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伍先生是个传奇人物。
他初二的时候就要退学,然后被伍爸用做小工给逼了回来,工作是拌泥浆。他拌了两天,对外宣称一星期。手上磨出血泡,两臂酸麻无力,捏不起拳头。就回了学校。
初三他认真念了半年,从此树起大志。他想的是初三毕业就南下打工,半工半读,自学马克思,改革教育,救国救民。
于是初三一毕业,他就把县一中的录取通知烧成灰,跑去广东打工。名称叫模具学徒,工作是握着螺帽之类的东西,串在旋转的钢条里摩擦。从早上九点磨起,磨到下午五点。他干了快一个月,《汉书》才看完两页。于是他把书送给隔壁的姑娘,回到家里。
家里托关系让他去学校报名,其他人这时已经报完了名,等着开学。伍先生直接找教导主任,教导主任是个语文老师。伍先生十分隐晦地表明他最近在学小篆,并虚心请教王阳明心学。
算起来他只是打了个暑假工。
伍先生很不合群,称得上清高又孤僻。但他还是认识了刘先生。刘先生用三本盗版的韩寒换去了伍先生的《资本论》。伍先生从此后,语文课看闲书,数学课看杂书,除了历史政治听一听,其余全用来写文章。写了三个月,文章没见写出花来,反而被整得遍体鳞伤。
星期六学校有半天假,晚上有自习。伍先生来得挺早,和刘先生一起。他们在教室外面荡,伍先生忽然想到某天早上六七点嘴里塞着馒头跑楼梯的情形。他就说:我不想读了。然后他便给班主任打了电话,又给家里人打了个电话,再给班主任打过去,说家长不想给你打电话,挺尴尬的。就抱着被子走人了。
于是伍先生念了三个月的高中,就又消失了。
伍先生在家里睡了几天,开始写小说。他写了一个月,有三万多字,自称长篇。然后他又花了三天时间把手稿抄了一遍,就寄给出版社。
那是个冬天,翻过年后的有天下午,他在小雨里跑呀跑,找了份工作。工作是卖手机,就是导购。伍先生的智商不是吹的,公司几次培训他都拿第一,但就是卖不出去手机。他往柜台里一站,客人一看,就知道生人勿近了。他这样从四月底干到十月初,每月拿八百块的基本工资。然后很顺利的离职。
确实是离职。离职后的他拿着故事大纲去深山里的亲戚家借住了两个月,写出一本八万字的小说。
这也是个冬天。伍先生习惯在冬天里抒怀。
过年的时候伍先生去了一趟上海。
这个年一翻过,又过去四个月,他又回到了学校。
以往很多次他都回来过,他去看刘先生。每次他都会指着校门说:这是我最后一次到这里。
现在他可能做到了。
伍先生回来的时候刘先生和张先生他们已经到高三,伍先生念了高二。
伍先生还是不合群,但已称不上孤僻。
有人问伍先生有没有24岁,也有人问伍先生曾经的故事,为什么留级。伍先生都没有告诉他们。
他耷拉在学校里,别人像是在围观一个英雄。
(2)
刘先生刚进高中的时候还是个不更事的孩子,只是稍微有些皮,活泼了点,然后认识了伍先生。
那是个晚自习,教室里很吵。像是壶沸腾的白开水,没有了听觉。伍先生坐在最后面抱着《资本论》一语不发,随后刘先生就径直走过来,说:这本书这栋楼只有我们两个学生能看懂。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刘先生很快和伍先生成为好朋友。刘先生的成绩很好,和伍先生截然不同。伍先生总是说自己历史怎样政治怎样,到头来还是考不过刘先生。但刘先生很少在伍先生面前发表意见,因为对于伍先生来说读书与考试属于末节,不是吹牛的重点,而刘先生也默认了这一点。他总是习惯听伍先生说人生说理想说情怀,然后两人一起想出一些有趣的语言讽刺社会。后来刘先生就用三本盗版的韩寒换了伍先生的《资本论》,后来伍先生辍学了,三年后刘先生考上了武汉大学。
伍先生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他认为这是一个预言,两种不同的书象征着两种道路。
刘先生和伍先生做了三个月的同学,伍先生就走了。
他将要离开的时候,刘先生问:你走了去干什么?
