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披露限制的情况下,信息分发可能会成为现有技术出版物 CAFC 2017-1169 美敦力诉Mark A. Barry

PTAB认为,根据35USC§102(b)的规定,在会议上一次或多次向特定人群分发的材料,如视频或幻灯片,不会使这些材料成为现有技术出版物,因为它们不是 “sufficiently accessible to the public.”CAFC撤销了这一决定。

该案的基本情况为美敦力制造用于脊柱外科手术的手术系统和工具,Mark A Barry拥有针对改善异常脊柱偏斜情况的方法的专利。Mark A Barry起诉美敦力专利侵权,声称美敦力公司的产品侵犯了他的与脊柱外科手术相关工具和系统有关的几项专利。

美敦力提出了IPR,并指出至少在几个方面,Mark A Barry的专利是显而易见的:1)现有技术中的一些美国专利 、2) Masters Techniques in Orthopaedic Surgery: The Spine(第二版)这本书中的一个章节、3)在亚利桑那州的脊柱畸形研究组(SDSG)会议上分发的名为 “Thoracic Pedicle Screws for Idiopathic Scoliosis” (用于特异性脊柱侧凸的胸椎螺钉)的视频和名为 “Free Hand Thoracic Screw Placement and Clinical Use in Scoliosis and Kyphosis Surgery” (自主胸椎螺钉置入及其在脊柱侧凸手术中的临床应用)的幻灯片。

PTAB进行了IPR程序,并指出美敦力提供的证据1和2并未显著的公开Mark A Barry专利的权利要求,对于证据3,PTAB认为其不构成针对Mark A Barry专利的现有技术出版物,因为证据3对公众不足够可获得。

在上诉中,双方的焦点主要集中于证据3是否构成现有技术出版物。美敦力认为,PTAB关于这些视频和幻灯片仅分发给SDSG的成员因此不够公开的观点是错误的,而Mark A Barry认为因为视频和幻灯片只适用于有限的一组专家(即SDSG成员),他们不是可公开访问的。

CAFC在判决中指出,将材料分发给一组专家,只凭接收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没有进一步的构成这些材料是公众是否可访问的。这些会议的性质、公开披露限制、保密要求等在整个案件调查中应该起到重要作用。

总结: 在散发与希望最终寻求专利保护的技术相关的信息时,必须明确的限制谁有资格接收这些信息,并且必须从一开始就明确保密的要求。

你可能感兴趣的:(在没有披露限制的情况下,信息分发可能会成为现有技术出版物 CAFC 2017-1169 美敦力诉Mark A. B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