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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年少的某一天,不经意间转身,看到一个少年站在人群中,blingbling的。周围的一切都暗淡下去,只有他在那里微笑,那般耀眼夺目。
小A说,很多年以后,她才知道,这就叫一见钟情。
小A是我的闺蜜,也是个大美女,是很多男孩子心中“那些年他们追的女孩”。
在她的描述下,那个blingbling的少年成了天神一般的人物。
他长得像玄彬,超级无敌帅。
他有着大麦色的阳光健康的肤色。
他的眼睛弯弯,亮晶晶的会说话。
他个子高高,爱打篮球,却丝毫都不显纤弱。
他幽默开朗,对身边的人特别好。
……
恨不得用所有美好的词汇来形容他。
我眼睁睁地看着她,从一代女神变成花痴逗逼女青年。
谈起那个人,连眼睛都在发光,实在是令人不忍直视。
某日小A拉我一起去看篮球赛,我终于得见那个男孩子的庐山真面目。
小A在一旁持续犯花痴。
我憋了足足三分钟,忍不住对她说:幻听和幻视都是病,得治。
小伙子长得很普通,单眼皮小眼睛,黑黑的皮肤,个子很高但有点微胖。丢在人群中立马看不见。
就是这个普普通通,在我看来毫无特色的男生,最后竟还礼貌的拒绝了女神小A。
他有一个分分合合5年,却依然在一起的女朋友。
几年后,我和小A重回母校,偶遇那个男孩。
我们擦肩而过,他并没有认出那个曾经向他表白过的漂亮女孩。
他右手牵着那个他相处多年的女朋友,宠溺地对她笑,仿佛天底下就只有那一个人。
那是属于他俩的,谁也进入不了的小世界。
“他那么丑那么胖,我当年是眼睛瞎了么?”小A在旁边大大咧咧地笑。
走了几步,却突然停下,回过头愣愣地看向他们的背影。
“我一直都知道他很普通,但我总能从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他有别人身上,没有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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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逗先生的故事,很简单,盐太少不下饭。
逗先生之所以叫逗先生,是因为我们刚认识那会上网聊天,懒得打省略号的他,发来了好多个逗号,,,,,,
我们是在大学里学驾照认识的。他对我是一见钟情,我对他是二见倾心。
好吧,我承认,这是我胡诌的。
我们都不记得,是怎么喜欢上对方的。似乎这本身,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我只隐约记得,当年他爱穿一件黑色毛衣,把车开得666。
他说他第一次见我,满眼就只有我脚上那双运动鞋。因为走路爱磨脚,鞋底几乎被磨掉了一半……
等我们到了“友达之上,恋人未满”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时时盯着我(有点写惊悚片的感觉)。
后来,我和逗先生走到了一起。再后来,我有幸成了那10%初恋便结婚的人,也成功改掉了走路爱磨脚的坏习惯。
那些最初的爱恋,就像在昏暗的舞厅,突然打下一束光,正好投在你喜欢的人身上,你的眼中,从此再也没有其他人。
无论是一见钟情,或是二见倾心,不管是好习惯还是坏毛病,都是我们眼中blingbling的与众不同的光芒。
为了对方,我们都愿意变成更好的自己。
耿耿说,当年的他是最好的他。
但在余淮心里,当年的耿耿,未尝不是最好的耿耿。
最好的你,不是最优秀的你,而是在我眼中,发出独特光芒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