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导向,让学习不再被动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人常言:活到老,学到老。学习是一辈子的事情。从婴儿初生、咿呀学语,到长达十余甚至二十余年的学生生涯,再到投身社会大学,学习的形式、内容不断变化,但每个阶段学习的重要性却从未变过。婴儿不学习,便无法与外界世界建立联系;学生不学习,便难以知事明理、获取更好的学习机会;社会人不学习,便容易被日新月异的时代洪流所吞没。学习如此不可或缺,对学习本身的探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百度百科上对学习的定义是:通过阅读、听讲、思考、研究、实践等途径获得知识或技能的过程。这个定义里就包含了两种不同导向的学习,一种是知识导向,为了获取知识而学习;一种是问题导向,为了获取技能、解决问题而学习。知识导向的学习常见于学生阶段,按照统一的知识体系编排,接受知识的洗礼,其重点在于学的环节,但用之甚少。问题导向的学习则多见于各个阶段,是指在问题指引下,开展的学习,例如律师为了解决碰到的新型法律问题精研法理、条分缕析;工程师为了解决制造上的问题,学习新的工艺、不断实践尝试。

1、问题导向下的主动学习

与知识导向相比,问题导向能够激发学习的主动性,能得到更好的学习效果。问题导向其实也就是问题倒逼,有更强的紧迫性,让学习更加聚焦、有更强的针对性,提升学习效果。采铜在其《精进:如何成为一个很厉害的人》里提到,只有最后能够作用于现实的学习,才是唯一有效的学习,实质上也就是在强调问题导向对学习效果的重要性。很多人在初入社会时发现,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与工作实践脱节的厉害,这与课程编排的制度设计直接相关,但究其本质,是因为缺乏问题导向,只停留在知识导向的学习层面,所进行的学习,第一目的是为了学习知识,而不是解决问题。如果能将预想的工作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融入到学校学习中去,学习的效果也会大不相同。

2、问题导向下的主动实践

问题导向下,实践与学习本为一体,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实践,实践能够通过反馈检验并提升学习效果,这也是知识导向下的学习效果略逊一筹的原因所在。几乎每个法律人都知晓或者备考过司法考试,虽然考试科目设置中也有案例分析的环节,但很多都是基于实践进行多次抽象的准理论,很多人,即使通过了司法考试,但面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时,却依然手足无措,而且备考时所掌握的知识随着时间的消逝也淡忘得很快。笔者认为其原因在于,考试往往是在知识导向下进行设置,对问题导向关注过少,实践环节更是缺乏,没有了学习与实践的有效互动,学习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我们要在问题导向下,努力做到主动学习与主动实践并重。

3、主动性的叠加——社群学习

社群学习这个概念其实是在参加第二期21天写作课程后才正式接触到的,但其实之前参加的读书会、英语学习群都已经验证了社群学习的功效。随着互联网和新媒体的普及,不同背景、不同职业的人因为同样的学习需求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学习社群。在这个社群里,有相互督促、相互激励的学习氛围,有精深于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思想火花碰撞,有社群发起人精心组织的学习计划,更有“1+1+1+1+...>N”的主动性叠加。这是传统意义上一个人学习、单打独斗很难达到的效果,是一种多人的主动学习,让个人的坚持学习可以更加长久。因为也还在感受社群学习魅力的路上,也未曾对其理论和实践深入研究,因此不再过多论述。

写在后面的话,这是21天写作的第3篇文章,恰逢周末,可以多啰嗦、多思考一点,感觉还是棒棒哒。关于弘丹希望我们提出的课程分享中的闪光点和改进之处,梳理如下:弘丹结合自己的经历,让我们感受到并不是只有科班出身才能写作,对文字的热爱与坚持,让我们也能一点点的进步;每天清晨500字的建议很好,写作需要不受打扰的环境,能够较好地坚持。建议的改进之处(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千聊这个平台略显拖沓,一个小时的课程内容可以更丰富;在分享中能否更多加入互动环节,提高大家的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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