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五、六)


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辩护意见、专家意见、鉴定申请后就进入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期间跟承办人联系多次,回复都是案件在办理之中,具体消息就没有了。因为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审理程序,或者应该说更近似于一个内部的行政审批程序。虽然后来逐渐出台了一些规定允许律师代理案件参与其中,但是程序还是很封闭,律师的意见得不到法官的回应,在裁判文书中不会出现律师的名字,更没有对律师代理意见的回应。

转眼到了年底,我在北京市一看会见当事人刚刚出来就接到老C的电话。

电话中老C先是痛哭,然后边哭边说Y市中院的法官已经通知他将要对C某执行死刑了,怎么办。

我只得安慰他不要着急我们再想办法。可是有什么办法,执行死刑的裁定送达到执行最长只有七天时间,刀下留人的案例少之又少,当时适逢复旦投毒案林森浩的核准决定公布,家属代理律师再次到最高院门都没有进去。

不过我们决定还是要试一试。

最高院的死刑复核的裁定都是委托执行法院送达给律师,等他们邮寄过来估计已经执行了。我联系了老C找到法官通过微信给我传过来图片,起草了暂缓执行C某死刑的申请,跟最高法院联系。

除了最高法院,我们决定再去最高检察院一趟。

最高检察院的申诉控告大庭在石景山区,只有到了这里你才能深刻的读懂中国。

门前永远是排着来自全国各地的长长的上访的队伍,安保人员永远是一付冷漠的表情。

下午四点停止安检,我拿出律师证,材料哀求安保人员人命关天,时间不多,希望让我进去,但是安保人员却无动于衷。

幸好一个里面的工作人员出来,看了我的证件和材料,放我进去。隔着窗口我递交了材料,简述事情的经过以及事态的紧急。工作人员做了登记又告知我需要明天早上再过来补充一些材料。

补充完材料之后又是度日如年的等待,看着日历一页页的变薄,我知道C某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半年后。

长沙,黄花机场。

正在等待返京的飞机,手机突然打进来一个J省的电话。

“你好,是孙瑞涛律师么?”

“我这边是J省检察院控申处,你代理了一个C某故意杀人案是么?”

“最高检转过来你曾经提交的一份材料,我跟Y市联系C某已经被执行了,我也不知道最高检转给我们这个材料应该怎么处理。你们如果还申诉的话就重新提交一份申诉状过来。”

……

“安检察官,你好。我是孙律师,我们商量之后觉得本案在证据方面并无严重的纰漏,我们当时也只是提了C某的精神问题,鉴于其已经被执行,也不可能重新鉴定了。目前再提申诉,翻案的几率也很小,主要是我们也不想再打扰老C了,不想再让老人失望一次。让他平静的读过晚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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