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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韶华已尽



晚饭前江蕊华接了个电话。是父亲打来的,说是替她订了门亲事。

是沈家,沈家的沈韶君。父亲颇带哄慰地告诉她。

那时候江家已经很有钱了,行事生活一应富豪做派。虽是几年前才让江父转了运,几乎是一夜之间就飞黄腾达,但这几年的积累,已经让江家站稳了脚跟。但是总有人说,江家是暴发户,江家人稍有行差踏错,都会被有心之人捡来做了笑柄。

而沈家,世代都是高官,城西的高门大院,外墙延绵了大半条街;高门大院,承袭了百年的气派辉煌。到了沈韶君爷爷沈永深这一代,突然弃政从商了。家底丰实,走的也是儒商的路子,倒也兴旺。在景城提起沈家,那便是听不完的夸赞和敬仰。

江蕊华要嫁的,就是沈家大少爷,沈韶君。虽然是嫡出长子,可人人都知道,这沈韶君在沈家并不得宠。不然也不会在他祖母病重之际,提出要结亲冲喜时,满堂子孙里偏偏选中了他。

正经人家,断然是不会把女儿送进沈家大宅的,可江家就愿意了。江父开车去接江蕊华,无奈地笑着说:“街头巷尾,都说咱家这是高攀。”

江蕊华接过父亲递来的丝绸斗篷,披上肩头。懒懒地靠在车上,听见这话也不恼,半眯着眼说:“且听他们嚼舌根去罢。”

江蕊华生得极美,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却透出一股骨子里的成熟来。一双媚眼,眼尾微微上挑,颇有些狡黠的妖气。

沈家祖母似乎病得极重,因而沈家催得十分紧。仓促之间,江蕊华索性退了学,有钱人家的小姐,生来就是要做富太太的,自然不用满腹诗书。江父说,这样也好,姑娘家嫁了人,规规矩矩相夫教子便是了,何况这要嫁的是沈家人,后半生更是和操劳沾不上边儿。

汽车驶进城西沈家宅子古朴厚重的雕花铁门,一路是幽静的园林,花圃里的花草都是精心修剪,丛丛簇簇都是优雅的图案。兜兜转转,眼前才出现了宅子的侧门,按规矩,沈家宅子正门非重大场合,是不开的,商客往来,皆从侧门进出。

江蕊华等了许久,也不见沈韶君出现。她正打算直接进去,转身才看见慢条斯理走在石子路上的沈韶君。他只穿了件衬衫,下身是熨帖得平平整整的西裤。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没什么表情。英挺的眉眼,却无端叫人生出畏惧来。

江蕊华眨了眨眼,弯起嘴角冲他笑一笑:“你好,我是江蕊华,”眼睛捕捉到他面上闪过的不屑和讥诮。江蕊华抬起精致的下巴,又补充道“就是要和你结婚的那个江蕊华。”

婚期将近,江蕊华倒不像寻常新嫁娘一样,待在家里满心盼望出嫁,倒是成日往沈家跑。倒不是为了未婚夫沈韶君,而是他祖母沈白氏。沈家却也不拘着她,喝药吃饭,都是江蕊华一一服侍着老太太。

说来也奇,自打沈家下了聘,沈老太太的病却是一日日渐好了起来,等到沈韶君正式迎娶江蕊华过门的那一天,老太太已经可以下床接受新人见礼了。

行的是西式婚礼,江蕊华一身纤骨,婷婷袅袅地裹在白婚纱里,十足的美人儿。

江父把她的手交给沈韶君的时候,江蕊华又一次见到了他眼睛里一闪而过的讥诮和讽刺。

两人貌合神离,却也是乖乖巧巧的给族里的长辈们鞠躬。

直到晚宴,江蕊华换了礼服给宾客敬酒时,她才看见人群里一脸黯然的白仪。

此前便听说过白仪同沈韶君之间丝丝缕缕的牵连,两人打小一块生活,白仪是沈韶君母亲的侄女儿,算是他表妹,白家家业也庞大,断是不肯将女儿嫁给沈韶君这个鸡肋,毕竟沈家的继承人,也轮不到沈韶君。

