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需要注意的风险2019-08-01

注意

一、如何选择中介

很多二手房交易纠纷都是源于中介,因此卖房者选择安全正规的大中介还是很重要的。这样不仅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而且大中介的客源丰富,能更快更安全的将房子卖出去。

判断中介是否正规可以通过营业资质、注册资金、员工资质和该公司拥有的门店数目来判断公司实力。另外,从口碑、形象、员工素质及工作划分细致程度也可以判断中介是否诚实可信。

二、“全权委托”、“独家代理”慎重选择

委托中介卖房一般有“全权委托”、“独家代理”两种方式。

“全权委托”就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权利,可以代为确定交易条件、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等。

“独家代理”是指卖房者承诺只委托一家中介代自己出售房屋,不可自行或另行委托其他中介出售。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不积极的帮售房者卖房的话,售房者就会处于一个被动的地位。

总之,委托中介卖房的话,采取“全权委托”或“独家代理”的方式,应该在合同和授权委托书上做出一定限制:比如签订合同或者收款时产权本人亲自确认才有效;中介代理的有效期限是何时;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出售的违约责任等。

三、房子是否出租

卖房者需要注意如果还在出租的房子出售是需要提前告知租客的,这是因为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不打算行使该权利,卖家需要求租客出具声明书表明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不告知租客,其是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

四、交易时三方应该亲自确认交易内容

卖房者一定记得在签订合同等重要环节的时候由买卖双方以及中介三方共同确认相关交易条件并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有的中介瞒着买卖双方“吃差价”的话,肯定不会让交易双方轻易见面。所以,交易双方见面交流确认交易,还能避免一些纠纷。比如,房主已经告知房子的缺陷,但是中介为了谋取利益,没有告诉购房者,后交易完成,购房者追究责任,那就是后悔也晚了。

五、不可盲目解约

由于房价上涨或其他因素,卖房者可能会面临着已经签订合同,却不打算出售房屋的情况。这里就涉及到解约,但解约是要付出代价的。一般而言,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会约定违约责任,一旦卖房者决定解约不仅需要支付违约金,还需要双倍偿还买方的购房定金。因此,如果卖房者想要违约,那么好还是主动和买家协商一下赔偿问题,尽量按照双方都满意的办法进行处理。

风险

1、谨慎收取定金

二手房交易流程进行到议价过程的时候,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2、签约注意三点

一是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如实告知买方,较好在合同中写下来;二是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三是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3、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较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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