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就好了

说到吃,从小我就是个好养活的人,能吃,不挑。

这样的一个副作用就是,无论吃什么东西,都要吃到完,吃到饱为止,被说成是饿死鬼投胎其实也不为过了。

能证明自己能吃的,印象最深有两件事。

一是在小学五年级的夏天。当时父母在大学里工作,邻居阿姨是地质学院的老师。学生朋友们大概知道,在大三暑假差不多每个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参加点实习一类的活动。而地质学院的实习,就是去某山里面砸石头。母亲和我就搭了这个顺风车,蹭了一趟旅游。于是,在哥哥姐姐们吭哧吭哧砸石头的时候,我就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小孩子都是不知道惜力的,也赶上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天就是吃的饱睡的香。因为是学生实习的固定场所,都是敞开供应的露天食堂。记忆中最清楚的,就是我当时那个正好可以严丝合缝扣在脑袋上的饭盆。可能因为是夹杂在队伍里唯一的小朋友,打饭的师傅也显得无比慷慨,半盆雪白的大米饭,浇上不同的菜色,豆瓣酱混合了面酱的香味,时至今日我还能记起三种最好吃的浇头——土豆炖牛肉、回锅肉、地三鲜。尤其是晚饭的时候,不用再砸石头的大学生们在宿舍附近组织起了篮球赛,我是这比赛最忠实的粉丝,同时手里还抱着半个篮球大的饭碗,嘴角沾着酱汁。

一是高三那一年。高考的竞争不用多说,我所在的学校也并不算是太好,自然是每天起床-学习-睡觉-起床的循环,中间夹杂着三顿饭。因为脑力消耗的十分凶狠,父母认为每天吃好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早餐。于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早餐的标配都是两篇切片的面包,中间夹着几片西红柿、黄瓜、煎蛋、火腿或者腊肉,再加一杯牛奶,营养均衡到过剩,以至于每天上午五节课都没有觉得饿过。要知道是完完整整的正方形切片面包,不是便利店里美名曰“便携”的三角形;料加的无比丰厚,总觉得每次面包里都能塞进去一整个西红柿半根黄瓜。

当然,吃进去的也没有多少浪费。小学六年级结束时,我个子长到了一米七五;高三一年,整个人重了三十斤。

直到现在,无论是吃零食还是正餐,潜意识里也还是要一口气吃到撑或者吃完为止。所以,从来也不明白为什么薯片还会剩下半袋,为什么在肯德基一包薯条或者一杯圣代就能吃上一个下午。

吃永远最大啊,吃饱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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