白仪看见他们过来,晃晃荡荡起身就要敬酒。可她已然微醺,一个趔趄就把一杯红酒不偏不倚全洒在江蕊华礼服上,裙摆上溅出一大片触目惊心的红色。

白仪愣了下,立刻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酒醒了大半,抓过纸巾就慌忙给她擦拭。

“没事的,”江蕊华笑着推开了白仪,转身将酒杯递给沈韶君,“这里拜托你了,我去换件礼服。”

沈韶君望着那道沉稳的背影,眼里到底闪现了一瞬间的赞许,这个江蕊华,倒也不像别人口中说的那样不知轻重。

宾客散尽,两人才歇下。

江蕊华早早洗漱,安安分分却颇带紧张的在房里等他。

沈韶君很快就进来了,浑身酒气,脸上也满是红晕。他一边扯散领带一边往蕊华这边走,眉头皱得老高。

江蕊华两颊都烧了起来,到底是未经人事的少女。江蕊华能听到,自己沉重的心跳,一下一下,沈韶君在她面前停下,冷冷地开口:“说,你为什么嫁给我?”

江蕊华一直不敢抬头,声音几乎微不可闻:“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沈韶君楞了一下,像是没有料到这样的回答。然而片刻之后,他冷哼一声,丢下西装外套,径直推开门踏出房间。

江蕊华呆立在原地,好久才清醒过来。眼泪却不可抑制地滚下来。

一连数月,沈韶君都没有踏进过江蕊华的房门。

倒是沈老太太身子见好,逢人就说,江蕊华这孙媳妇给她带来了福气,走到哪儿,都把江蕊华带着。江蕊华倒也乐意,这偌大的沈家,得不到夫君疼爱,有着老太太青睐倒也不错,更何况自己夫君本就不受宠。这么一来,因着她深得老太太欢心,连带着沈韶君地位也提高了不少,至少宅子里没人再拿他们夫妻二人当透明人相待。

对这一点,沈韶君不是不知道感激,该做的表面功夫都做齐全了,没让她受到一点难堪。没人的时候,他见她孤单,也会对她说:“若是憋闷,就跟着小仪他们出去玩罢,别拘着自个儿。”

她没说好还是不好,白仪便自个儿寻了来。说是上次在婚宴上失礼了,想请她吃个饭,权当赔罪。

白仪一张小脸儿生的乖巧,两眼汪汪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甚是叫人怜惜。江蕊华心下叹气,却笑着答应了。

也就是那次饭局上,她认识了徐道安。

白仪浅笑盈盈地向她介绍:“这是徐家的二公子,叫做道安的。”

这徐道安她听说过,少不得是名纨绔子弟,仗着一表人才,不知伤了多少姑娘的心。他在英国留过学,也是刚回国。在知道江蕊华是沈韶君新娶的妻子时,眼里便多了抹深意,英国绅士那般执着她的手轻轻印下一吻,周围便是一阵嘘声。

江蕊华挑眉看着他。

人群里便有人出声揶揄:“道安,人家可是名花有主了,你就是再饥渴,也看看人行么?”又是一阵哄笑,这里的人大都是上流社会的年轻人,诸多事情也没太大忌讳。

这晚徐道安非要送她回去,白仪有些生气:“蕊华可是沈家的媳妇儿,你这样未免有失体统。”

徐道安还是一脸玩味:“那沈少爷不来接自己老婆,他还得感谢我呢。”

