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9 装箱规范

  物流部被销售部门投诉了。原因:装箱不专业。还把陈年老账都翻了出来:发出的货箱子底开了;箱子胶带粘的不结实,出现丢货;里面有供应商发货单……。王二被老大哥叫去喝了两壶茶,一再表示一定加以改进,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才好歹脱身。

  王二先翻书、再百度,忙活了2小时59分又60秒,妙笔生叶,起草了一份仓库装箱规范,强制推行。

  1、为规范仓库及门店装箱作业,保证所发运商品安全送达,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仓库向门店(含各类客户)或门店向客户打包待发运货物,及门店向仓库提交退货商品的装箱发运。

  3、装箱要求

  (1)装箱时把纸箱清空,不允许内有无用纸张,特别是供应商发货清单(上有价格);把箱底用胶带再粘1遍。

  (2)装箱过程中要注意分类,遵循“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易碎品特殊包装”的原则。

  (3)同一商品或同一型号装在同一箱内,同一产品保持同一朝向。

  (4)轻、重商品分别包装,灯泡、灯具及电子元件等怕压易碎商品,用气泡膜加固后放入大箱中,装箱后粘贴“易碎勿压”标贴;较小易散失物件用塑料袋(或小盒子)装好,或用橡皮筋扎紧后再放入纸箱中。

  (5)所有液体类商品单独包装,并在外箱粘贴“请勿倒置”标贴。

  (6)蓄电池发运时,超过80块以上打托盘整体发运;蓄电池不允许多只装在一箱中。

  (7)对同一批发货商品,包装规格、样式应一致,并保持商品干净无灰尘。

  (8)对于较轻商品多个小箱装入大箱中,以节省物流费用。

  (9)装箱核对完成后,将拣货单(1份)、装箱单(1份,复写联)置于待发货商品某箱最上面,外附“内附清单”标贴。

  (10)如需对多件小包装加工捆绑为一件大包装时,应在每件外包装上注明“X-1、X-2、……”字样,并使用胶带绑紧。

  (11)每箱商品重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kg。

  (12)封箱时使用公司专用胶带,不允许使用透明胶带,以避免第三方开箱取货。

  (13)不允许把拣货单贴在箱外(有些发客户的商品,因为拣货单上有地址,装箱人员为方便直接把拣货单贴在箱外,但拣货单上有库存数量,不能外泄)。

  4、以上规则要求仓库员工务必严格遵守,发现违规者围仓库裸奔一圈。

  5、本规范由物流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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