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的不文明行为:政府部门应该如何指导?

欢迎观临小小公务猿视角,这是我原创的01篇文章


老婆大人一早上丢了一篇快讯给我,让我有感而发一下。快讯的题目是《交通部要求共享单车实名制,惩戒不文明行为》。作为一个市交通局的小小公务猿,看到题目的第一反应是:

        Oh NO!!!! 怎么连单车都要我们管了!!

当认真研读文章以后,还是有点个人意见想要抒发一下的。首先要说的是,共享单车不是共享,说白了只是一种租赁单车,应该是一种受市场调节的产物,政府在其中不应过度插手,尤其是现在各大共享单车品牌都处于激烈抢占市场阶段。

我认为目前政府部门要做的是


1、


规范摆放地点,摆放要求,要求各大和共享单车品牌通过设计创新,制度创新,规则创新来达到保证市容市貌的要求,比如说现在是半小时1元,可以制定一条规则是保持单车完整或者停靠在指定的位置,租赁费9折~尤其是关于市容市貌的主要街道,如果发现不文明用车行为,共享单车可以对使用者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比如租赁费1.1倍之类,政府鼓励共享单车公司自行做好文明用车制度,技术创新。


2、

对于偷盗共享单车零部件的行为,我觉得这完全是没有采取响应技术的问题,可以参照服装销售方面,每件衣服都有一个防盗磁扣一样,共享单车也可以才用相关防盗技术手段,一方面可以降低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增加偷盗成本。


3、

某些不文明行为应该区别对待:

一是某些用户直接开回家,本来使用共享单车是要交300押金的,我认为押金必须等于车身价,然后在APP中增加一个购买选项,这样直接开会家的朋友就索性变成购买了;

二是一些小区乱摆放问题,既然是小区内的乱摆放,那还是交给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政府不应过度插手;

三是某些地段投放不足的问题,这个还是交给各大共享单车公司自行解决吧,哪里有市场哪里就会有他们的身影;

四是有人把共享单车囤积起来收费问题,我觉得吧,其实这个更好解决,当某些人囤积了一批单车,共享单车所属公司直接去运就好了,不行就报警,看这帮囤积的人怎么玩。


4、

政府层面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个人信用制度肯定是首位的,谁愿意自己的记录里有污点,所有的不文明都是因为做了可以不负责而已;

其次要做就是单车汽车分道行使,本来单车与汽车就应该分开行使,既安全又有助于提高效率,同时应该提高单车不文明驾驶的违法成本,不要什么事都是汽车司机负责,这样更鼓励单车随便骑了;

最后肯定是鼓励绿色出行啦,减少机动车使用,绿色环保。


5、

关于实名制认证和12周岁以下禁止使用共享单车问题,我个人觉得实名认证是个好东西,信用制度的基础从实名认证开始,不过12周岁以下禁止使用就有些不厚道了~试想一下周末一对夫妻带着孩子出去玩,结果父母可以骑车,孩子却只能走路。这可能嘛?要么全家都走路,要么父母会用帐号给孩子解锁单车,然后全家一起骑车。毕竟对于骑车来说,国家并没有制订一个关于驾驶人员的准则,所以这条禁止条款在法理上是有漏洞的。再说试想一下如果对于10岁左右的小学生,每天上下学背着个大书包,能骑车代步,总比走路舒适吧!所以12岁禁止的条款太高了,按青少年的平均身高,过140cm就可以使用共享单车,结合我国每年青少年平均身高,我个人觉得10岁比较合适,而且10岁也应该逼一下那些不会骑车的同学好好学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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