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我们谈及诗,往往会带着歌舞的色彩,《毛诗序》中曾言道:“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贯穿古今,诗都一直作为人们抒发心理形态的一种方式,古今中外,有不少先贤名家的大量诗词瑰宝通过竹简、绢帛、纸张等载体流传开来。

        诗是通过不同的语言和意境诉诸人的所思所想。音乐则是用音响沟通人的听觉感官。两者虽是相互独立的艺术形式,但两种艺术形式又可以相互影响和交融。就目前而言,我们所得知的如中国唐代中期著名诗人白居易的《琵琶行》就充满了浓厚的音乐色彩,《琵琶行》本身也是诗人在聆听一曲琵琶后有感而发所作;又如西方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经常会将自己的诗词揉入他的戏剧音乐中。类似这样诗歌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典范不胜枚举。

        音乐是非语义性的,它不能特指某一种具体事物。音乐也不具有“空间造型”的特性,它不能直观的向大众表达它的明确思想和内容,但是大众在聆听音乐时,音乐会给精神和心灵带来一种幻想和意境。本部诗集就是建立在作者聆听音乐之后,用思想的触笔所作而成。从诗词出发,结合相应的音乐作品细细品味,可以感知音乐的不可描述的伟大;相同的,从音乐出发,结合相应的诗词作品加以斟酌,将同样的,可以感受到诗词所想要表达的真情和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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