又该如何?那些因为它人生堕入黑暗的女孩子和她们的家人,现在有人照顾吗?为她们考虑过吗?

人人都有法律精神,这体现在我们天然反感那些明显违背人性的法条,法律建立在自然而然产生的人性基础之上。宽容罪犯、豁免罪犯的法条,人们内心天然的法律精神就会强烈渴望修改它们,法条不能侵犯人性,法条不能惩罚善良而奖励犯罪。

法律惩罚并淘汰罪犯,这正是它该有的冷酷。上文提到的最老的罪犯出狱,无家可归,无亲无故,该怎么办?好办。让他走出监狱大门,自食其力,若无力,该饿死饿死,该病死病死。

是不是很惨?是,可那不正是对那受害者的安慰吗?这就是正义。如若有人知道前因后果仍然同情他,还要当圣母,那也很简单,把他领回家养,你圣母,你自己买单,那别人也没什么可说的,如果你的圣母要别人买单,那还是省省那几滴虚伪的眼泪吧。

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一个老头出狱后无家可归,没有任何子女愿意收留,原因是他从未尽过父亲的义务,老人求助于新闻媒体,报道后民众一致选择缄默,最后据传老人冻死在公园了,看来民众三观很正,官方处理也得当。

12岁杀人犯特殊照顾,88岁罪犯政府买单安度晚年,对于每月要交纳工资3成4成的遵纪守法、依法纳税的良民该如何嘉奖?他们又该作何感想?

你可能感兴趣的:(让罪犯安度晚年,到底是人性还是伪善?对犯罪,究竟是惩罚还是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