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注意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正常申报情况下,是按销项与进项之差来计算应缴增值税额,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建筑行业的清包工程(即只提供劳务,主材料由工程主包方购买),这种情形下,无进项可抵扣,故可以向国税机关申请简易征收。

手续如下:

1、向国税机关申请简易征收备案,同时提交简易征收劳务合同;

2、经国税机关备案后即可在本机开票系统内开具简易征收发票(一般税率为3%,同时在发票上注明:简易征收并合同号、工程项目与发生地);

3、次月申报时,对简易征收应单独填列,单独缴税,在做账时亦不得与进销项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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