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害死人

昨晚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是请教一个保险专业的问题。

原来是朋友的亲戚出了交通事故,不小心把人给撞了,伤者还在住院中,已知断了好几根肋骨,预计要赔偿伤者10万余,朋友的亲戚只给车投保了交强险,现保险公司只赔偿1万元,他们觉得不合理,于是朋友来咨询我的意见。

很多人有一个印象,交强险的保额不是11万吗? 怎么出了事才赔1万,保险公司是不是坑人呢?

没错,交强险的最高保额是11万,但不是任何情况都赔11万。 确切的说,交强险赔偿分三种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用白话说就是: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把人撞死了或是撞残了,交强险最高赔付11万。

第二种情况,对于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等),交强险最高赔偿1万元。

第三种情况,对于受害者的财产损失(比如对方也是开车的,车受损),交强险最高赔偿2000元。

而我朋友亲戚遇到的情况就是第二种,被撞的是行人,尽管伤得不轻,但没有造成残疾。不满足第一种情况,所以保险公司仅赔偿第二项,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万元,赔付1万元。保险公司的赔偿决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后来朋友又问,说他亲戚的车子在这次事故中受损了,交强险有没有得赔呢? 答案是没有。因为交强险的赔偿对象是第三者,不是被保险人(车主),不保自己的车和车上的人。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其实我们也可以把交强险理解为国家强制的“第三者责任险”,只不过保额比较低,才11万/1万/2千。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哪一项都不够赔的。

而对于只投保交强险(还是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情况下)就开车上路的车主们,要么是对自己的开车技术过于自信,要么就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想着只要小心驾驶就没事。

可问题是,我们是人,不是神啊。 生活中处处都有bug, 人人皆有可能疏忽和犯错。

酒后开车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没喝醉,还能掌握方向盘,结果出事了,害人害己;

考试作弊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不会被监考老师发现,结果被抓了,在学校档案留下污点;

投资高收益旁氏项目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不会是最后一棒,结果平台跑路了,自己血本无归;

加杠杆炒期货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预测神准,结果爆仓了,负债累累,最后跳楼了;

天天熬夜的人,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还年轻,结果身体跨了;

... ...生活有太多类似的场景,你是不是也觉得很熟悉?

前两天我们这儿的一个新闻,一个3岁的小女孩在小区里的游泳池溺亡了,就发生在她妈妈离开泳池去更衣室换衣服这一小会儿的功夫,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伤痛产生了。

下次,当我们再有“侥幸”念头出现的时候,先问一问自己,如果最坏的结果发生,我能不能承担?如果不能,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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