江蕊华心里咯噔一下,难受的像吞了块鱼刺儿。连徐道安将她塞进车里,俯身替她系好安全带也没有拒绝。

一路上两人都无言,江蕊华一直望着窗外,红灯绿酒,衣香鬓影,这般深夜只有江滨路还如此繁华。街灯影影绰绰,哽咽着在她眼前一闪而过。

江蕊华在沈宅门口就下了车。她不想回去,便就着夜色独自在花园里游荡。多少个这样的长夜,多少个深沉的梦境,她都是这样独自一人;那精雕细琢的红木大床,竟是这般寒凉。

路过书房时,还在处理文件的沈韶君叫住江蕊华。

“谁送你回来的?”他问。

“徐道安。”江蕊华一双媚眼似笑非笑。

沈韶君眼里又闪过似曾相识的不屑,远远地看着她,宝蓝旗袍,滚着黑丝绒的边儿,波鬈长发披在肩上,漫不经心,却又一丝不苟。最后还是平静地说了句:“下次早些回来,祖母找你不找,已经睡下了。”

江蕊华抿着唇应了声,突然走近他,扯着他的外套把脸凑近他胸膛。沈韶君垂眼看她,神色倦怠,秀眉蹙起,透着难以言喻的况味。江蕊华在他怀里深吸一口气,末了抬起脸来,眨着眼漫不经心的问他:“你这熏的什么香,真好闻。”

沈韶君没有言语,只是默默看着她松松地脱开,扯着嘴角笑了笑,踩着高跟鞋离开的背影。哒哒哒,雨点一样敲在心上。

那之后,江蕊华再出去,便一定准时回家陪老太太。有钱人家的消遣,不过是跳跳舞做做脸,她也就甘之如饴地打发这日子。

白仪约她出去跳舞,她只是握着香槟在角落里看着这一池衣香鬓影。徐道安却突然出现,碰了碰她的酒杯。江蕊华抬头就撞进一双浓黑的眸子。徐道安塞过来一个精巧的小盒子,示意她打开。

江蕊华疑惑地望了他一眼,打开手中的盒子。是一盒香水,她拧开盖子闻了闻,不动声色的放进包里,微笑着道谢。

徐道安说:“我去了趟英国,看见这款新品,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江蕊华那年不过二十岁,正是青春年华,却有着成熟的沧桑感,待人接物,都是历经世事的通透。她已经守了许久的空房,从不与丈夫亲近。

那个晚上,徐道安同她说了许久,她多饮了几杯酒,脑袋竟然昏昏沉沉起来。

再睁眼,入目全是陌生的摆设,江蕊华揉着胀痛的太阳穴,起身。身上衣裳整齐,很容易就寻到了徐道安。

他正在准备早餐,见她醒了,眉开眼笑地望着她:“过来吃早饭吧。”

徐道安扶着她两肩拉她坐到了凳子上,细心地替她吹凉面前的白粥。江蕊华哑着嗓子问他:“徐道安,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手里的动作没停,眉眼弯弯地笑着,不似沈韶君的阴沉不定。沉吟了一下,他说,或许是因为我喜欢你。末了还不忘开玩笑,要不,你就心甘情愿跟了本少爷罢?

一夜未归,已是犯了沈家的大忌。

那日之后,江蕊华拒绝再见徐道安。

而沈韶君,对她越发冷淡。

其实江蕊华不是不知道,徐道安可能,只是沈韶君布的一个局。目的就在于,逼自己离开。

沈家明媒正娶的媳妇儿,沈老太太的福星,商界新贵江家的嫡长女,怎样都不可能被沈韶君抛弃。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她自己犯了错,她自己离开。一开始,她确实没有想到,沈韶君即便是不爱她,也不可能如此迫切地想要甩开她,毕竟自己的身份对他来说是一重优势。

她真的没有想到,沈韶君会如此厌恶自己,白仪对他来说应该很重要吧,重要到宁肯放弃掌权的一点希望也要毫不犹豫的抓住。江蕊华只是说了一句这香好闻,徐道安就送了她一模一样的香水。实在太过巧合,而且这样明显。不是不失望,干脆就遂了他的意。可是江蕊华却想不通,那么好的机会,徐道安竟然只是为她准备了一顿早餐。

