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成长的总结

  成长本身就是一个知易行难的词语,在这里我不想说这本书里写了什么,学到了什么。我只想回顾一下这段时候我自己成长了哪些方面,学到了哪些知识。

  去年10月初我去到了规划局法规科工作,我逐渐的从一个法盲成长为稍微懂一些法律知识,有一定法律意识的行政执法人员。规划局顾名思义就是对城市、乡村进行统筹规划行政主管单位,主要涉及的法律就是《城乡规划法》。下面我就几点大家比较容易产生误区的概念作出解释。

  首先一个概念是社区服务用房和物业服务用房,这两个概念是很多人都容易混淆的。这段时间我主要处理的是规划核实、信访回复和行政处罚,在信访件中我经常发现大家会把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其实不然。社区服务用房是一个小区在规划的时候城乡规划部门明确给出的指标,它服务的是一个社区,而不单是服务于小区,它的产权归属也是由建设单位无偿建设后移交给民政部门负责管理;而物业服务用房则是服务于小区,产权归属于小区。

  第二个问题,这段时间很多人都在申请补办自建房规划核实。很多房子都是80年代、90年代建的,当时有土地证,但是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认为有土地证就不用房产证,有土地证就随时可以办理房产证。就早些年的情况是没有问题,当时大家去办理了也就没有关系,但是很大一部分人没有走出这一步,嫌麻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老一辈的人想要卖房、过户、危房改造等等,这时候发现没有房产证不能干这事,这时候开始着急了,赶到我们规划局,要求办理规划核实,好去办房产证。对不起,就现阶段的程序我们没办法以于核实,80年代90年代我们都还在玩泥巴,规划局也是96年才成立的,所以早些年没审批的自建房规划局现阶段没法核实。这也告诉我们一些自己看似合理,可有可无的程序,那就还是先去走完程序吧……谁知道那天政策会不会变呢。据初步统计,全市有土地证没有规划审批手续,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大约有5万户,可能涉及到行政处罚的有2万户。大家可能会说那就这样放着不管么?不会的,我们已经起草方案送市政府上会,提议就这些广大群众办理历史遗留问题从轻从简办理,这也是局领导为民办实事的最好体现。

  来到规划局,我感觉还有很多要学习的,不光是知识,更多的是为人处事的方式方法,很多时候成长不是你今天看到什么学到了什么,更多的是你今天做了什么,学到和做到还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愿更多的人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到了,这才是真正的成长。

你可能感兴趣的:(自我成长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