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乡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

2018年初,一篇名为《雪乡的雪再白也掩盖不掉纯黑的人心!》网贴火了,一时之间对于雪乡的讨伐铺天盖地。雪乡原名双峰林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双峰林场,整个地区海拔高、雪期长、降雪频繁,积雪期长、积雪连绵,雪量堪称中国之最,且雪质好、粘度高,因而素有“中国雪乡”的美誉。雪乡也通过举办众多摄影节、成为各个综艺节目与电影的取景地而愈加知名。但雪乡旅游的服务和设施却没有跟上知名度的暴涨,欺客宰客的事件频发,让雪乡蒙上了“黑心炕”的骂名。

网帖的作者在文中表示,自己与家人2017年12月9日在雪乡赵家大院预定一间三人火炕房,计划27日入住,支付两晚费用552元。

雪乡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_第1张图片

但当他们到达赵家大院时,店家却告知该三人火炕房只能住一晚,第二晚安排他们到很多人一起睡的大通铺,并表示,“今晚住这房我都没让你们补差价算不错了!现在这房八百一千随便订出去,你们订得早才便宜。”

雪乡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_第2张图片

游客与家人商议后,决定只住一晚,但对后续退款问题,店家又称其“脾气不好”,三天之后才退钱,并要求在网上评论时不能“乱说”,看到评论后才能退钱。

那么,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呢?该酒店老板都违反了什么规定呢?

首先,顾客通过预定软件这个平台,与民宿店家达成了住宿服务合同,并支付了价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虽然顾客尚未入住,但该合同已经生效,店家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否则,店家这种临时改价、拒绝提供住宿的行为构成违约,顾客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的定义,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都属于消费者。在本案中购买住宿服务的顾客同样属于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雪乡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_第3张图片

而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则规定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雪乡民宿老板的做法,显然已经违背了经营者的义务

在发生这种情况时,顾客可以行使自力救济,通过投诉等行政监督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权。

雪乡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_第4张图片

后记:

​针对此事,大海林林业地区旅游局局长刘忠才回应新京报记者称,2017年12月29日发现网帖后,当地立即联动林业局、消防等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对涉事旅馆进行检查,发现店家(赵家大院)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按照规定已对其处罚5.9万余元,同时,店家在卫生及消防方面也发现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否则将停业整顿。而据最新消息,该民宿老板已经闭门停业,声称“给雪乡抹黑了,我不干了”。

关于在职研的更多疑问,可以关注公众平台:在职研究生校方招生并回复“”会有专业招生老师为你答疑解惑。

你可能感兴趣的:(雪乡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