有时候江蕊华回想起徐道安的那句“或许是因为我喜欢你吧”,然后想起新婚之夜,沈韶君问她为什么嫁给他,她说,因为我喜欢你啊。她这喜欢,来的不是时候,竟成了一宗罪过。生不逢时,连爱也不逢时。

这沈家的高门大院,从来就没有一丝温度。没进来的时候,以为而等待自己的会是温柔缱绻,郎情妾意;即便没有如胶似漆,举案齐眉,也能相敬如宾。可她没有料到,沈韶君竟然这么狠。

那个丰神俊朗的翩翩少年,竟成了如今这番模样?他已经不再是江蕊华记忆中的那个沈韶君了。

寒冬腊月,江蕊华生了一场大病,回娘家休养。借口在娘家住了些时日。

刚回沈家不就,沈家的企业就出现了亏空。这么些年,沈氏企业早已经成了一具空壳,不过是表面风光。沈家子孙坐立难安,日日奔走寻求融资渠道,沈老夫人更是一病不起。

沈韶君已经好几日未曾好好歇息过了,下巴上也生了不少青色的胡碴。沈家面临这样的危机,连他这想来不受用之人,都如此殚尽竭力。此时他正翻着往年的财务报表,密密麻麻的数字搅得他头脑发晕,更重要的是,看不到希望。

江蕊华捧了盏瓷碗,还腾腾地冒着热气。她轻轻地走进来,放下瓷碗。碗里盛着的,是煮的浓稠的燕窝粥。

沈韶君抬头看她,她病了一场,整个人都没有生气。穿着月白旗袍,长发轻挽,皮肤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江蕊华拿起报表,细细地看了,不动声色地走出房门。

沈韶君望着这个与自己做了两年夫妻的人,双眼渐渐清明起来。

后来,大家都说,江家也不能说是暴发户,江父到底是有些本事的,不过是大器晚成罢了。

那年沈氏的危机,多亏江家的融资,才熬过一劫。而江家的女婿沈韶君,也一跃登上沈氏继承人的位置。

就在数月前,还有人说,沈韶君是克死母亲的煞星。

当年沈韶君的母亲死于难产,那可是沈父最爱的女人,因为这个缘故,沈韶君莫名受了沈家多年的冷遇。其实哪里是他的错呢?只是人人都有放不下的结罢了。

许是因为感激,沈韶君对江蕊华的态度好了不少,真正的相敬如宾。只是沈老太太终究没能撑过那个冬天,临终之前,她尚抓着沈韶君的手,叮嘱他一定要好好待蕊华,莫要辜负了她。

葬礼过后,江蕊华越发沉默。有时候呆在沈老太太的房间里,一坐就是一下午。她不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了,就像她来到沈家是为了沈老太太,如今沈老太太走了,她在沈家又算什么呢?

江蕊华跟沈韶君提出,要回娘家去住。

“你要是回去了,旁人怎么看?”沈韶君皱起眉头。

“这宅子太大,我害怕。”江蕊华直言。其实沈韶君的父亲和几个兄弟都另有住处,只逢年过节回来。沈韶君因着尽孝或其他原因,才一直住在这老宅子里。如今沈老太太走了,这偌大的沈宅,竟只剩沈韶君和江蕊华两人。

沈韶君第一次对她于心不忍。

“我会常回来陪你。”他说着就要外出。

于是,那个夏夜,他们第一次有了夫妻之实。沈韶君是喝醉了的,低头就往床上压。呼吸喷洒在江蕊华颈间,都是浓重的酒气。江蕊华半梦半醒,他低头在她耳畔说:“蕊华,是我不好。”

江蕊华有些疼,心底却是微微甜蜜的。她觉得沈韶君还是有些喜欢她的,尽管只是些微。

江蕊华怀孕两个月后,沈韶君给她安排了城里有名的医生产检。看的是西医,自然是不需要切脉的。今日江蕊华似乎有些不大爽利,整个人蔫蔫的,不知是因为没完没了的孕吐还是因为其他什么。

