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道德

前一段时间南方暴雨连连,水灾不断,长江中下游沿岸防汛压力如泰山压顶之势。在如此严峻的防汛形势之下,在个别地方防汛竟然难以找人上堤坝巡逻抢险。有的人就说,这是现在世风日下了,过去老百姓都是自发地上堤进行抗洪抢险,哪像现在,有些地方还要花钱请人上堤,巡逻的主力是各级干部。
我想,这其中不能只用道德来衡量人心,还是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现如今圩区大部分房屋经九八洪水之后都搬迁到洪水淹不到的地方去了。其次,农村大部分农田流转出去,基本是一些大户在种植。因此这次洪水除了极少老百姓外,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抱着无所谓的心态,既淹不到田又淹不到房,换作是你,你会急吗?
在目前劳力资源短缺的时代,一位60岁以上的劳力出去做一天小工也会有一两百元的收入,难道他还会为了与自己无关的事去出力吗?即使有些还有一两亩田地的人家,一亩田的收入算好的也只有1000元多一点,并且后期还要投资投劳力,还不如出去打点零工挽回损失来得更快。
人总是趋利避害的,对于没有利益的事不会有动力去做的。古语说:“杀头的生意有人干,亏本的买卖没人做。”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遇事不要总以道德的标准去衡量去谴责别人,而是要利用人性的特点,让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赚取利益。
关于这一点,孔子反而比某些现代人看得更清楚。《吕氏春秋·察微》里就记载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说,鲁国有一条规定,凡是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的,如果有人碰到了,把他们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里报销赎金。这个奖励机制听上去挺不错吧。孔子的弟子子贡,有一次在国外就赎回了一个鲁国人,回了国之后他不想去拿赎金。因为他认为这样才是道德。孔子却不这么认为,他对子贡说:“你这么做,以后就不会有人替鲁国的奴隶赎身了。你如果收了国家的报销金,并不会损害你的行为价值。”我们仔细想,就知道,如果大家都向子贡学习,就要自己花一笔钱去赎买奴隶;如果不向子贡学习呢,又显得自己境界太低。这么一来,就陷入两难了,干脆就不赎买了。可见,极端的道德主义,容易把人逼得走投无路,一般人做不到就只能视而不见了。
另一个例子,恰恰和子贡赎人的事相反。有一天子路救了一个落水的人,这个人为了表示感谢,就送了子路一头牛,子路高高兴兴地收下了。孔子说,从这以后,鲁国人一定会勇于去救落水的人。这其中的道理和赎买奴隶是一样的。
《吕氏春秋·察微》在这两个故事之后评论说:“孔子在细微之处,看见了大问题。”
雷锋,是一个为他人做好事时代标杆,对于这样的典型确实要树立、要学习。但是现代社会我们是不是要改变过去那种做好事的方法呢?
就拿抗洪抢险来说,这件事专业性还是比较强的,需要一定的经验,与其让那些没有经验的人上堤坝碍事,还不如大家捐助一些财物,请那些有经验人去防守,这样能各施所长,取长补短,反而对整个社会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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