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那年我在常州的23天

打工:那年我在常州的23天_第1张图片
哈佛笑长

作者 | 刘九龙

出处 |青雲微信公众号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段打工的经历吧。

2006年,我由初中升高中。考完试之后,我就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去常州。

当时堂弟在常州的一个工厂做事,做电焊工。我提前跟堂弟电话沟通好时间,就出发了。从单县坐汽车到丰县,再由丰县换乘汽车到徐州,再由徐州乘火车到常州。朝发夕至。

现在朋友圈里流行的一句话是,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诚然,与我城里的同学相比,他们中的很多人体验生活或在写字楼里的公司,或在机关单位,或在事业单位,而我体验的地方则是一家工厂。所扮演的角色则是流水线上的一颗螺丝钉。这种客观的差距,鲜明地存在于我和我的同学之间,我是输在起跑线上的那一批人中的一个。这是很难短时间改变的客观存在。

即便如此,当时的我也觉得已经很好了。因为这个机会让我得以有机会开眼看世界,得以见识农村与城市。学习生活与打工生活之间有着巨大的不同。而相对于千篇一律的学习生活,不同即是精彩。这种精彩是活生生的存在,不亚于文学中的世界。

当时我爱吃绿豆糕,临行前就让母亲买了些放到袋子里。到了住处以后就拿出来给室友都分了些。收拾好了行李,便找地方打电话报平安。打完电话,阿姨看了一下电话机上的时间说:“一块两。”一块二不说一块二,说一块两。跟老家不一样,有意思。

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看着周遭的一切,感觉新鲜、激动。

常州的第一个晚上,也知道了当地的蚊子个头真大。

第二天早上六点起床,洗漱。七点钟和堂弟一起去吃早点。宿舍不远处,便有早点摊位。煎饺,上软下酥,外焦里嫩,一咬还是肉馅。第一次吃,味道很好。那味道,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觉得不够吃,没吃饱。如今上海的小杨生煎也没有那一年的煎饺好吃。

吃过早点,便要去工厂了。我所在的那家工厂是家庭作坊式企业。生产的成品是电动车。各种形状的铁皮、铁块、电器设备被组合成一辆辆电动车。因为零经验,我当时就从最基本的工作做起,即用磨砂轮片对焊接好的电车箱体进行打磨。

操作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却需要用心。刚开始不好把握,一碰到凸起的焊接点,如果掌握不住机器就开始乱跑。机器乱跑则很危险,轻则削去皮肉,重则伤筋动骨。很多工友都因为这个受过伤,所以马虎不得。一个比我早来几个月的小伙子,教了我一会儿,我就开始进行操作了。刚开始很担心被伤到,就用力按住,让飞转的磨砂片对着焊接点打磨。正确的做法是稍微打磨一下即可,时间稍长则过犹不及。因为用力太大,所以不一会儿就被磨出了一个洞——铁板透了。怎么办?只好在找人再焊上一块铁,接着打磨。

一天下来,搬抬磨擦,衬衫很容易就被磨出了几个洞。飞跃牌橡胶鞋,也在几天之内报废了。本来想把这些衣服鞋子洗干净带回家的,心想以后有一天盖一间家族陈列室用得上。我堂弟看我准备洗这些脏衣服,就说,还留它干嘛,快扔了吧。

体力工作对人的消耗是很大的。有时候晚上再加班的话,第二天白天就没有精神。有几次,手持打磨机,打瞌睡。机器也几次差点失控,无论碰到自己还是别人都是事故。现在想想还都有些后怕。

白天上班,出工。晚上回宿舍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温热的水,从头淋到脚,粘在皮肤上的铁屑随着水流往下走,脚下黑色如注,几条线路最终汇聚冲向下水道。因为头发里充满了铁屑,所以要多挤一些洗发水才能让其恢复柔软。所以很多工友为了节省洗发水而理短发。

洗漱完毕之后,如果时间还早的话,我则拿出日记本,写点东西。把每天的感悟和心得记下来。也顺带着思考一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等宏大命题。宿舍里环绕着的电视插播的广告——谭咏麟常州大学城巡回演唱会。主题曲则是《披着羊皮的狼》。

2006年,电动车市场开始爆发。那时候一辆电动车便宜一点的也要四五千。而一辆电动车的生产成本有多少?流通成本多少?市场容量多大?这些问题在当时我都没有想过。更不用说考虑如何经营一家制造企业。无论是作为一个学生,还是打工者,既然目的是挣钱,凡是与生意相关的问题,都是应该留意并用心思考的。但当时只是觉得自己是学生,不用也不应该想这些问题。

当时我的思想还是偏感受型而轻思考。可要做成大事,非得有思考型的大脑不可。就拿工厂来说,关于制作工艺,生产流程,合同以及相关文书,都需要有缜密的逻辑才能保证生意的顺利运转。弄懂了这些不一定会成为老板,更不能保证一定会做成大生意,但这些都是做成生意必备的要素。没有这些的积累,是做不成生意的。

就这样过了两周多,刚来时候的新鲜完全被高强度工作带来的疲惫替代了。我只想什么时候回家,不想再继续干了。于是我便开始倒数中考成绩查询的日期。

终于到了这一天。下班后,我洗漱完毕,穿上短衣短裤,去小卖铺打电话。通过电话查询,知道了中考结果。

581分。五中。正榜。

考中的消息一扫工作的疲惫。更因为这将成为我辞工回家的一个理由和契机。我便和堂弟说了这个消息,也说了回家的想法。

第二天,堂弟跟老板说了。老板同意了。让我走的那天去领工资。

吃过晚饭,跟煮饭的阿姨打个招呼。

“阿姨,我要走了。”

“去哪里呀?”

“回家。我考上高中了。回去念书。”

“你考了多少分?”

“581分。”

“那你考的蛮多的。你老板家的侄女才考了四百多分。”

那个姑娘我见过。白天,当我做着工的时候,偶尔会看到她白衣翩翩地跑来跑去。

那个时候,我第二次感觉人跟人的差别这么大,而且就是在同龄人之间。而当时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差距在几年后会拉得更大。

走前的一天晚上。洗澡的时候,碰到了一位姓房的工友。边洗边聊。

“房大哥,我要回家了。你好好干阿。”

“回家读书做什么?还不如在这里好好干。你看打工多好,一个月几千块,一年就是几万块。盖个房,娶媳妇。读什么书!”

我笑笑,没再说话。

最后一天,我去老板那里领了工资。

510元。23天。

为了防止被偷。我把钱分别卷成卷,塞入内裤上缘的松紧带的空隙中。穿好衣服,回家。

先乘公交到常州火车站,再坐火车到徐州,再由徐州乘汽车到丰县,再由丰县乘汽车到单县。再乘了一会儿公交车到村头路口。

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先把钱拿出来。我检查了几遍,只找到410元。最终还是少了一百。交给了母亲四百,自己留了十块。刨去来回的路费和开销,等于没赚钱,纯粹赚了一次经历。

除了路上丢了一百块钱,后来,那个日记本在高中搬寝室的时候也给弄丢了。那种感觉比丢一百块的感觉还难过。

之所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最近的一篇文章——《我是范雨素》。这让我想起自己也曾有过一段打工的经历。共鸣挺多。虽然毕业以来,不再从事一线的生产活动,但并不代表忘记了依然还在一线换血汗钱的父老乡亲。

那是我第一次认识到打工原来这么辛苦。



打工:那年我在常州的23天_第2张图片
关注青雲,第一时间收听我的故事

你可能感兴趣的:(打工:那年我在常州的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