伍先生说:我还不知道,但我会来看你的。
刘先生怀着一种悸动看着伍先生抱着床单走向夕阳,他总觉得这个世上会发生些什么,但什么也没有发生。他又和别的人每天在花圃里漫步,毫无目的。他有时也会想起伍先生,但毫无意义。
大概过了半个月,刘先生又见到了伍先生。伍先生来的时候被一群人围了起来,询问去处。他一一搪塞过去,然后找到刘先生。刘先生花钱买了两块蛋糕,两个人像往常一样在学校里走了一圈,然后趴在教室外的栏杆上闲谈。伍先生说他最近在写一本小说,先弄点钱,再考虑其他。刘先生不清楚他能不能弄到钱,但还是兴高采烈的听了许久。
又过了半个多月,还是一个傍晚。别人都进了教室,刘先生站在外面听伍先生讲,讲他的小说,他说他的小说已经写完了。刘先生很好奇,问他寄给了谁。然后请伍先生吃了一桶泡面,又借给他20块钱的邮费。
这之后伍先生频繁地来找刘先生。每次都是掐好时间过来,聊十分钟,下个课间再聊十分钟,然后就离开。有时他会给刘先生从外面带点东西,有时刘先生也会陪伍先生在学校里随便逛一逛。
就这样来来往往,刘先生一边读书,一边接待外来的朋友,读到了高二。
有一天伍先生忽然对刘先生说: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刘先生就问:哪样下去?
伍先生说讽刺社会,他们不能再这样讽刺社会,这是小道,我们不要做流浪的知识分子,要做思想家。
刘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新奇。后来两人每次相见,伍先生开始不讲社会,大谈哲学。那个时候起,伍先生就会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学校。
又过了一阵子,刘先生对伍先生说:你这些弄得我很头疼。
高二分班的时候,刘先生搬了家,伍先生也去做了导购。
刘先生每次放学后,要走上一段路。他会买上一把韭菜,或者在无星的夜里,或者在满星的夜里,反正在夜里独步。尽管他感觉到伍先生可能是现实破灭了,要暂时建立起一个精神国度,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想,想得头疼,然后坐在桥上看黑夜包裹的暗河。
那个时候伍先生的头发已经到了艺术家的长度,刘先生看他穿着屎绿色的工作服站在柜台里面,笑了好一阵。
他们买了一把可以伸缩的剑,又在背后贴上一张本来贴在车屁股后面的“实习”的黄纸,然后招摇过市。
这时起刘先生开始喜欢买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他能买上两个油粑粑,拉着伍先生在城里晃悠一整天。然后伍先生就会送刘先生去学校,到了校门口刘先生问你要进去吗?伍先生会犹豫一会儿,然后表示再送一送。于是刘先生先带着伍先生在学校转上一圈,做些缅怀,再到天台躺着晒太阳。两人说等有了钱要把这座学校买下来,改成猪圈。早上起来养猪,晚上坐在教室里打牌。然后刘先生就会送伍先生去校门,伍先生就会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来学校。
刘先生的高二过去一半的时候,伍先生准备离职了。
伍先生的家在近郊,每天早上八点骑着自行车进城,晚上八点下班了又骑着自行车出城。来的时候路上空无一人,走的时候也鲜有人迹。他有时候并不想骑着自行车蹬出满城霓虹,混进稀薄的夜色里,再沿着暗沉的大马路骑回家里。实际上这条路并不长,只是一想到这端的建筑和那端的建筑中间还隔着这么空荡荡的一条,就觉得很长。更何况路上有两个很陡且长的坡,他要下来两次,慢慢把车推上去。然而他总要回家,因为在城中他别无去处。
刘先生和伍先生在城里晃到晚上,还意犹未尽。两个人去超市买了一板酸奶,和一袋胶东枣,还是招摇过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喜欢做一些丑事。比如走在街上突然大笑,在有人的车窗外面整发型,啃着红薯逛阿迪达斯,诸如此类。伍先生走累了,蹲在路灯下面吃枣,前面车来车往,旁边是一个垃圾桶,顶头一盏昏黄的灯,附近人流不息。刘先生突然说要拍个写真,咔咔咔几下,然后发说说:我的农民工兄弟。
过了几天,伍先生说:我要离职了。
刘先生的心情比激动要平缓一点,颇为兴奋。某个时候,他对与伍先生之间的友谊感到尊敬。他觉得自己是在活生生的见证一个传奇,并且有时候自己也参与了进去。虽然现在谁也无法明确它的结局,然而情节本身就已经足够的传奇了。
伍先生将要上山的时候,两个人坐在超市卖手机的柜台前,席地而坐,挡住去路,捧着手机连wifi上网。
刘先生说:嘿,我发现一个国家,只有20个人。
伍先生笑了笑,然后又低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