身边的保姆扶着她,江蕊华在进门的一刹那瞥见走廊转角处白仪的身影。

白仪望着她笑。

当天晚上,保姆炖了浓浓的鸡汤,热气腾腾地放在她面前,她却不知怎么没有一丝胃口。

江蕊华猜不透白仪那个神秘的笑,耐心地没有早早上床歇息。她知道,今晚沈韶君在公司加班,白仪一定会过来。

等了快一个钟头,白仪果然来了。她娉娉婷婷地走近,俯下身子抚摸着她尚是平坦的小腹,一张红唇妖艳无比。

“韶君真是善良,”白仪忽然又凑近“你说,你这孩子生的下来么?”

江蕊华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淡然平和地望着面前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

“江少奶奶,据我所知,您...有心脏病吧?要是现在终止妊娠,您能像正常人一样活下来,要是您执意要生,怕是...等不到那个时候吧?”

白仪撩开肩畔的波浪卷发,径自坐在她身边,看着江蕊华突然煞白的脸,抚着下巴继续说:“你猜,韶君他知不知道你这个病?要是知道了,却还让你有孕的话...”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江蕊华盯着面前白瓷碗里的汤,仿佛能感知到,它正在一点一点变凉。

她以为可以,可以不顾一切地相信,自顾自地编制一个他爱她的童话,终究都是假象,像最终会落地的玻璃杯,迟早会变得支离破碎。

沈韶君听说她这些日子不怎么精神,推掉晚上的工作来看她。

她说:“沈韶君,不管怎么样,这个孩子我一定会生下来。”一字一句,都咬紧了牙关。

沈韶君从未见过她如此坚定的样子,或者说,他从不知道,她是什么样子。一开始也只以为,她就如同外间传言那般,为了抬升江家的地位,才嫁入沈家的。所以新婚之夜,他问她,你为什么嫁给我?她说,她喜欢他。那时,沈韶君就想,不过又是一个伪善虚荣的女人罢了。

算来江蕊华嫁给沈韶君,已经有四年了,四年,她不过才二十四岁,眼神里却已有了四十岁的倦怠。

沈韶君有些不解她为什么这么说,拿起床头摆放的一盏炖好的燕窝羹,一勺勺喂她。她偏头躲开他递过来吹得温度适宜的燕窝,阖上眼睛。

沈韶君有些气恼,把手里的瓷盏“啪”地一声摔在桌上。转身就往外走,却被江蕊华大声叫住。

“沈韶君!”

他回过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江蕊华竟已是泪流满面。

“你知道我们第一次相遇是什么时候么?那时我才十五岁,全家人还住在棚户区,周末我还要去茶馆打零工。就是你常去的那家茶馆。”

九年前,十五岁的江蕊华还扎着马尾,瑟瑟地站在一旁,方才她不小心打碎了客人带来观赏的茶具,而这帮心怀不轨的客人对她百般刁难,无非是想占些便宜罢了。那是的江蕊华,已经具有超越年龄的美。领班不管,经理也不会管,他们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沈韶君管了。

江蕊华还记得,当时沈韶君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白色衬衣,熨帖得没有一丝皱褶,只是表情淡淡的,眉眼英挺,无端让人生出畏惧来。一如许多年后,她再见他的那样。他把她护在身后,说,这多少钱,我来付。

那桌客人出言不逊,问他是谁。

他沉着有力地说,沈家,沈韶君。

经年之后,江父对江蕊华说,我给你定了门亲事,是沈家的沈韶君,蕊蕊啊,这回你该如愿了吧。

“沈韶君,我记了你九年。”江蕊华泣不成声,“我以为嫁给你,是缘分...”

沈韶君皱起的眉头慢慢舒展,许是光线的缘故,他的眼里,似有泪光盈盈。

江蕊华的胎,终究没保住。

那日江蕊华突然起兴,亲自煮了细细的莲子银耳羹,想送去给一直在处理文件的沈韶君。天气热,他又要操心着公司的事,莲子银耳清热降火,消暑再合适不过。

书房的门是开着的,江蕊华小心地端着碗,在门口处却听见一声细软的嘤咛:“韶君...”

