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28|强迫的婚姻

在第二十八章,小宝为横刀夺爱,设计强迫郑克爽跟“农妇”(男扮女装)结婚,然后阿珂拉小宝去营救郑公子,小宝又趁机再设计强迫阿珂与自己结了婚。倘若小宝已经十六岁,按今天刑法,该如何定性呢?

一、是否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为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看刑法的规定~

刑法第257条规定: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否构成该罪,首先看是否有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通常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强迫被害人与自己结婚,强迫被害人与他人结婚,强迫被害人与他人离婚或者不准被害人与他人离婚等。

司法实践中,常常有干涉他人恋爱自由的行为,这是否也属于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呢?我们认为,爱情是绝大多数正常婚姻的基础。干涉恋爱自由实质上就是干涉结婚自由,如果以暴力手段实施,并且情节严重的,应该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定罪。

所以(1),对于强迫郑克爽与“农妇”结婚,吴立身肯定是构成了强迫婚姻自由罪的。小宝作为主谋,如果当时他有满16周岁,也可以构成该罪。但由于那农妇是男人假扮的,按照《婚姻法》“结婚必须要异性”,所以他们属于未遂。

(2)

那对于设计强迫阿珂与自己结婚呢?这个问题就复杂一些咯。

吴立身解下腰带,将韦小宝双手反绑了,推他坐在椅中,又过去将阿珂也绑住了。韦小宝不住口大骂。吴立身喝道:“小鬼,再骂一句,我挖了你眼珠子。”韦小宝道:“我偏偏要骂,臭贼!”阿珂低声道:“师弟,别骂了,免得吃眼前亏。”韦小宝这才住嘴。

吴立身道:“这姑娘倒也明白道理,人品也还不错,很好,很好。我有个兄弟,还没娶妻,今天就娶了她做我的弟媳妇罢。”阿珂大惊,忙道:“不成,不成!”吴立身怒道:“为什么不成?大姑娘家,总是要嫁人的。我这兄弟是个英雄豪杰,又不辱没了你。当真不识抬举!奏乐。”敖彪等拿起锣鼓打了起来,咚咚嘡嘡,甚是热闹。

阿珂生平所受惊吓,无过于此刻,心想这乡下人如此粗陋肮脏,他弟弟也决计好不了,倘若失身于这等乡间鄙夫,就算即刻自尽,也已来不及了。她牙齿紧紧咬着嘴唇,吓得话也说不出来。吴立身笑道:“很好,你答允了。”右手一挥,众人停了敲击锣鼓。

……

阿珂叫道:“没有,我不答允。你们快杀了我!”吴立身道:“好,我这就杀了你,连你师弟也一起杀了。”说着从敖彪手中接过钢刀,高高举起。阿珂哭道:“你快杀,不杀的不是好汉。你……你快杀我师弟,先……先杀他好了。”(跟韦小宝毫无感情ing!)

……

吴立身笑道:“你这小孩做人漂亮,倒是条汉子。我本想就放了你们,只是给你几句空话就吓倒了,老子太也脓包。拜堂成亲之事是一定要办的,到底是你拜堂,还是她?

阿珂急于脱身,忙道:“是他,是他!”

吴立身瞪眼凝视着她,大声道:“你说要他拜堂成亲?”阿珂微感惭愧,低头道:“是。”吴立身道:“好!”指着韦小宝大声道:“今日非要你跟人拜堂成亲不可。” 韦小宝望着阿珂,道:“我……我……  ”  阿珂低声道:“师弟,你今日救我脱却大难,我永不忘记,你就答允了罢!”韦小宝愁眉苦脸,说道:“你要我拜堂成亲?唉,你知道,这件事十分为难。”阿珂低声道:“我知道,你今日如不帮我这个大忙,我只好一头撞死了。我……无可奈何,只好求你。他们……他们恶得很。”韦小宝道:“你别撞死。师姊,你求我什么?”阿珂道:“求你今日拜堂成亲。”

