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之道(三)

题外话:这样每天都写的话,基本就跟日记差不多了,而且写完几乎马上就发布。严格讲这不是传统意义的写作,不经推敲修改就把毛坯状态示人。不过这也符合网络时代的审美趣味,人家也许就不爱看你仔细修剪的盆景,就想看你业余水平带着日常气息的爆盆多肉植物。这才是生活嘛,这才是普通人的点滴。所以,我这样写的文字一定不成文章,不成体统,也不登大雅,权且当诸位消磨时间的玩物吧,有瑕疵是一定的,欢迎大家指出。你说,眼见在你们的关怀下成长的一代艺术渣,逐渐洗脱各种毛病变得越来越对得起观众,也算一件参与感较强的趣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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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今天不想写的,因为昨天那篇就是硬着头皮写的。昨天只有最后那句话是真心流露。

我以为今天也会是这样。

了解情况的诸位就知道,今天的智慧课多么难得,我预计自己还会跟昨天一样只愿沉浸在那种状态下,脑子里挤不出啥东西来。可是我错了。“未来心不可得”,我干嘛要去“预计”呢?可笑的很!

在晚饭时,几位同学一起聊起关于艺术的所谓“高度”问题。大家都想知道什么样的艺术是最高境界。或者是说那些所谓的高境界艺术品或艺术家是不是真的很高,并且高在何处。

当儿子那些伙伴们的喧闹声消失在我们的房间后,关于这些问题的思考就一下子在我脑子里展开了。必须承认,这一堆东西足够我讲上一两个小时的。所以此时流出的文字就当是一个大致的轮廓吧。

我先说一个形象化的比喻:近现代的西方艺术家们都在做同样一件事情,就是用尽全力从山顶跃起,去够那天上的月亮,艺术史家就是裁判,有没有够到由他们说了算。这事是高难度动作,因为你看看那山脚下的累累白骨就知道,多少人都没能达到要求。而且,达到要求的也就是在尸体旁立了个碑,有了个墓志铭,告诉后人这个家伙曾经用什么姿势够到了什么境界。只有极少数的人,得到了所有人的一致认可,才能有幸拥有自己的雕像以供后世万人敬仰。

这样的事还在继续着。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走到今天的我才想笑着对这些运动员和裁判们说:大家还是蓦然回首看东方吧,我们老祖宗早就把答案给了我们,那月亮其实谁都能得到,只要姿势正确,态度淡然,不去管竖不竖碑立不立传,真的不必爬到那险峻的山顶——平地依然能见月。

说到这里其实我知道并没有把问题讲清楚,在够月亮的这个比喻中其实是由很多很多艺术界的现象浓缩而成。我今晚姑且把这个充满隐喻的画面定格在此,待到时机成熟时再跟有缘人娓娓道来。

我是个爱卖关子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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