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的汇算清缴,毛利率该如何计税?

导读: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明确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规定确定计税毛利率。那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对此规定都有哪些呢?

河北省(及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毛利率规定变化及执行时间汇总如下:

一、河北省(及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对计税毛利率规定的变化过程如下

1、冀国税发(2009)75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通知第二条  关于计税毛利率确定问题:

(一)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为5%。

注:上述规定执行时间: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1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  关于计税毛利率确定标准问题: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市国家税务局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论所处区域,不得低于3%。

各地确定计税毛利率时,要综合考虑本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购买能力等因素,使计税毛利率的确定尽量符合本地实际,切忌出现由于同一地区计税毛利率不一致产生税负不公的问题。

注:上述规定执行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2号: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预计税毛利率问题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不论所处区域,按3%确定。

(二)别墅(包括独栋、双拼或联排建筑)及商业门脸,不论所处区域,按25%确定。

(三)除(一)、(二)之外的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城区及郊区的,按20%确定。

(四)除(一)、(二)之外的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按10%确定。

注:上述规定执行时间: 2012年2月1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问题的公告第一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

(一)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2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2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5%。

注:上述规定执行时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长河税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的汇算清缴,毛利率该如何计税?_第1张图片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对计税毛利率规定的变化过程如下:

1、石地税函〔2009〕22号: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通知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注:上述规定执行时间: 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号: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第一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

(一)开发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裕华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的,不得低于2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5%。

注:上述规定执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限5年


三、上述文件执行时间为所属期还是申报期?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第1号公告解读中明确确定本公告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例如:按月(季)申报的纳税人,所属期为12月份(10月-12月)的税款,在1月1日开始的申报月份按照新的计税毛利率执行。

以前执行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执行日期都是按所属期执行的,大家切记调整的时候要分阶段,按照适用文件规定做出正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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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专家简介:武兴丽,女,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具有十多年的财税审计经验,擅长工业、金融、地产、服务等多种领域财税服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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