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格兰老头

   与格兰老头相识在2014年的夏天,那时正值五月的热带季风气候,连空气都热得凝固了。初次见面的那一间半边笼罩在树荫,半边暴露在艳阳里的办公室是我最好的午休去处。那一天午后的炎阳里,我睁着惺忪的睡眼,看到一个单薄的身影从玻璃门外缓缓走来,当时已60岁的他穿着有明显熨烫折痕的白灰色条纹衬衣,宽松到仿佛能充满气就带他飞上半空的西裤,老式皮带忠于职守的将裤子捆绑在他比我的大腿粗不了多少的腰上,手里的电脑包沉得让他的身体偏离了重心微微前倾。他稳步走向我,用卡通片配音般的声音说:“hey,我是格兰,你的新同事!”我记不得自己当时如何局促地回答他,只记得他的手掌并不宽厚,手指很长,有厚厚的茧,干燥而有力,他的眼睛,是像盐湖一般清澈的蓝灰色。往后,他常用清澈的眼神看着我,分享乐事,吐槽同事,话当年事。

   格兰老头年轻时是一个飞机维修技师,他对一切机械制造品有着超乎常人的敏感,当你如我一般,看到他拖回家一辆废铁一样的老古董摩托车,连续一周不知疲倦的修理,组装,试骑,最终让一辆被修理厂宣布寿终正寝的摩托车又枯木逢春之后,也会默默给格兰老头点个赞的。唯一遗憾的是,太过老旧的发动机,让格兰的摩托车听起来永远像在放一连串的浑浊老屁。因为这个比喻,格兰老头向我抗议了无数次了,不过还是每次都好脾气的用“老屁”驮着啤酒,冰块,羊排,意面回来一起分享。

   老头做得一手好菜,用他拿手的蜜汁烤羊排和肉末意面成功征服了我这个有品质的吃货的心。那个时候,每逢周五,老头儿就会去采购,点起炭火小炉子,A3纸大小的羊排在火焰的舔舐下滋滋作响,椰子糖和啤酒调制的酱料浸润肉的肌理,不待温度稍稍冷却,狠狠咬一口,油脂和酱料饱含的肉就在齿间开出了花,细细咀嚼,将肉吞下,指尖的汁液也一滴不剩地吮吸干净,再慢慢喝下一大口冰啤酒,惬意的仿佛时间静止在此刻也无妨。看着众人酒足饭饱半倚在竹席上,格兰老头眯着眼,点燃一支烟远远的站在星空下,缓缓地吸起来,不爱吸烟男士的我却永远忘不了他吸烟的样子,格兰总是避开女士和小孩,轻轻将烟夹在指间,慢慢一口一口地吸,仿佛一支烟是他和夜空共同分享的一件礼物,烟圈飘散在他周身的湿润空气里,氤氲着 久久不散去,然后融入暮色星辰。一支烟吸毕,老头总爱搓搓手,笑吟吟地说,“来吧,我们来唱卡拉OK",然后麦克风里就缓缓传出了他温润的声音”Come Monday It'll be all right,Come Monday I'll be holding you tight...“老头总能把情歌唱得欢快而多情,不黏腻也不矫情。记不得,在他的歌声里,我默默神游过多少个美丽静谧的城市,在那些有格兰歌声相伴的日子里,梦都如干草堆上窝着着的绒毛小鸭子般轻盈。

   格兰老头当时已经有60岁了,可还每天像个小孩子一样,面部表情特别丰富,喜欢模仿别人,也喜欢自我调侃。他40岁的女朋友总抱怨他吃东西把骨头丢在盘子里,才说了第一句,他就捏着嗓子学着她的语气说:“你看看,你又把骨头放我盘子里,你看看,你又先倒啤酒,后放冰,酒又要溢出来了”,女朋友生气坐到另一桌去,他就把腰一叉,耸耸肩说,“嗨,鸡大婶儿走了,我们总算能好好聊聊天儿了”可没过几分钟,坐不住的他就又连哄带骗的把女朋友请回来了,可是骨头还朝人家碗里丢,只是饭桌下紧紧拉着的手还是出卖了俩人的小甜蜜。老头儿认真工作养家,女朋友也把家里收拾的简单温馨,每天笑笑闹闹,好不快活。一次,老头儿站在办公室门口一直张望,看到我后,开心的指着自己屁股上白白的一片痱子粉说,“你看,我的学生好调皮,把痱子粉洒在我的椅子上,害我坐一屁股。”我递给他纸巾,他却摆摆手,“我要留着,一会儿给Dan看看,她们泰国的学生多调皮!”老头儿站了两个小时,硬是等到女朋友来,展示过屁股上的痱子粉后才肯拍掉。这个时候,他像极了一个小孩儿,贪婪等待爱人的关心。

   老头儿始终对这个世界保持着饱满的好奇心,他从不拒绝体验新鲜的事物。他会对着面前的一盘可乐鸡翅认真探讨换用雪碧的可能性,会教我用Google earth放大看中国的大街小巷,会在课间邀请大家尝尝看学生爱吃的三无小零食到底怎么样。当然, 在我抱着国粹——麻将去敲他的门时,他自然欢快的接过麻将牌,把玩着,讨教游戏规则,从认花色,认数字开始到懂得缺一门胡牌,只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在他离开学校之前,桌子的玻璃垫板下还压着写有四五六七八九万和东西南北中发的字条。在异乡还能遇到这样热爱我天朝国粹的友人着实是我的幸运,暂且不管,当他说“Yeah, my 胡!fifty thousands and eighty thousands!”时,有多戏剧。

   只是,麻将还没打够几圈儿,格兰老头儿就因为在泰国无签证非法停留了九年,被移民局发现并且要被逮捕了。我见他的最后一面时,他还是穿着熨烫整齐的衬衫,搭配肥大的用皮带系紧在腿上晃来晃去的西装裤。手里拎着的电脑包装着他匆匆收好全部的家当。向我道别的几分钟里,他不停地换着拎包的手以分担重量。他说“好遗憾,我原本以为我会一直在这儿待下去呢,保重。”然后就跳上同事的皮卡车匆匆离开了。那天之后,我一直在想,他逃去了哪里?是否还能从容的唱歌?是否还有人和他一起喝啤酒,听他讲故事?自然,这些问题都没有回答,因为,有些人,不知何时相见,就是最后一面。

   一语成谶,那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2016年7月13日,我终于又有了他的消息。不过,是他去世的消息。他的鸡大婶女友突发精神疾病,在他们争执的过程中,格兰心肌梗塞突发而死。

   格兰没有宗教信仰,不论他的世界有没有天堂,都不需再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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