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炼狱什么样子我们都没有见过,可是经历过战争的人们,大抵都会觉得约莫就是那个样子了。
《血战钢锯岭》中的战争场景异常惨烈,死亡从未如此赤裸的展现在我们面前,今日的荧屏上的景象都是昨日战争的重现。
为了真实再现惨绝人寰、尸横遍野的战场,梅尔·吉布森将澳大利亚悉尼西南部郊区布伦格利的一个农场炸毁,伪装成钢锯岭的顶端,成功拍出了几万平米的浴血战地场景。
而历史的现实,我想
只能更酷烈。
生命一直以来都是珍贵的,但在战场上又是那样的容易被轻贱,伟大的生命,没了呼吸,就都成了一个个死物。
所幸还有一个人,他不停的祷告:再救一个!一个!
他穿梭在战场,于钢锯岭救下了75个伤员。他被授予美国表彰军人大无畏精神的最高奖项,是第一个获得这项荣誉的拒服兵役者。他于2006年三月去世,享年87岁。
他的名字叫做Desmond doss。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你想象那样一个人,瘦小、不起眼,拒绝拿枪只愿意做医务兵,信奉基督教,并在最开始提出周六(休息日)不工作的要求。
他不想杀人,他的特殊使他不被理解,他的长官他的战友都不能理解他。一个不肯拿枪的士兵在战争中显得尤为可笑。
他最终保护了自己的信仰,成为了一个医务兵。当战友们一个个倒在他的面前,相继失去生命的时候,他们被迫撤退。
这时,他一边是自己的阵营,一边是残酷的战场;
一边是生,另一边,很有可能就是死亡。
他放弃撤退的机会,毅然走向战场。
彼时,枪林弹雨尚未绝。
而同时,还有生命苟延残喘,一息尚存。
我以为他是去奔赴一场杀戮的,当所珍所爱饱受摧残,不都是去拿起手里的武器去誓死捍卫吗。我自私的猜度,他定是要放弃自己的信仰,去接纳战场的法则了。可是,
他转身了,
却是救更多的人,
整整75条鲜活的生命!
如果没有他的转身,这75个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亡。一个人的生命都尤其的珍贵,更何况是75个人。
那一次战役,他成为了当之无愧的英雄。
当他往返于枪林弹雨中,不停的祷告再救一个,就一个的时候,我热泪盈眶。那一刻,他就是救世主,就是他一直信仰的上帝。
那一刻,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狭隘。
我狭隘的认为,所珍所爱饱受摧残,能做的就是奔向杀戮,举起武器,殊死一搏,可我错的如此离谱。
拯救生命远比收割生命来的伟大得多。
请允许我脱帽,来一场迟到的致意。
他和他的妻子一直很幸福。
他们相识于医院,她是一个护士,他用最蹩脚的方式搭讪、约会,追求她。
我还记得他见到他的第二天,母亲问他去做什么,他说认识了一个女孩,我要娶她。祝我好远。
就像是所有美好的爱情那样,他们相爱了。
可是他要去参军了。
“你到底还要不要求婚?”
“要!嫁给我。”
“我同意,等你第一次休假的时候,我就嫁给你。”
第一次休假,他因为不拿枪被驳回休假资格,并面临着被解除军籍的困境。他被关了起来,那个时候。他心爱的姑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在教堂等他。
神父问:还等吗?
她说:“不必了。”
神父说:“男人有时候会退缩。”
她直视神父,坚定地说:“谁都有可能退缩,但是绝对不会是他。”
这样的爱情真好,他们在一起幸福的生活了很多年,真好。
他的父亲是一个上过战场的退役军人,捡了一条命回来,却自此嗜酒,易怒。
其实战争结束,有时候更难熬的是活下来的人。
他们大多带着一身的伤病,和一颗饱经摧残的心。沉浸在痛苦中。
他的父亲指着墓碑说:“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长大,一起惹祸,一起追姑娘。”
我们还一起参军,一起上战场。最后却只有我一个回家了。
他们长眠在地下,留他苟活在世上。
战争从来残酷。
“和平年代,黑发人送白发人;
战争年代,白发人送黑发人。”
生命在炮火的轰击下迅速流逝,最无能无力的事情莫过于你看着战友在你的眼前闭上双眼。流弹还在继续,家人还在等着回归。所有一切都随着呼吸的停止不复任何意义。
我依旧痛恨战争,但是我选择原谅。因为我看见——
每一个举着长枪的士兵,都曾是田野奔跑的少年。