韦小宝大声道:“师姊,今日是你开口求我,我韦小宝只好勉为其难,答允了你。是你求我拜堂成亲,可不是我自己愿意的,是不是?”阿珂道:“是,是我求你的。你是英雄好汉,大丈夫挺身而出,急人之难,又……又最听我话的。”

……

韦小宝喜道:“各位朋友,不是我不肯,只不过你们没姊妹,那就放了我们罢。”吴立身摇头道:“不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今日非拜堂不可,否则的话,冲撞了煞神太岁,这里一个个都要死于非命,这玩笑也开得的?好,你就和她拜堂成亲。”说着向阿珂一指。阿珂大声叫道:“不,不好!”

吴立身怒道:“有什么不好?小姑娘,你愿意跟我兄弟拜堂呢,还是跟这位小英雄拜堂?你自己挑一个好了。”阿珂胀红了一张俏脸,摇头道:“都不要!”吴立身怒道:“到这时候还在推三阻四。时辰到了,错过了好时辰,凶煞降临,这里没一个活得成。喂,阿三、阿狗,这两个小家伙不肯拜堂成亲,先把他们两个的鼻子都割了下来罢。”

敖彪和一名师弟齐声答应,提起钢刀,将刀身在阿珂鼻子上擦了几擦。

阿珂死倒不怕,但想到割去了鼻子,那可难看之极,只惊得脸上全无血色。

……

锣鼓声中,敖彪过去取下假新娘头上的头巾,罩在阿珂头上,解开了她的绑缚。阿珂出手便是一拳,啪的一声,正中他胸口,幸好并无内力,虽然打中,却不甚痛。敖彪横过钢刀架在她后颈。

吴立身赞礼道:“新郎新娘拜天!”阿珂只觉后颈肌肤上一凉,微觉疼痛,无可奈何,只得和韦小宝并肩向外跪拜。吴立身又喝道:“新郎新娘拜地。”敖彪推转她身子,向内跪拜,在“夫妻交拜”声中,两人对面的跪了下去,拜了几拜。

综合来说,小宝是主使者,对阿珂是暴力威胁加欺诈,他强迫阿珂跟自己结婚当然也属于强迫,明显也暴力干涉了阿珂的结婚自由权,所以对阿珂也成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二、对郑克爽是否还够成侮辱罪?

小宝与吴立身等人在阿珂、九难师太以及保镖面前诬陷郑克爽强奸了“农妇”,意图破坏郑克爽在女友阿珂心目中的形象,以促使阿珂对自己青睐。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也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那究竟郑克爽被侮辱得严不严重呢?

小说中说~

只见郑克塽头上插了几朵红花,和一个头披红巾的女子相对而立。厅上明晃晃的点了许多蜡烛,几名乡下人敲锣打鼓,不住起哄。吴立身叫道:“再拜,再拜!”郑克塽道:“天地也拜过了,还拜什么?”阿珂一听,气得险些晕去。

吴立身摇头道:“咱们这里的规矩,新郎要向新娘连拜一百次。你只拜了三十次,还得拜七十次。”敖彪提起脚来,在郑克塽屁股上踢一脚,郑克塽站立不定,跪了下去。敖彪按住他头,喝道:“你今日做新郎,再磕几个头,又打什么紧?”

韦小宝知道他们是在拖延时刻,等候自己到来,这种好戏生平难得几回见,不妨多瞧一会儿,倒也不忙进去救人。阿珂却已忍耐不住,砰的一声,踢开长窗,手持单刀跳了进去,喝道:“快放开他!否则姑娘一个个把你们都杀了!”

从一个旁人阿珂的视角,我们也能感觉到这种侮辱已经非常严重啦:多次侮辱他人,使其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所以,吴立身他们暴力且公然侮辱郑克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侮辱罪。

但是,侮辱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两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所以,虽然吴立身他们已经构成犯罪行为,但具体追不追究刑法责任,还要看受害人是否去司法机关告诉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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