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好像二十六七岁之后,我们就不怎么再谈论爱情了,我们谈论的是婚姻。爱情是属于十六七岁的,不属于过了二十五岁的我们。
我不知道,这将近十年的时间,改变了我们什么。但我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时光带走了我们的爱情。
如果十六七岁时,你没有拥有过爱情,那么真的很遗憾,好像这辈子,你都可能不会再拥有它了。你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一个爱情绝缘体。
我想,这个世界最痛苦的事情,可能不是你遇不到爱情,而是变成了爱情绝缘体。即便是爱情走到面前,你也不认识了。
我年轻时候,喜欢的爱情方式是两情相悦,大概是受爱情小说的影响较深,比如说起我们熟知的爱情典故,多数人一定会想到梁山伯与祝英台,最后双双化蝶;
也有人会说杨过和小龙女,神雕侠侣,绝迹江湖;
还有人会说陆务观和唐蕙仙,红酥手,黄藤酒,一次错过,就此永别。
有时候,我们真的很羡慕那些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但事实上,爱情这东西,好像是有保鲜期的,不然人们不会创造出七年之痒这个词,甚至有时候,人们也会大声感概,TA终于成了我的亲人。不是情人。真是悲哀。
二
那么有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的爱另一个人一生一世呢?一定有的。比近代的哲学大家金岳霖,众所周知,这哥们喜欢林徽因,于是喜欢了一辈子,终身不娶。
相信看到这里,女生们一定感动的哗哗流泪,我擦了个去,怎么没有一个男人这样对我?
不过你先不要着急,据说有本《杂记赵家》的书,记录了金岳霖的一件趣事,他是有同居女友的,而且还怀了孕。
我们不是史学家,真假不究。假如林徽因还活着,我真的很想亲口问问她,假如有个倾慕你的男人,为了你不结婚,你怎么看?
其实还有一个人,在他十六七岁的时候,爱上一个女孩子,于是开始漫长的追求之路,一直追到了八十多岁,排除年轻时候的追求,为了自己爱情的到来,他还等了五十一年零九个月,你觉得牛不牛逼?
当老去后的女孩问他,他打算爱自己多久的时候。这个男人说出了自己在年轻时候就已经准备好的答案,一生一世。
为了这句话,他准备了将近五十二年。
这个男人叫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他来自文学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笔下,是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主人公。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最初我看到的时候,就觉得这真是一本令人惊叹的小说,因为它穷尽了爱情的可能性。且不说别的,最让人动容的是,当他深爱的女孩费尔米娜已经与乌尔比诺医生结婚之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仍然坚信,费尔米娜会回到他身边。
我记不清原话了,大概是当别人问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时,他坚定的说,乌尔比诺会死的。就好像别人的生死掌握在自己手中。
倘若有人不明就里,一定觉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个老流氓,甚至有可能是个畸形爱恋者。不过不要着急。我要告诉你,在费尔米娜结婚之前,阿里萨和她是有过一段非常浪漫的恋爱历程的。
他也曾经在遇见她之后,难以入眠,患了相思病;
他也曾经写好情书之后,哆哆嗦嗦的把信交到她的手上;
他也曾在每天的某个时刻,为她拉起他的小提琴;
他也曾为了向她表白,让全国的电报,都写满浓浓的爱意;
他也曾为了证明自己爱她,去深海寻找传说中的宝藏;
他甚至在她的丈夫死后,为她打理了一切琐事。
好像从在家里见到费尔米娜的那一刻起,他这辈子所做的所有事情,就是为了爱她。
这真是一本特别有意思的书,好像翻遍世间所有伟大的爱情小说,我们都找不到这么一段读来难以索解又不得不让人动容的爱情。
三
五十一年之后,他终于和他喜欢了一辈子的女孩在一起了。五十一年之后,他深爱的女孩终于恍然,她这辈子深爱的竟然不是丈夫,而是十几岁时遇到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虽然在对待爱情这件事情上,我并不赞成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这种利用时间长度来表达其忠贞不二的爱情方式。
但是我十分赞赏他在年轻时候,勇于向费尔米娜表达自己的爱恋,无论是在深夜时分拉起自己的小提琴,还是不安的向她递出自己的情书。
我想爱情这件事情,可大可小,最重要的,就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向心爱的人表达说出那三个字,不然纵是你深藏一生,纵然动人动己,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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