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奖励职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活动的通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调动广大职工群众查隐患、促整改的积极性,落实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职业危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奖励职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活动,具体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2日--12月31日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公司全体职工

     三、报告方法

1.提倡实名公开报告,报告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不愿公开自己身份的,应至少留下本人联系电话,工会依法保护报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报告人的提报材料和个人信息保密。

2. 报告必须事实清楚,内容包括存在事故隐患地址、隐患部位、事故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是否采取防范措施等。

3. 报告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报告热线:15163187998;邮寄地址:俚岛镇俚岛路592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OA协同发至人资办邓丹处。

      四、奖励资金与标准

奖励标准:

1.可能造成人员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给予100元奖励;

2.可能造成一般事故及以上的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给予200元奖励;

3.可能造成较大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给予500元奖励;

4.报告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损失的事故隐患,报请公司工会委员会审定后,给予3000元以上特别奖励。

     五、奖励资金发放

1.请各单位将《职工生产安全隐患报告奖励申请表》报至工会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给予奖励。

2.报告人接到公司工会奖励通知后30日内请将个人账户报告至工会办公室,一周内公司工会将奖金汇入其账户。同一事故隐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告人的,只奖励第一报告人,对其他报告人给予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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