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的音乐人类学研究综述(下)

九,对民歌进行音乐人类学交叉学科的选题研究

目前此类研究选题较少,大致有崔鸿飞《从民间艺术到文化遗产—秀山花灯的人类学考察》,王颖《艺术人类学视角下的内蒙古二人台研究》,邹婧《历史的回声:1909年蒙古族历史录音研究》等,研究方法上大都采用跨学科研究法。崔和王的论著,都不同程度倾向寻觅民歌发源地之历史文化、生产方式、生活习俗等方面对民歌形象塑造上的浸染,也就是说,学者们大多倾向于将文化人类学与音乐人类学交叉选题,研究视角过于单一普遍。对照前者,邹婧《历史的回声:1909年蒙古族历史录音研究》一文的研究视角、研究对象相对都比较新颖独特:以历史人类学和音乐人类学交叉跨学科选题,以1909年芬兰语言学家兰司铁在乌兰巴托的历史录音为研究对象,对这段录音的历史和研究现状进行查究。这篇文章结构严谨,论述客观,通过对历史资料的当代研究,说明了田野工作方法对音乐研究的意义,尤其客观评价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学科背景所选择的分析工具及其结果,然而笔者注意到第四章“兰司铁1909年录音文本内容分析”中仅从录音文本进行分析,未能客观揭示兰司铁当时具体采用的研究方法,缺少对于兰司铁所处时代的背景了解,其论证不够充分有力。一言以蔽之,在民歌交叉学科这一研究模块,学者们选题大多较为谨慎、局限,少有实质性论述成果。

十,对当下民歌的音乐人类学研究进行审视思考

以赵书峰《国内瑶族传统音乐文化研究的问题与思考》为代表。赵的这篇文章刊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采用文献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回顾反思21世纪前后国内瑶族传统音乐的研究成果,并指出瑶族传统音乐的研究现状及问题。本文研究具有一定成果和深度,也给我们传统音乐专业之人士做了很好的范例:论著研究不仅要求新,更应注意反思、回顾,尤其不能遗忘我们所研究的音乐本体,包括它的过往研究.

综上所述,民歌的音乐人类学研究这一领域,其现状是:1.专业研究方面:对音乐表演活动、音乐文化语境的研究较多,在乐器,乐律,音乐声学方面的研究较少,缺乏点、线、面相结合的研究思路,缺乏审视思考;2.论述表达方面:论述含糊其辞、虚有其表,也带有不同程度的赘述现象,缺乏深入有力的例证和论点。

笔者在本文中提及的全部文献,都出自省级以上期刊、以及硕博士论文,照理说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性,但事实却是除少数优秀作品外,均存在以上弊病。以我之见,不仅是音乐人类学,传统音乐学的研究亦有类似问题。以民歌为例,一篇优质的研究民歌的传统音乐专业论著,必定是基于对民歌本体的深刻体会(包括乐律、乐器、乐人、乐风)、对于整个学科的准确把握(包括学科特点、研究对象),以及深远独到的研究视野(包括研究角度、研究方法),不仅要重点对民歌本体进行研究,也要将民歌置于多元文化中去考察;而将民歌放在音乐人类学中去分析,则恰恰相反,这里欠缺的是对民歌音乐本体的深入调查。

此外,现今在理工类学术界流行一个名词:“可证伪”,个人觉得其意义极为深刻,即我们通过实验、推理得出结论,但我们需要假设一个前提,即如果出现了某现象,那就证明结论是错误的。“可证伪”的程度越高,结论越是严谨。然在我们音乐学论著中,多的是“不可证伪”,作者们急于把自己认知内的正确观点叙述出来,没有限定某种前提条件,因此读起来皆有假大空、纸上谈兵之感。在此呼吁各位同仁并自诫:今后多一些钻研,多一些深入,敢于用“可证伪”来检验自己的研究成果,期待传统音乐学界的学术水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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