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观察之观点与事实

上午市场部经理来沟通部门情况,提到其中一位同事,跟进用户过程中,经常会自己主观判断用户的情况,轻易放弃。这让我想到《精力管理》一书中提到的“电脑公司销售人员托比”的例子。

托比与一位大客户沟通,进展良好,客户也对托比提供的方案很感兴趣,确定后续继续推进。会议第二天,托比去了邮件,预约后续商讨时间,但是没有回音。几天后托比又去了一封邮件,还是没有回复,他决定打个电话,结果没有接,于是托比做了留言,但也没有得到回复。

他很沮丧,最后他总结说,“嗯,对方肯定根本不感兴趣。“后来托比跟他朋友说了这事,他朋友提醒他,既然确认之前会上客户很有兴趣,那或许有什么原因没能联系,可能非常忙,忘了也有可能。鼓励他再次跟进。托比听了朋友的话,再次去了一封邮件,没想到十多分钟以后收到了回复,对方告知这两周正在休假,在抱歉之后,约定了后续推进的时间。

作者通过这个例子,说明许多人无法区分“观点和事实”,甚至经常会以自己的“观点”来当作事实,作为回避的“借口。

在这个例子中,事实只是客户没有回复,但是托比根据日常的推断,推断客户”不感兴趣“了。这个”不感兴趣“并不是客户在电话里或者邮件里说的,而是托比自己认为的,这个就是”观点“。

这种把“观点当作事实”的做法在职场中非常普遍,以此来掩饰”畏缩”或者”懒惰“。

比如,经常会有下级在跟上级汇报中,常常把自己的”观点“当作事实去说。结果招致上级的驳斥。对于这种情况,一种可能是下级根本没有掌握“事实”,只是用自己观点臆断;另一种,可能有“事实”,但是事实不够全面,只能以观点来敷衍。

当然,这并不是说在汇报这个场景中,不能说出观点。恰恰相反,在说明了准确的事实之后,一定要有自己的明确的观点作为总结,提供给上级参考。

许多人的问题往往出在先有自己的观点,然后勉强才有不够全面的事实。

还有种情况,关于什么是观点,什么是事实,有些时候,当事人也经常分不清,误把观点当作事实来看待了。这种情况往往是发生争吵的重要根源之一。

我们说的事实,通常是指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一种客观状况。事实可以通过观察、实验、研究等手段去验证它的正确性,或者说,一个事实就是一个可以被证明或对或错的对象。

观点则表达个人的看法、判断、信念、情感、态度、价值观等,并且常常表现为推论、预感、猜测、结论等各种主观表达形式。

“今天厦门的气温32度。”这是事实。“今天天气很热。“这是观点。

如果做不出这种区分,会带来不必要的争吵可能,比如有些人认为”今天天气还好,凉爽。”把观点当作事实的人,就会觉得说凉爽的人不顾事实。可是要知道,热、凉只是主观感受,不属于事实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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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下,以观点代替事实,会带来两类问题,一是作为借口回避;二是引起不必要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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