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气绝身亡

图片来自屿然

玫瑰二十五岁了,单身,小美不妖。

玫瑰之所以叫玫瑰,是因为爸妈给的大名叫罗思,取英文名字的时候,老师说你干脆叫rose得了,结果大家没记住rose只知道叫她玫瑰玫瑰。

玫瑰上学时候笨,不是别人说的,她自己也觉得。数学一直看不懂,后来学了理科生物化学物理更是一团糟,本来父母想着学理科好找工作,却无奈于成绩不好去了个普通学校读经管。可谓一直努力,一直眼含泪水。

好不容易熬到了毕业,爸妈帮她找了个类事业单位的工作,她又觉得人生无望似乎一眼看穿了头。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玫瑰去了一家五百强公司做前台,每天就是接电话,收发快递,整理文件……选择性地在普通话,四川话和英语间切换。后来玫瑰发现单调的工作中也蕴含着种种哲理,比如新加坡人和香港人是最爱夹外外语的,比如司机比秘书知道的还多,比如楼上B组的经理Reason业绩一流,重点是人帅,温柔,礼貌中还带着点冷漠。

玫瑰是自知自己无法高攀的,所以也不去做梦,可是眼睛比嘴巴真实,平日里进进出出总是要多看两眼。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玫瑰慌了,“怕不是爱上他了吧。”可是越这样想,内心越是忐忑,越是忌惮,越是慌乱。

公司包了写字楼的两层,Reason在楼上一般见不到,除了一些会议的照面。终于,在一次会议前,玫瑰和Reason搭上了话,Reason要开会,于是让玫瑰帮忙寄快递,“寄出后微信告诉我一下,务必今天下午寄出。”“好的。”就这样他们有了私人的联系方式。

从此玫瑰就开始做梦了。和Reason的点点滴滴都像蜡油一样滴在心上,落下一层薄薄的痕迹。Reason的朋友圈很干净,像他的人一样,除了工作以外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偶尔一两张和朋友去钓鱼的照片,也大都是风景。

“什么时候才能来钓我呢?”玫瑰想。

玫瑰开始涂显色度高的口红了。闺蜜说,女人的内心开始奔放,往往是从一支大红色口红开始,不过玫瑰没有大红色口红,不是她不敢,而是前台的工作涂大红色会被主管吐槽,她要美,但是要美的安静,毕竟大外资的气质还是要美的。

玫瑰每天都盼着男神来开会,可是一周最多一次的周例会在楼下开,玫瑰开始愤懑楼上也有会议室这个事实了。

“下次搬办公室一定要建议把会议室都放在一层。”

不过幸福来得有点快,Reason居然主动和玫瑰在微信上攀谈起来,玫瑰也了解到Reason原来是拿了深圳office的headcount,只是在这边转岗做三年。

真好啊,和Reason熟悉起来了。

男人和女人的关系进展快慢与否无法考证,不过玫瑰和Reason的进展倒是很快。第一次私下的约会就上了床,玫瑰觉得这一晚就像梦一样,像把自己包裹成礼物一样,给他一层层拆开。

后来他们稳定了下来,固定每周二三四的夜晚一起过,有时候去餐厅,有时候去酒吧,但最后都去公司给Reason定的常住酒店。虽说如此,可是Reason不让玫瑰在公司表现出来他们的关系。“公司不允许员工之间恋爱,我倒是没事,但是你才在这边做了一年不到,还是要站稳脚跟多积累一些再说跳槽的事情,我会帮你的,因为爱你。”在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下,玫瑰想也没想的答应了。

爱情得魔力是什么呢?

是春药。

Reason对她真好,大牌的化妆品,衣服,包包,奢侈品首饰,还有她喜欢的限量版画册,Reason出差到国外都会一本一本地买给她。玫瑰开始自我感觉良好了,开始更多的笑,脸颊上也出现了红晕。行政部的同事们开始问她,是不是恋爱了?

嗯,恋爱了,在幸福的泡沫里晕眩着。但是不能说。

“哪有,哪有。”

爱情是漩涡,玫瑰色的。玫瑰身处在玫瑰色漩涡的最中央。闭上眼,从头发到脚尖都是他的触感他的味道他的鼻息,呼呼呼。

玫瑰有时候觉得这是一个梦,一个希望永远沉醉的梦,Reason总是对她那么体贴,那么宠爱,除了周末。

他们是双休的,但是周末Reason从不约她,因为要去上MBA的班,在复旦,周五晚上飞过去,周日晚上飞回来。

好辛苦。

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准的,但是恋爱中的傻逼除外。玫瑰的爱情最后在一通电话里醒了。

“我怀孕了,我们月底扯证。”

有些爱,是因为觉得亏欠,才那么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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