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考驾照的
小伙伴们注意了!
公安部重大宣布
9月1日起
20项交管改革新举措全面启动推行
日前,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并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
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此前,公安部已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申领,但省内异地申领驾驶证,仍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
此次改革,公安部坚持民意导向、需求导向,在完善升级信息系统基础上,逐步放宽异地申领驾驶证条件,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新措施规定: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也就是说:
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通考”。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
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通考”。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以上措施将自2018年9月1日起实行。
比如,铜川人在西安上班,想在西安考驾驶证,凭居民身份证就能申请了,再也不需要办居住证了。是不是方便了很多~
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除了方便了考驾照的小伙伴
在交管业务办理、检车、
车辆异地转籍……
很多方便都有新变化,
总而言之就是——方便啦!
赶紧接着往下看
↓↓↓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目前,办理交管业务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填写纸质申请表格,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办理车辆业务还需要群众花钱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材料多、环节多。
新措施提出:
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免复印——原来需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将由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读取设备自动读取,由高拍仪扫描留存电子文件;暂时没有配备相关设备的,由车管所免费复印。
免填表——原来需要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格,转由窗口工作人员采集信息、打印表格,申请人只需签字确认。
免拓印——办理机动车登记需要拓印车辆识别代号,以确认车辆的合法性、唯一性。原来需要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转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免费拓印,减轻群众负担。
免提交——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部门的证明凭证,如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联网核验,逐步取消提交纸质证明凭证。
18类业务一证即办
新措施提出:
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一证即办”:即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一证即办”的具体业务事项如下: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优化车检程序
新措施提出: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一是全面实现跨省异地检车。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二是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三是提高发放检验标志效率。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候。对抽查监督发现违规检验问题的,一律依法追究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20项交管改革新举措
扩散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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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版: ★
1.申请材料四个减免。
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2.18类业务一证即办。
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
整合优化车驾管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
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5.交管服务网上办理。
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网上补证换证、预约选号、事故处理等交管服务。
6.政务信息网上互通。
积极推进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群众在其他政务平台也可以办理交管业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7.安全教育网上学习
试点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
8.交通事故网上处理。
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9.社会服务网点代办。
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10.邮政服务网点代办。
建立警邮合作平台,由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实现就近受理、后台制证、邮寄送达。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
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12.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13.实行车辆全国“通检”。
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
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
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2018年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
完善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群众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构建常态化、智能化、社会化的监管体系。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
创新大数据、信息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实现对交管业务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留痕。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网上网下监督检查,严格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的检验机构、社会化考场等,实施联合惩戒。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加强信息数据系统建设与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设,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