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与票据

离开家乡很多年了,新农村建设也搞了很久了,家里留下的多是老少孤寡,很多同龄人都到了沿海发达地区谋生,信息发达的社会,家乡的信息还是知道的不多。今日突然听到一直在顺德打拼的同学说,他的老父亲在自家田地里焚烧野草被罚款了,票据都没有,真是觉得不可思议。

儿时的农村,很少有罚款一说,无论在自家田地里干什么,还是平时农村日常生活,从来就没有过罚款的概念。那时倒是听说镇上和县城还是有罚款的,派出所或交警,对各种违法行为大都以罚款快速处理,款到即放人,也是没有什么罚没收据,交钱人还大都庆幸被放出来的快,没有通知家人,只当破财消灾了,至于钱款去了何处,也是从不关心的,也不敢讨要收据回家或回单位留作“罪证”。那时的一些执法部门,也是有“创收任务”的,每个月要上缴一部分给上级单位,留下一部分给自己单位发补助和福利。

同学今天说的这个事,广东也是有的,都是以环保为名。广东这里宣传做得到位,农田有警示牌,村民大会经常有普法教育,焚烧桔杆严重者,要被处罚2000元左右的罚款,不以罚款为目的,不设跟踪举报人,也是难得有罚款的。老家同学父亲今天被罚款500元,应该是有被举报的,老实巴交的伯伯也就自觉承认了,所谓的来者何人?被哪个部门执法?也是都不知道的,开口要罚款2000元,几经讨价还价,最后给了500元,什么票证也没留下。据了解,同一个村里多人被罚款,每个人求饶程度不同,罚款金额也是不同。

现在是多么规范的年代啊?居然还在沿袭过去的抓收入不留票据?罚款不入财政国库?同学在村民群里询问各位村官,居然一齐哑声。这是多么不应该出现的事!抓收入居然从城市转向了农村!居然还是不留票据!这可是习总一再强调的依法治国!我们的基层组织有法制意识吗?能为村民办实事吗?我们办个小个体户,从拿营业执照那天起,工商局就要我们进出货都保留票据,登记台帐,开户缴税。这些罚款部门不知是否也曾在监管之列?法律面前真的不能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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