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大的人性,理性被放大了吗?

近日,北影“侯亮平”举报本校教授宋某贪污受贿,资产过亿,在北京黄金地段八套豪宅;举报吴某,钱多,人脉多,女学生多,潜规则女学生。

面对这样的一则信息,大家往往都唏嘘不已,感慨万千,部分男同胞在网上大骂的同时,好像还想着这等好事怎么不落在我身上,哈哈。网友,这个在中国,数量多达7亿的群体,内心平静的湖面,在这样的信息下鼓动下,平静湖面下的人性,或出于正义、或出于忧国、或出于羡慕、或出于漠视,大多被挑逗起来,成为了被放大的人性,汹涌着,突破了河堤,像洪水一样喷涌出来。网络上一个词特别有意思,叫“灌水”,怕是也只有洪水来临,才有的状态。

时至今日之中国,网络举报已不鲜有,但该信息之传播广度,随着被举报人的身份、行事之手段、反腐之热点而扩大数倍。网友第一感觉都是大跌眼镜,惊讶不已。细细思之,惊讶不是事件本身现在仅仅能体现的基本内容,即两位北影教授被举报,而是一看到举报信息就推定存在,并为之惊愕,对待网络信息,大家还是要有一个审慎的态度。

在言论自由之时代,采取公开的方式举报他人,并不应苛责。但采取公开方式诋毁、构陷他人,则必受法律之制裁,秦火火案就是例证。作为网友,大可静待事态的发展,看一出好戏。可情况往往是官方处理事件进展情况,在微博中却不容易找到,找到的却是“已经被封号三次了,真实没天理”。被举报者无被查之情况,举报者仅被封号以自处,这样不了了之的结果,是不被网民所接受的。

面对网络举报,纪检部门应当及时发声,接受举报,引导舆论理性看待,舆论猛如洪水,唯有引之导之,切记堵之塞之。这个过程当然可以通过要求相关自媒体平台的配合,实时传递事件处理进度,并通过技术手段将处理结果置顶。对恶意虚假传播者当然可以封号,但不宜封闭举报源头,如举报者举报不实,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诬告陷害罪,或寻衅滋事罪。

在信息网络的今天,无数人的意志在网络上发表,而群体下意识往往因内容生动的表达变得盲从,而非理性。群体性效应放大了传播面,更放大了人性对信息的感应和反应。与其说网络为大家提供了平台,不如说网络为善于表达者提供了主导大家意识的平台。这与网友的素质关系不大,与群体效应却息息相关,不是吗?谁能否认二战前的德国公民的素质呢,但在希特勒的鼓噪下,却走向了全民狂热的法西斯道路。所以,面对舆论,在于用理性信念引导网友,在于用事实证据竞比虚假,在于用技巧方法战胜浮夸。

当然,当然,我并没有对事实发表看法,我只是想表达人类在群体表现下容易盲从,而非理性。也许北影“侯亮平”举报属实,但其标题“实名举报”咋让我始终没找到这名学生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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