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活动发源于商品经济初期。
例如,当一个工匠谋求订户确认他的产品符合某种或几种规格时就出现了原始的认证活动。但这些活动相互之间没有联系,在产品规格的型式和确认方面也不规范。
到了19世纪中叶,一些工业化国家为保护人身安全,开始制定法律或技术法规,规定电器、锅炉等工业品必须符合行业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并按批准程序确认,才能为市场接受,从而出现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化的产品认证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发展,到50年代基本上普及到所有工业发达国家,如欧洲的CE,ENEC认证及标志,北美的UL和CSA认证及标志。这些认证及标志既有政府立法强制的,也有获得消费者全面认可的。
产品认证在贸易中给政府、企业和顾客带来了许多明示的和潜在的利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可将产品认证作为贯彻标准和有关安全法规的有效措施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制造商通过产品认证,使制造商从获证前自发执行标准,转变为获证后自觉地接受认证标准,并承担自己的质量责任,同时也使顾客受益。
(2) 通过产品认证规范了企业的生产活动,提高制造水平,从而大大减少了产品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从源头上保证了顾客和社会的利益。
(3) 由于认证的产品都加贴了认证标志,明示了顾客的产品已由第三方的认证机构按特定的程序进行了科学评价可以放心购买。即使产品出现问题,认证机构也会依据国家法规和本身职责受理消费者申诉,负责解决产品质量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4)产品认证作为国际贸易中普遍被接受和使用的证明手段,有利于制造商的产品在顾客心中建立信誉。通过认证的制造商可得到包括国际市场在内的市场认可。
但同时要注意产品认证通常是依据国家法律和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的。因而不同国家的法律和技术法规会形成非关税壁垒(技术壁垒)影响国际自由贸易。对此从20世纪70年代起,产品认证形成了若干区域的认证制度和国际认证制度,使产品认证及认证结果互认成为国际贸易中清除非关税壁垒的一种手段。
20世纪80年代发展的CE市场准入制度。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在欧洲电工委员会(CEE)的基础上成立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最终在各国和各地区在认证制度上的努力,由世贸组织在关贸总协定《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中规定了各协议签约国必须建立符合国际认证制度的认证制度,各区域组织所建立的认证制度也不能与国际认证制度相对立,各国涉及认证的标准,技术法规的要求,以及按技术法规、标准评定的程序都不能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这就意味着产品认证发展至今已为全世界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