是白仪,她正抱着沈韶君,两条藕臂缠着他的脖颈,沈韶君托住她的腰,两人的头靠在一起,从江蕊华的角度望过去,俨然一对唇舌交缠,气喘吁吁的鸳鸯。

江蕊华脑子里“嗡”的一声,整个人呆滞了下来。尽管早就知道沈韶君爱的是白仪,在看到这样的一幕后,她却是心痛到难以自拔。

下楼的时候,她机械的抬脚,却踩了空,整个人就滚下了楼梯。

沈韶君在书房里,忽然听到江蕊华的惊呼,以及重物落地的东西。立刻推开怀里的女人,冲出房间。看到地上躺着奄奄一息的江蕊华,她身子下是不断蔓延开的血迹,右手边尚有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只是此刻已经随着瓷碗的碎裂泼洒在地上了。

沈韶君手足无措地抱着她往医院赶,她已经因疼痛而意识模糊。

他的衣裤已经被她的鲜血染红,他慌得不知所以,只大声催促着司机快些,再快些。她的手渐渐冰凉,沈韶君几乎崩溃带着哭腔在她耳边说:“你给我活着,听见没有,一定要活着。”

江蕊华醒来,得知孩子流掉了,什么也没说,只是愣愣的看着天花板。

失血过多,,加上突如其来的打击,让江蕊华的身子如大厦忽倾,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活力。

能抢救回来已经不易,剩下的,就是病人的心病了。沈韶君听见医生说这话,莫名的恐慌漫上心头。

江蕊华总是安静地缩在床上,双腿曲起,不说话,也不吃东西。有时她会问:“沈韶君,你就这么恨我么?”

沈韶君轻轻握住她瘦削的手:“你要是一直这样,我才会恨你呢。”

江蕊华就会咯咯地笑起来。她笑着十分好看,眉眼弯弯,还像个娇俏的少女。只是她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

那年冬天,江蕊华死了。

沈韶君执意要替她穿上白色婚纱,她躺在檀木棺材里,皮肤苍白,安静得像睡着一样。

为什么,你要来到我身边?

如果不是你,我现在早已同别人结婚生子。

如果不是我,你也会遇到真心待你的人。

为什么偏偏是我们?

十年以后,沈韶君再度回到沈家祖宅。

和蔼的管家恭恭敬敬的称他老爷,所有地方都是十年前的样子。

沈韶君摸出心口衣袋里的钥匙,打开了那扇门。江蕊华曾经就住在这里,十年来,这里每天都有佣人打扫,所有东西的位置沈韶君都没让人动。

一切都是旧时模样,只是人非。

沈韶君缓缓躺倒在窗前的躺椅上,双手交叠在胸前,是拥抱的姿势。闭上双眼,就像无数次他进房间,看到江蕊华的那样。远处青山映斜阳,最后陷入黑夜。

沈韶君做了一个梦,梦里江蕊华穿着白纱,一步步朝他走来,她笑的那样美。

而沈韶君像年轻时那样,梳着一丝不苟的头发,白色衬衫,西裤熨帖的平平整整,只是表情不再是淡淡的,他也笑着,眉眼弯出好看的弧度。

她走到他面前,说:“你好,我是江蕊华。”又抬起下巴,补充道“就是要和你结婚的那个江蕊华。”

猛然惊醒,沈韶君抬手,抹去一脸湿润。

江蕊华,你曾经问我恨不恨你,我当然恨你。

我恨死你了,你闯进我的生活,让我得到所有不敢想象的东西。我也恨你,明知我犯的错,还不声不响地私自原谅我。我最恨你的是,没有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好好弥补对你的亏欠,哪怕是一点点。

江蕊华,你在天之灵也不能安息。

夜夜来我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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