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不是真的要来了?

近日,陕西省政府网站发布了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于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房产税的话题又热络了起来。大家都在质问一个问题,房产税是不是真的要来了?

有的人认为,陕西省的房产税不算是真正的房产税,看起来平淡无奇,毫无新意,只是按照国家曾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结合自己省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细则而已。上海和重庆也不是制定了属于自己的细则,然后消声于市,所以不需要大惊小怪。

我们知道了狼来了故事,从中获取最多的经验是不要撒谎,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经验,那就是不能因为被欺骗了两次,就认为狼不会真的来了,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我们可以看到陕西省政府发布的细则里,有关免税的5种房产,完全是照搬国家房产税里的条例。内容如下: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到底是陕西省政府无作为,还是国家重新拿出房产税找了一块地抛出试水,想看看市场反应呢,这真的很难说。

房产税从自2011年开始,就已试点多年,但一直未果的感觉,于是大家就形成了一个观念,认为房产税很难成。可是难并不意味着不可能。毕竟,房产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一定阶段内抑制高房价、缩小财富差距。一个政策就是一个工具,如果这个工具在现阶段下能够被有效的使用,为何不用?

对于房产多的人,越多房产税就越重,房子越拿负担就越重,也许20年就可能把一套房子的价值给赔光了。如果继续持有,每年可能只要损失了。如果降低损失,要么卖出,要么出租。结果市场上的房主都是这么想的,房价和房租,可能都会降下来。国家的房子是用来住的目的,也许就有成效了。那些炒房者,握在手里的房子,真的就成了烫手的山药了。

考察一件事情需要多角度。

国家一直在讲楼市长效机制,作为主管住房市场的最高管理机构,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已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而后,7月18日,广州楼市爆出大消息。《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在政府官网上挂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7月24日,上海首批公开出让的两幅租赁住房用地,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成交。两幅土地采取“只租不售”模式,项目建成后,将至少提供1897套租赁住房房源。

同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示。武汉试点租购同权,酒店写字楼或可改建出租住房。

加上陕西房产税细则出台。

一系列事件排下来,感觉国家在把房产税征收之事,已提上日程。

再说,房产税早晚都要征收。在实体经济好转前,中国经济平稳发展主要靠固定资产投资,地方政府必须肩负起固定资产投资的重任,但是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土地财政又难以为继,未来房产税会成为地方收入来源的首选。

所以,国家在加快望推出房产税的步伐,手段上比较温和,先是放风恫吓,这样可以恐吓住一批炒房者;然后进一步试探,看看市场的反应;接着进一步实践,拿出具体的策略来试点;最后,全面推广。

房产税长期收取的后果可能不符合自由市场规律,也会影响经济的发展,但是这毕竟是一项政策,随着国情的发展是可以做出调整的。最好不要忽视国家的力量,如果曾经国家给过机会,能跑则跑,过分贪心是投资大忌。

房产税,可能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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