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人有再少年,这样的夜晚也不会再有了

在北方小城里土生土长的人往往对胡同有一种特殊的情感。

大约二十年前,像这样闷热的夏夜,胡同里应该是非常热闹的。那个时候,电视节目单调而乏味,电风扇卖力却徒劳,所以女人们总是匆忙地收拾干净餐桌和厨房,交代了孩子们“好好在家写作业”,就搬一只小马扎,摇着蒲扇到胡同里找人纳凉、聊天去了。而男人们,早已陆陆续续赶往胡同口,那里的杂货摊是他们的精神乐园。

杂货摊由一辆两轮手推车改造而来,加两层木板,做成箱体,摆放一些烟酒、零食。冰柜放在一个四角有轮子的铁架里,与车体连在一起。冰柜上摆几瓶汽水或在四周用一根细绳挂一串雪糕、汽水的外包装,随着晚风摆着手招徕着过往的孩子们。那时候,奶油雪糕一元钱一支,太过奢侈,因而三毛钱一块、五毛钱两块的冠以“木器厂”标识的冰块是孩子们的首选。

摊主赵叔叔与我家同住一条胡同,又与父亲极为熟稔,从小便喜欢我,我也就没少免费吃他的“木器厂”。那时候,哥哥和邻居家的姚二哥因为大我五六岁,平时是有零花钱的,时不常地会每人凑五毛钱,让我去赵叔叔那里买大白兔奶糖。一毛钱两块糖,但在赵叔叔这里我至少可以买到21块,有时遇到赵叔叔格外高兴,就给我23块,回去每人分7块,我能得9块!

这种胡同口的摊位还有一件神器是必备的——中间有粗孔的石墩。中间的孔是用来插特制的大雨伞的。雨伞骨架是粗壮的竹子,伞面是厚篷布,打开后直径有两米多,赵叔叔极瘦,却很有些力气,能独自一人开合这把伞。天色渐渐暗下来,就要开灯了。灯泡就挂在这把伞上。

别人家的摊位,为了省电,往往挂一盏20瓦的灯泡,亮度足够看清楚纸币上的面额就是了。唯独赵叔叔,一盏60瓦的灯泡能照亮半条街。因为,赵叔叔是在县化肥厂有正式工作的人,他摆摊不为卖货、挣钱,更多的是因为爱好下棋、打牌。

象棋和扑克牌几乎是那时候所有男人的必备技能,我就是七岁那年因为经常在赵叔叔的摊边围观,才学会了象棋。第二天就兴冲冲地跑到李伯伯家,跟他们家小我一岁的三儿摆开对局,一招“炮二进二”接“炮二平五”,而后直接斩敌将于马下。

胡同里的男人们都没正经学过什么象棋,甚至连看得懂棋谱的都屈指可数,却几乎人人都会下,而且每个敢于坐下亮招的人都还是有些绝活的。例如我父亲,就最擅长中路“盘龙马”,步步为营,很多时候宁愿弃车也要保马,这也就成了他最大的弱点。熟知他的套路的对手,往往上来就逼他换子,双马一失,父亲的赢面就不大了。而赵叔叔擅长用炮,棋风硬朗,进攻犀利,防守也是滴水不漏。

胡同口的棋局一般玩不了太长时间,就会因人越聚越多而改打扑克,那块梧桐木的棋盘翻个面,就可以用作打牌用的桌面。扑克牌虽然最多也只能六个人同时玩“留三家”,但却没有“观棋不语”的限制。象棋是摆在明面上的,而扑克牌却是捏在手里的,“观扑克”的人和玩家一样,不能同时看到其他玩家手里的牌,所以是可以支招的。互动性上的领先,注定了扑克牌会受到更广泛的欢迎。

当然,打牌的气氛也远比下棋更热烈。因为天气本就炎热,男人们大多喜欢光着膀子,在晒得乌黑油亮的肩上斜搭一条擦汗用的毛巾。父亲那时就习惯在打出一手大牌之前大喊一声“停!”随即,抄起毛巾,甩到另一边的肩膀上,而后用右手的三根手指捻出要打的牌,高举过头顶,重重地砸下,动作连贯,一气呵成。围观的人群此时若配合地发出一声惊呼,气氛便很有可能就此走向高潮。

那时候他们打牌不赌钱,却也少不了彩头。街面上的人都好面子,贴纸条这种规则因为太low而遭舍弃。他们会在地上铺一张凉席,输了的人要在上面翻一圈跟头。这群三四十岁的大孩子们笨拙的翻滚动作,也给牌局带来了另一份独特的乐趣。

多少个夜晚,我都是蹲在父亲身边,看着他把那些花花绿绿的纸片摸上来又打出去,他夸张地甩牌时我也跟着傻笑,他懊恼地拍大腿时我也随着可惜;他赢了牌高兴时我会偷偷拔一根他的腿毛,在他输了牌失落时,我就转头去看灯泡周围飞舞着的密密麻麻的蚊子。

搅局的往往是胡同里谁家一脸怨气的女人或风风火火跑来的孩子,在没有手机、不戴手表的年代,她们的出现通常标志着午夜即将来临。这时,最后一把输牌的男人会假装不经意地站起来,伸个懒腰,说起风了,凉快了,回家睡觉吧。

其他人因为可以就坡下驴,也就自然会免去他最后一轮的翻跟头惩罚。赵叔叔总是等人群散尽后,才收拾回家。

只有星光的胡同里,杨树叶子摩擦出轻微的沙沙声,父亲背着手趿拉着拖鞋在前走,母亲絮絮叨叨地在他身后数落,不知谁家的墙角里有两只蟋蟀正在斗嘴。我跟在他们后面,想象着院里的土狗已经开始摇着尾巴转圈,在冰凉的井水中泡足了时辰的西瓜正摆在桌上等我。

现在猛然想想,一转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那条胡同,还是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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