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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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她。

发现她就住在附近,身后总是若即若离地跟着个小女孩,是个很不起眼的小胖妞。因为长相普通,很久之后才晓得那是她的女儿。

我是先注意到这个孩子,尔后才注意到她。

因为她对孩子的养育方式,是完全的放养模式。在如今这个以圈养为主流的社会里,放养是很骇人的。

我曾在楼上晒被子时,无意间看到她走过路口,身后两米,是她的女儿。

然而,那是个十字路口。

我看到有一辆电瓶车以奔丧的速度疾驰而过,几乎要擦着小姑娘的鼻尖了。

一身冷汗,被子差点从手中滑落。

她回头,显然已经看到了这一幕,她侧头望向车手离去的方向,应该是愤怒的吧。尔后,她竟拧着小丫头的耳朵,训斥起来。

于是,我晓得了那是她的女儿。

后来,在楼下经常会碰到这个小姑娘,手里拿个苹果或是包子,边吃边跟周边商铺人家的孩子玩成一团。那些孩子都比小胖妞大上四五岁,常欺负小丫头。而她则坐在路边的小店里,跟人闲聊,偶尔看向女儿,却是不管不问。

偶有一天,我们带着孩子在路口遇见。她冲我微笑,一回头,对女儿说,拿个玩具给弟弟玩。

一来二去,便成了点头之交。

后来,逐渐熟识,我才晓得她有“自来熟”的能力。我称这种能力为魔法。因为对我而言是永远没办法像她那样,路遇一个陌生人,聊上几句,说上三两个人名,兜兜转转就成了熟人。而且,她说话时那种哈哈大笑,真正是发自肺腑的,极具感染力。

是的,我羡慕她这种不管不顾,笑得暴出牙龈也不在乎的率性。

我以为这是没心没肺,但事实上,她是个非常圆滑的人――我管这叫处世经验,并非贬低。

之后,孩子们上了同一所幼儿园,彼此住得又近,跟她也就日渐熟稔起来。

晓得她做得一手好菜,川菜尤胜。得我力赞,每每做了拿手的香辣虾、水煮鱼,总少不了我这一份。女红亦可,这方面我仅限钉个纽扣,她则会纳鞋底、改制衣服。另外,她还是两个娃的妈妈,老公基本上属于摆设,帮不上忙的那种。我带一个娃尚有怨言,而她在大宝三岁时又要了二宝,好事成双,俩贴心闺女。家里家外,她亲力亲为。虽然也见她跟孩子发飙,但大多时间里都笑得没心没肺,仿佛从不疲倦。

然而,真正让我对她这个人产生逆向转变的,不是孩子多寡,也不是生存斗志多强,而是在对待男人这一生物,她的见地,让我刮目相看。

是仲夏的傍晚,电话给她约饭,投其所好吃的川菜。期间,她接了个电话,因大堂里人多吵杂,所以她几乎是用喊的方式在说话:

电饭煲里有饭,锅里有青菜肉丸,冰箱里还有你喜欢的小菜,自己拿出来热热嘛……

待她结束电话,我问,干嘛不直接叫你老公过来吃?多幅碗筷而已。

她一怔,笑起来。

他不是我老公,她说。

这次换我一愣,怎么了?

她夹了块鱼,细心剔净刺,喂给小女儿吃。

我们离了。她语气平淡。

我有些沉不住气,离了你还管他吃饭?

她又笑起来,好像不关她的事似的。

习惯了吧!在一起有过最好的时光,从清贫到奢靡。她一顿,看看老大,又呷了口茶水,这才慢条斯理地接着说,大女儿是他坚持要的,想通过孩子拴牢她;小女儿则是在离婚后才发现有的,这次是她舍不得,便生了下来。在这个地方早就没有了爱情,彼此共患难,又有孩子这层牵绊,早就成为了亲人。虽然离了婚,但还在一个屋檐下住着,一只锅里吃着。

我有点发懵,讪讪然。

你们今天是不是要在家吃饭的?

她哈哈笑起来,别多想了,我不晓得他今天回来的。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出差的他,并不是天天回,有时候隔几个月才来一次。

那你还给他留饭?

是的,不管他回不回,我都会给他留饭,苦日子里养成的习惯,改不了的。

我的眼眶有点发热,这还不算爱,那怎样才算?

看惯了红尘中因爱生恨的套路,也听多了富贵不能共的狗血剧,到她这儿,突然不按规矩出牌了。走也好,留也罢,同甘共苦中彼此都打下了对方的烙印。

最初的爱是刀锋出鞘,锐不可挡,令人怦然到窒息,但转瞬即逝。而最后相伴的那份情,不称其为爱,却是最值得回味,是悠然岁月里的细水长流。

我想,那个在法律名义上不能称之为丈夫的男人,兜转大半,繁华万千,还是回到原先的家里,吃上她为他留的一碗饭菜,这大概也是他始终没能彻底离去的缘由。

到底,还是相伴并相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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